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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被捕4年后,邓小平从电视屏幕中见到了她:久违了,江青女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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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9 03:29: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江青被捕4年后,邓小平从电视屏幕中见到了她:久违了,江青女士                                                         2023-05-18 19:52                                       
                                       

前言

1980年8月,邓小平同志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对方曾询问道:对江青你觉得应该怎么评价,给她打多少分?

邓小平回答得很简洁:零分以下!

秘密审判还是公开审判

1976年10月6日,随着华国锋、叶剑英等党内高层的通力合作下,最终成功将“四人帮”一网打尽。至于如何处理这些人,则成为党中央需要考虑的问题。

为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党中央成立了“两案”审理领导小组,由中组部部长胡耀邦同志任组长。不久之后,胡耀邦召开会议,并传达了中央指示,并强调:

  “两案”审查工作是非常严格的。要向子孙后代负责,向全党负责,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1979年8月,全国“两案”审理工作会议在京西宾馆召开。这次工作会议的召开,是邓小平同志提出来的,在他看来林彪案同“四人帮”这两个案子要合起来通盘考虑,处理上避免畸轻畸重。

图丨黄克诚(右一)和陈云等人

在这次会议上,胡耀邦、黄克诚、王鹤寿等领导同志都作了重要讲话。在全国“两案”审理座谈会后,全国“两案”审理的准备工作已拉开大幕。但在怎么审、何时审、审那几个人的问题上却未做最后的决断,为此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得不坐下来听取汇报。

胡耀邦代表中央“两案”审理小组汇报完毕后,大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当时邓小平同志说道:

  ……应该判刑的人中,有些人罪很大,是要判无期徒刑的。判刑人的多少,判几个人要看罪行。黄、吴、李、邱,还有陈伯达可算一案。王、张、江、姚也作为一案。把他们作为篡党夺权的集团案子来处理,不要一个人一个人地去判,按集团案把起诉书写出来……

邓小平发言结束后,华国锋作了总结发言:

  我同意邓小平同志的意见。对于两个案子,不管判刑也好,党纪处分也好,总的精神要把我们党的好传统发扬起来,就是要我们对这些人的处理站得住脚。将来究竟用什么方式审判?审判的时候,这个情况我们在研究。

图丨审判席上的“四人帮”

正是在这次会议后,“两案”审理工作中遇到到许多难题都有了解决的办法,工作进展可以说是突飞猛进。

1980年3月19日,刚恢复不久的中共中央书记处根据中共中央常委意见,提出一个审判方案:由于这些案犯掌握党和国家的最高机密,为此不公开审理!

不过后来随着中共中央内部认识上的进一步统一, 审判工作由秘密审判变为公开审判便有了转机。1980年9月4日,中央书记处开会制定出新的审判方案。不久后,华国锋、邓小平、叶剑英等人听取了彭真汇报。

在这次会议上,彭真同志提出:

  我认为公开审判比较好!罪行证据都公布,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证据完全能站得住脚。

图丨彭真

关于彭真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不过胡耀邦同志补充道:审判时外国人不能参加,这涉及到国家机密。

至于以什么形式审判?大家经过商讨后,决定成立特别法庭,一审终审!

邓小平:久违了,江青女士

1980年11月20日,对于彭真和许多人来说,都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彭真,这个审判林彪、江青两案的最高领导人,运筹于帷幄之中,他将电视的转播交给中央台,让他们架设了专线,使得邓小平、华国锋等领导人可以在审判台的后面看到审判的实况。

当天下午,两点多,彭真早早就来到了他和邓小平、华国锋、胡耀邦等人看转播的房间里。他们互相祝贺着,谈笑着,邓小平同志感慨地说道:

  今天既是扬眉吐气的一天,也是我们真正欢呼胜利的一天。可惜的是这一天来得太晚了。如果能让刘少奇同志也看上这一天该有多好啊!

图丨王洪文

审判大厅里内,人声鼎沸,大家都在探讨着眼前即将发生的一幕。能够参加旁听的代表们,内心都非常激动,在他们看来,自己这是见证了历史,足以讲给自己的后辈听。

随着规定开庭时间的到来,江华站起身来面向大家说道:“传被告人王洪文到庭!”

随着王洪文出来后,接着,姚文元、邱会作、吴法宪、李作鹏等人也陆续出来,站到了他们各自的位置上。三点十五分,江华喊道:“传被告人江青到庭!”

这下,礼堂的气氛达到了顶点。连坐在旁听席上的刘少奇的夫人王光美、贺龙的夫人薛明等人都坐不住了,她们一个个站起身来,紧盯着通道。

令人们吃惊的是,江青并没有像大家想象中那样狼狈不堪,而是继续趾高气扬的来到了人们面前。邓小平同志从电视屏幕中看到江青后,意味深长地说道:“……久违了,江青女士!”

图丨江青旧照

审判江青,最引人注目的是对她的最后量刑。在当时国内普遍是一片“杀声”,真有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气势。然而出乎人们意料的是,江青只被判了死缓,无需杀头。

1981年元旦,邓小平接见了特别法庭的庭长江华和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等人,询问他们对这次审判的量刑意见。

邓小平在见到大家简单寒暄几句后,便询问道:“你们先说对待江青怎么办?”

所有人都将目光对准了江华同志,他不紧不慢地说道:

  从建国以后,我们判处重大的反革命犯,历来贯彻少杀的方针,这是延安时期的传统,当时对肃反和整风就有‘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提法,历史证明,这样做事稳妥的。将江青他们这些人留下,有利于分化瓦解和判处这批残余分子。此外,从国际影响和涉及到后人的评价考虑上讲,感情用事也不利于法制的建设。

图丨邓小平

邓小平听后点了点头,并询问了其他人的意见,并做到了心中有数。最终江青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后来随着江青缓刑期满时,有关部门征询中央的意见,陈云托秘书答复:“不管怎么处理,只要不杀就成。”不久后,江青原判处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刑法,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1987年,经中央决定后,由李讷接江青出狱,保外就医。1991年5月14日,在北京保外就医的江青在其住地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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