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居家养老,就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由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将社区居家养老定义为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既能迎合中国不同阶层老年人“家舍难离”的精神需求,发挥家庭的功用,同时又能体现社会养老和社区服务“以人为本”的现代理念,从而显示出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综合优势。
1、迎合老年人的情感需求。社区居家养老保留了“居家”的形式,满足了中国老年人“恋家”的情感需求。85^以上的老年人有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而且,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组和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都比较强烈,也就是说,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的认同并不受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的影响。而选择住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养老的只占6%-8%左右。
2、节约社会养老成本。社区居家养老使养老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它可以利用老年人家中原有住房、家具、生活设施等物质资源,这样就节约了社会对养老物质资源的投入资金,大大节约了社会养老成本。
3、提高了养老服务质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一般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专业知识,能采取灵活的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老年人的需求。服务人员可以是长期、短期、定期、临时1随喊随到),提供个性化服务和专业化服务,这样在增加社区就业的同时,提高了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4、减轻家庭成员的压力。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看,居家养老除了家庭成员提供服务外,主要来自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照顾。这样家庭成员就有更多的时间来工作、学习,减轻了家庭成员的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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