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思雨 于 2015-10-14 17:07 编辑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传国玺始末
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楚人卞和献玉、以及蔺相如“完璧归赵”的故事早已为绝大多数中国人所熟知。目前最常见的说法是,在秦始皇的命令下,李斯将这块璧改成传国玺,刻上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此后这方传国玺被历代王朝视为权力正统的象征物,一直传至五代十国时期的后唐,然后不知所终。
但是,和氏璧与传国玺,说的是同一件东西吗?
史书称和氏璧出自荆山,但此后千余年中,荆山再无产玉的记录。近年来曾有人在湖北保康的荆山地区发现类似于石英、夹杂有彩色杂物颗粒的硅质岩石,命名为“荆山玉”。但是这种“玉”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玉的温润含蓄的特点大相径庭。也有研究者认为和氏璧是湖北出产的绿松石,不过虽然绿松石在商代的文化中很受推崇,但从周朝时期起已经让位给透闪石、阳起石、蛇纹石一类的玉石。也有研究者认为和氏璧可能是独山玉。
和氏璧本身在传承过程中,曾经有过失窃的经历:楚威王时期,这块璧在昭阳令尹手中,有一次他率宾客游赤山,取出和氏璧供人观赏,不料宾客中有人突然起哄,和氏璧在混乱中不翼而飞。昭阳令尹为此拷打宾客张仪。张仪后来成为秦相,为此对楚国展开报复,但和氏璧此后一直下落不明。此后过了大约半个世纪,赵国宦官缪贤在市场上用重金购得美玉一块,经玉工辨别,认为这块玉就是和氏璧。然而这五十多年后出现在异国的第二块“和氏璧”是否仍是卞和所献的原物,恐怕很值得玩味。
除此之外,《史记·秦始皇本纪》称,始皇三十六年有使者夜过华阴平舒道,有人持璧拦使者,说“为我遗滈池君”。后来经过鉴别,这块璧是八年前秦始皇南巡洞庭、封湘山时,遇风暴投入江中的和氏璧。这样算来则是其第二次失而复得了。但这个故事太过离奇,该璧是否仍为卞和原物,恐怕也有疑问。除此之外“卞和献玉”的故事本身也未必是真,清朝时期乾隆帝就曾亲自做过考证,最后认为“卞和献玉”只是韩非子所说的一则寓言故事而已。
唐朝张守节《史记正义》引北魏崔浩之言,称“李斯磨和璧作之”,这是现存文献中比较早的把和氏璧做成传国玺的记录。同为唐代的梁肃《受命宝赋》和杜光庭《录异记》都主张此说,称李斯命咸阳玉工孙寿将和氏璧精细研磨,雕琢为玉玺。但是在秦代和西汉的历史文献中却找不到相关的记录。
不过,璧虽然也泛指“美玉”,但在古文中主要还是专指一种形状特别的玉器,即中间带有圆孔的圆环形扁平之玉,而且要“肉倍于好”,也就是说“肉”(璧身)的部分要大于“好”(中央的孔洞。如果孔的半径过大,则称为“环”)。而根据史料的记载,西汉末年王莽篡位时,曾经向其姑母王太后索取传国玺,王太后怒掷玺于地,摔碎了一角。这样的话问题就来了:一块中间有孔的圆形玉器,怎么样才能改成一块方形的、能被摔掉一角的玉玺呢?一些古人,比如南宋史学家李心传,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称“以礼制考之,璧五寸而有好,则不得复刻为玺,(将和氏璧雕为传国玺)此说谬矣。”
玉璧
