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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学区房假离婚并过户2套房 妻子拒复婚:孩子不是你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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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6 02:48: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丈夫为学区房假离婚并过户2套房 妻子拒复婚:孩子不是你的                                                         2024-01-15 19:00                                            发布于:北京市
   

  近日,湖北武汉一夫妻为给女儿准备学区房办理了假离婚,丈夫还把两套房给了女方。等女儿上学问题解决后,男方提出复婚女方不同意,还告知男方女儿不是他亲生。经鉴定,孩子的确不是男方亲生。
最终,法院判定孩子由女方抚养,女方返还男方12万余元抚养费和2万元精神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夫妻间相互忠实,是婚姻健康和谐的本质要素,既是法定义务,又是基本的道德要求。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育孩子,属于违反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间的和谐关系及侵犯了配偶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规定,上述行为应被认定为“重大过错”,故无过错方可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另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比例应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为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法院判决文书显示,财产分割同时要考虑到过错与惩罚相适应,以及双方对家庭的实际经济贡献,实现保护与公平的双重目的。

假离婚买房弄假成真怎么办?律师这么说......
那么,假离婚都有哪些风险?假离婚买房却弄假成真怎么办?
针对这些问题,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省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叶丽虾律师和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林毅彬律师这样解答。
问:假离婚买房却弄假成真,怎么办?
叶丽虾:不管双方基于什么原因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都是真离婚。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只要其中一方不同意再去领结婚证,婚姻关系就没法恢复。而《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签署,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协议无效的情形,正常情况下约束男女双方。但如果《离婚协议书》约定不清楚、不明确,一方可以另外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
如果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做了约定,且对女方明显不利,女方推翻离婚协议的约定,有一定难度,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女方要收集证据证明双方确实是为了取得购房资格而离婚,离婚之后还一直共同居住生活,共同抚养子女等等,离婚协议的约定不是双方真实意愿表示。依据该法律规定主张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约定无效,要求法院重新进行处理。
问:“假离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林毅彬:无效。有的当事人会在协商假离婚时签一份“假离婚协议”,载明双方是假离婚,离婚期间所买的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甚至约定何时复婚。这样的协议,也无法规避法律风险,因为该协议违法并违反公序良俗,本身会被认定无效,而不能约束任何一方。
问:假离婚会受到处罚吗?
林毅彬:不会被处罚。因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因此,只要双方依法办理了婚姻登记即有效,而不问婚姻背后的真实意图。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则,国家已经不再干预当事人离婚的内在动机。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问:假离婚能逃避债务吗?
林毅彬:有些夫妻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该行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该约定无效,这对离婚夫妻仍应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问:遭遇假离婚真逃债,债权人咋维权?
叶丽虾:如果债务人通过离婚的方式放弃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清偿,债权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该法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因此,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及其妻子,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无效,将属于债务人那部分财产返还给债务人,再要求执行债务人名下财产。
问:假离婚有什么风险?
林毅彬:虚构身份关系,可能造成弄假成真、人财两空、信用受损等不可控的种种风险。假离婚有六大风险:
第一,共同财产可能面临分割;
第二,离婚期间,对方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包括买房;
第三,丧失相互的继承权和本应享有的继承权;
第四,假离婚期间,一方将个人财产赠与善意第三人,对方难以追回;
第五,假离婚后,“出轨”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出轨;
第六,若一方不同意复婚,将是“假戏真做”覆水难收。
图解:假离婚买房的法律风险

本文综合自观察者网、长江日报、财经网、“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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