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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人去世,百万遗产送给居委会,消失60年的子女回村争夺遗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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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4 12:09: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九旬老人去世,百万遗产送给居委会,消失60年的子女回村争夺遗产                                                         2021-09-01 00:02                    
                          江苏无锡94岁大爷去世后,将100多平房子和30万存款全部给了居委会。消失60多年的子女相继出现要求继承财产。原来60年前大爷离婚后,大妈禁止子女看望大爷。2003年大爷与居委会签订协议,居委会照顾大爷,大爷死后一切财产归居委会。如今子女不承认协议,居委会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来源潇湘晨报)

#法仪说法# 大爷的4个子女真的是绝了,60多年不来看望老人,老人一去世就立马跳出来索要遗产,这种子女真的是很恶心。所幸大爷与居委会签订了协议,尽管在将近20年的时间内,没有子女照顾,但居委会一直以五保户的标准将老人生老病死照顾的不错。那么4个子女要求取回老人的房产和30多万钱财能有依据吗?答案当然是没有依据,原因就在于老人与居委会签订的协议。在法律上,跟具其内容的约定,我们把这种称之为“遗赠扶养协议”。简单来说,居委会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等老人死后,就将自己的遗产全部给居委会。这种方式就解决了无子女养老,但有钱的老人处境。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生死养葬等义务,享有遗赠的权利。大爷与居委会签订的协议虽然没有直接说明是遗赠扶养协议,但其内容与遗赠扶养没有区别,4个子女以此抗辩协议无效的理由不成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本质就相当于一种债权,居委会有效履行了照顾大爷20年的义务,就有权利取得遗产。而且居委会的这种遗产取得还优先于继承人的继承权。就类似于大爷生前欠居委会的钱,要先还给居委会。

4个子女想要取回遗产的唯一办法就是找证据证明居委会在照顾大爷的过程中没有尽到义务,根本就不关心大爷,这就相当于履行合同存在瑕疵,以此可以要求居委会返还大爷的遗产。但是经过法院的调查,居委会在20多年的时间内对大爷勤勤恳恳,照顾的非常好,自然也可以取的大爷的遗产。因此法院最终也是认定,大爷与居委会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留下的房屋、现金、股权、存款本息全部归居委会所有。你说这4个子女,扔下大爷60多年,还有脸回来要遗产吗?欢迎关注@王法仪 ,一起从热点事件中感受法律。#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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