宋朝曹彦约在《玉玺本末》中说,秦始皇制作传国玺的玉料出自蓝田山,“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方四寸,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印钮为五条蟠龙,中有小窍,用以贯印绶。按照这种说法,秦朝传国玺是蓝田玉所作。汉元年十月,刘邦至霸上,秦王子婴降于枳道旁,献上秦始皇玉玺、符节,秦亡。
西汉初年除了从秦朝继承的传国玺之外,还制作了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天子行玺三方玉玺,均为白玉质地,印钮为螭虎。天子之玺由皇帝自佩,其余各玺则藏于符节台,用时才由尚符玺郎取出。后来又制作了皇帝之玺、皇帝信玺、皇帝行玺,合称六玺,分别用于不同的场合:封命诸侯、三公用皇帝行玺,赐诸侯书信用皇帝信玺,发天下之兵用皇帝信玺,征召大臣用天子行玺,策拜外国事用天子之玺,祭祀天地鬼神用天子信玺。秦始皇传国玺则藏于未央宫中,西汉末年则存于太后居住的长乐宫。
王莽篡位时,派堂弟安阳侯王舜向姑母王政君(西汉太后)索要传国玺。王太后大怒,对王舜说:“你们父子宗族承蒙汉家之力,才能富贵累世。你既不能报答汉室,又趁托孤之时趁机夺取国家,完全不顾恩义之道。为人如此,真是猪狗不如,天子怎么会有你们这种兄弟?而且如果你们自以为得到金匮符命而成为新皇帝,变更正朔服制,就应该自己制作新的玉玺,传之万世,何必要得到这个亡国的不祥玉玺?我是汉家老寡妇,早晚会死,要拿这颗玉玺陪葬,你们终究是得不到的!”但是王舜苦求不已,王太后被逼无奈,将传国玺取出,砸到地上,并说“我已经老死了,有你们这样的兄弟,王家今天是要灭族了!”王舜连忙捧起已经崩碎了一角的传国玺献给王莽。王莽大悦,在未央宫的渐台置酒款待王太后,并命人用黄金将缺损的一角补上——这个“金镶玉”的角后来成为后世判断始皇传国玺真伪的一个主要依据。
王莽覆灭前夕,带着传国玺逃往渐台避火,被商人杜吴所杀。杜吴把王莽首级和传国玺送给王宪,四天后绿林军将领李松、邓晔入长安城,王宪被杀,传国玺为校尉公宾所得,献给李松。李松又将其送往南阳,献给更始帝的大司马谢禄。更始帝后被赤眉军所掳,传国玺落入刘盆子手中。建武三年,刘盆子降于刘秀,传国玺遂再入汉室。
东汉末年外戚与宦官两大集团争夺权力,大将军何进与袁绍谋诛宦官,不料事机泄露,张让、段珪等人先下手为强,杀掉何进,袁绍随后又带兵入宫大杀宦官,宫中大乱。公元189年,张让、段珪劫汉少帝刘辩和陈留王刘协(汉献帝)出逃,仓皇间不及携带传国玺。后来张、段两人被杀,少帝返回长安,得天子、皇帝等六玺于宫中,但传国玺自此灭失。
之后关于传国玺的去向,有史料说董卓将汉帝劫往长安后,袁术命破虏将军孙坚拆洛阳宫殿、扫除汉宗庙、平塞诸陵。一日孙坚见城南甄官井上有五色气,令人入井,发现有一位投井自尽的宫女,颈上系一匣,匣中便是传国玺。孙坚后来作战身死,其妻子吴氏扶椁归里,被袁术抑留,传国玺也落入袁氏手中。袁术称帝不成、抑郁而亡,荆州刺史徐璆从袁妻那里夺来传国玺,献于曹操,曹操又将其交给汉献帝。曹丕篡汉后传国玺归魏,一边被刻上“大魏受汉传国玺”七字。西晋篡魏时,司马炎依样而行,并将传国玺与刘邦斩蛇剑定为西晋两大国宝,存于洛阳武库之中。
西晋永嘉五年(311年),王弥入洛阳,捕获晋怀帝,并夺得传国玺,献给前赵刘聪,随后又相继落入后赵石勒、魏王冉闵手中。石勒在传国玺的另一边刻上了“天命石氏”四字。冉闵死后,其大将军蒋干向东晋求援,传国玺被东晋的濮阳太守戴施骗走,交给安西将军谢尚,护送到建康,这是晋穆帝永和八年的事。后历经宋、齐、梁三代,侯景之乱时被侯氏夺走。侯景死前对平原太守赵思贤说:“若我死,将其沉入江中,勿使吴儿得之”。赵思齐携传国玺走至京口(镇江)遇到强盗,将传国玺丢入草丛中,过江后告知侯景的党羽郭元建。郭派人过江寻得传国玺,将其献给北齐高氏,之后又传给北周和隋朝。
隋朝灭亡时,隋炀帝萧皇后携传国玺逃奔突厥。贞观四年(630年)萧后返归中原,并将玺献给唐太宗。唐亡之后,传国玺又为后梁朱温、后唐李存勖所得。公元936年,石敬瑭引契丹军至洛阳,后唐末帝李从珂怀抱传国玺登玄武楼自焚,传国玺自此彻底毁灭(玉遇到高温火焚时会被烧成白垩、石灰一样的物质)。
“鸟虫文”受命于天,即寿永昌,实为后人假托之作
以上为史籍中最常见的传国玺传承次序。但是宋人曹彦约在《玉玺本末》中对这一说法提出了异议。他评论说,“自(西晋末年)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元朝脱脱在修《辽史》时也评论说“自三国以来,僭伪诸国往往模拟私制,历代府库所藏不一,莫辨真伪”。
南宋李心传在梳理了传国玺的传承脉络之后,认为真正的传国玺失踪于东汉末年,徐璆献给曹操的并非原物,因为魏朝成立后自刻传国玺,玺文同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但顺序是从左至右,而非秦玺的从右至左。西晋代魏后,也自制传国玺,玺文是“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经过前赵、后赵、冉魏而落入东晋手中的,乃是这方晋玺。东晋得到这枚玺之后,宰相王导的侄子王彪之曾经仔细辨认,最后也不认为这是始皇之玺。
西晋传国玺“受天之命,皇帝寿昌”
352年燕王慕容儁攻克冉魏首都邺城后,宣称冉闵之妻已献出传国玺,于是宣布成立大燕国(史称前燕),并改年号为“元玺”。实际上冉魏手中的“传国玺”(即晋玺)早已送入东晋,于是慕容儁伪造了一枚传国玺,方六寸,高四寸六分,文字与始皇玺相同。前燕灭亡后,慕容氏“传国玺”先落入前秦手中,随后慕容冲攻打长安,苻坚出逃五将山,该玺被西燕取走。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九年(394年),后燕攻打西燕,西燕武桓帝慕容永求救于东晋,将该玺进献,后来历经宋、齐、梁朝,侯景之乱时流入北齐,历经北周、隋朝,均以其为始皇传国玺,至隋朝平陈后得知不是,乃更名为“神玺”。
385年,后秦姚苌攻打前秦,俘获苻坚。姚苌向苻坚索要传国玺,但前秦手里的传国玺已落入西燕手中。于是姚苌把苻坚绞死之后也自行伪造了一枚传国玺,方四寸,高二寸,文字同始皇传国玺。东晋末年刘裕北伐,得之于关中,后来亦历经宋齐梁三朝,侯景之乱时被投入建康栖霞寺井中,为寺僧永行所得,永定二年(558年)献给陈武帝。至陈朝灭亡,为隋朝所得。当时隋朝曾以此为真传国玺,遂将继承自北周的慕容氏传国玺改名为“神玺”。但是后秦姚氏传国玺的印文“隐起而不深刻”,也就是说属于阳文印(文字凸起,高出平面)而非阴文印(文字凹下)。秦汉的玺印绝大多数都是阴文,用以钤印封泥;汉以后的玺印多为阳文,用以钤印绢纸,而从资料来看,始皇传国玺也是阴文,所以这枚传国玺也被后人鉴定为伪造之物。
隋朝末年,隋炀帝携带慕容氏、姚氏两枚传国玺巡幸扬州,后被宇文化及缢死。宇文化及兵败后,萧皇后携带二玺,与元德太子逃入漠北,投奔突厥。贞观四年萧皇后回归唐朝后,唐太宗虽然得到了这两方“传国玺”,但都不认为是秦始皇原物。贞观十六年,唐太宗下令制作“受命玺”,印文为“皇帝景命,有德者昌”,唐玄宗时改名为承天大宝。朱温灭唐时得到的所谓“传国玺”是这一方;后唐末帝李从珂携而自焚的也是这方唐玺。至于慕容氏和姚氏二玺的下落,则自唐太宗之后即晦暗不明,有可能遗失于唐朝中世或末叶的几次大乱之中。
北宋初年继承了后周的“皇帝神宝”和“皇帝承天受命之宝”;宋太宗制作了“承天受命之宝”,仁宗制作了“镇国神宝”,除此之外并未制作其他玉玺(北宋每代皇帝即位时要制作一方“恭膺天命之宝”玉玺,但死后殉葬陵中,不传世)。直到元丰年间,宋神宗才依据古制,用白玉制作了天子、皇帝六玺。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咸阳农民段义从地中掘得古玉玺两方,奏闻朝廷,哲宗下令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诸官加以辨别。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上奏说,这方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最后得出结论说这方玉玺便是秦始皇传国玺。宋哲宗大喜,下令在翌年五月大朝会时举行受宝礼。但是始皇玺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被西汉王太后摔缺了一角,而这方蓝田玉玺却没有这一特征,于是被蔡京之子蔡绦偷偷凿去一角。也正是因为如此,这枚“传国玺”很快就弃之不用。
宋徽宗即位后,曾大量制作宝玺。他在大观元年得到一块品质极佳的羊脂白玉,于是下令罢黜仁宗的“镇国神宝”和哲宗的蓝田玉“传国玺”不用,改用白玉制作“受命宝”。其尺寸、玺文完全仿照始皇传国玺,专门用于皇帝封禅。除了“受命宝”外,徽宗时期还制作了“镇国神宝”(玺文为“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和“定命宝”(玺文十六字,“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为蔡京所撰),与天子、皇帝六玺合称“九宝”。后人对徽宗此举有“画蛇添足”之讥,但徽宗制作如此之多的宝玺,恐怕也有冲淡始皇传国玺地位的用意。因为自汉至唐,始皇传国玺均被历朝开国帝王视为得到天下正统的象征。东晋诸帝渡江之后,因为没有传国玺,因此被北方诸政权讥讽为“白板天子”。
靖康之变时,藏于宫中的一青一白两枚“传国玺”连同其余十几枚玉玺全被金人劫走,只有藏于龙德宫的“定命宝”幸免。宋高宗在绍兴和议之后也曾命人制作“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受命宝,南宋灭亡后归于元朝。率兵灭南宋的元朝太师伯颜曾下令将收缴各国之历代印玺统统磨平,分发给王公大臣刻制私人印章,南宋受命宝可能也毁于此时。
辽太宗会同九年(946年)出兵讨伐后晋,后晋末帝石重贵投降,献上传国玺一枚、金印三枚。保大二年(1122年),金军攻克辽中京,天祚帝闻讯从燕京经居庸关西逃,以躲避金兵追击,慌乱之中将这枚“传国玺”遗于桑干河中,后来被人发现,献给元朝太师木华黎。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木华黎曾孙硕德去世,其妻因家贫,令家人持玉玺出售,被御史中丞崔彧购得,进献给阔阔真皇太后(忽必烈皇太子真金的正妻,元成宗之母)。后经鉴定,众人认为这就是始皇帝传国玺,于是纷纷上表祝贺。但是这个传国玺实际上是后晋太祖石敬瑭自制之玺。
明朝成立后,朱元璋曾经感慨说“天下一家,尚有三事未了:少传国玺;未擒王保保;元太子无音问”。1370年明军横扫漠北,攻克应昌,俘获元顺帝出逃时携带的一批珠宝,但其中没有元朝玉玺。此后明朝大量制作玉玺,以冲淡传国玺的重要性。明朝初期皇帝宝玺有十六颗,除了传统的天子、皇帝六玺外,还有皇帝奉天之宝、制诰之宝、敕命之宝、广运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敬天勤民之宝、御前之宝、表章经史之宝、钦文之玺等等。
明代建文帝制作的“凝命神宝”
明成祖即位后,重新制作了被建文帝焚毁的皇帝奉天之宝、皇帝亲亲之宝、敕命之宝,并增制诰命之宝,统称为“国初十七宝”。到明世宗嘉靖年间,又制作了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合称为“二十四宝”,各自用于不同的用途。
弘治十三年(1500年),陕西鄠县人毛志学在泥河滨掘得玉玺,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色白微青,螭纽。陕西巡抚熊翀以为传国玉玺复出,但后来被鉴定为伪,弃之未用。这枚玉玺可能是唐朝失踪的慕容氏或姚氏“传国玺”之一。
1628年,后金皇太极汗与多尔衮、多铎出兵攻打蒙古察哈尔部首领林丹汗,林丹汗带着部众渡过黄河,前往甘肃大草滩避难,1634在大草滩永固城因病去世。皇太极得知林丹汗病故的消息后,于1635年派多尔衮等人前往鄂尔多斯寻找其子额哲,并于当年4月找到了他。皇太极随后迎娶了林丹汗的遗孀囊囊福晋,并封额哲为亲王。囊囊福晋将林丹汗手中的一枚“传国玺”献给了皇太极,次年皇太极据此登基称帝,改国号为“大清”。但是这枚玉玺实际上是元朝的“制诰之宝”白玉玺。到乾隆年间,紫禁城交泰殿一共贮有三十九颗玉玺,放在正中的一方篆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相传为传国玺。但乾隆十一年(1746年)乾隆帝钦定二十五宝时,把它定为膺品。
乾隆二十五玺:天子之宝、天子信宝、天子行宝
乾隆二十五玺:皇帝之宝、皇帝信宝、皇帝行宝
乾隆二十五:大清受命之宝、大清嗣天子宝、皇帝奉天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
乾隆二十五玺:广运之宝、命德之宝、钦文之玺、制诰之宝、垂训之宝
乾隆二十五玺: 敬天勤民之宝、敕正万邦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制驭六师之宝、讨罪安民之宝、表章经史之宝
宣统三年清帝退位时,隆裕太后在退位诏书上钤印的印章是“法天立道”四字汉文印,这枚印是慈禧太后留下的闲章,而非清朝法定的“制诰之宝”满汉文玉玺。隆裕太后此举似乎有非正式意味,以示不甘心之意。
晚清时制作的“大清帝国之宝”
1915年袁世凯筹备帝制时,曾经成立了一个未挂牌的“大典筹备处”,处长为朱启钤,负责筹划宫室、宝座、龙袍、御玺等一系列物件。其中龙袍是以80万元代价请北京最大的绸缎商瑞蚨祥制作的,共有两套。袁氏的御玺包括“中华帝国之玺”和“皇帝之宝”两方金玺,以及另外三方金玺(印文不详,有可能是封策之玺、荣典之玺和陆海军大元帅之印),总价60万元;此外又仿照历代传国玺的尺寸,制作了一枚四寸见方的白玉玺,玺文是“诞膺天命,历祚无疆”八个字,造价高达12万元。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枚帝制“传国玺”,但是一次也没有使用过,其最终下落也无人知晓。
袁世凯玺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