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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亡故 古人为何要守孝三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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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12:18: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古文化:父母亡故 古人为何要守孝三年?                  
2016-09-09 10:11
来源:爱历史

  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这提到我们中国的古礼,这个制度,现在改变得很厉害了,历史时代到底挽不回的,我们不要去管现代的情形了。
  孔子当时,是比较保守的,极力主张维持孝道,父母死生之间的大事,应该依照古礼。
  中国古代,父母死了是三年之丧,要守孝三年,我们在几十年前,至少在来台湾以前,在大陆上时,许多朋友还是守这个规矩,手臂上都还戴一块白布或黑布。
  现在是没有了,三年变三天了。在守丧时期称制中,在名片上面,名字旁边都要加印一个较小的“制”字,表示在守丧。
  在古代更严重,研究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所谓圣朝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管文官武官,也不管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丧,如果不马上请假还乡,那是不对的,监察御史马上提出弹劾,可以处分到永不录用的程度,是很严重的。
  不过有一点例外,以武将来说,他正在前方作战,假使父母死了,仍然要向朝廷请假还乡,皇帝可以下诏书,着他移孝作忠,予以慰留,这才可以不还乡。
  在戏剧里可以看到,有的戏里武将穿半边白袍的,就表示他是戴孝上阵,那都是皇帝特殊的慰留,国家非要这个人不可;有些是他还乡守孝以后,丧服未满,皇帝下命特别起用,名为“起复”。
  而起复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退休以后再起用,一种是还乡守制的人起用。古代这种政治制度,实在也有它的好处。一个人从政久了以后,离开民间太久了,对民间的情形都不知道,回乡以后,杜门思过,也不准宴客,对地方官吏都不得接触,可以深入到民间。这是中国古礼,这种社会风气、政治制度的改变,还只是近几十年来的事。
  古代连皇帝也要守丧三年。譬如说丧期中是不准结婚的,年轻皇帝登位前若要结婚,除非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没有就位以前,丧事没有发布,先办婚事,第二天再发丧,否则就违犯礼制。这种古礼连皇帝都要遵守,这是中国文化的精神。
  孔子说,父母死了,你认为过了一年就可以去听歌跳舞了,你觉得心里安吗?你心安,你就照你的办法去做吧!并没有人勉强你,你就是过了三天就跳舞也可以,只要你心安。
  丧礼并不靠规定的,要每个人发乎内心的,古代文化是根据内心来,不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君子,父母死了居丧,内心思念的悲愁,吃饭都没有味道,听到音乐也不快乐,睡觉都睡不好,所以三年之中,没有礼乐。下面孔子说的,就是中国文化三年之丧的道理了。
  他说,小孩子三岁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尤其古时是没有牛奶的时代,要三年才能单独走路,离开父母怀抱,后来二十年的养育且不去管,这三年最要紧,就算是朋友吧!这两个老朋友,这样照顾了你三年,后来他们死了,这三年的感情,你怎么去还?所以三年之丧,就是对于父母怀抱了我们三年,把我们抚养长大了的一点点还报。这是天下人类都一样的,而主张改为一年,像这样没有三年怀念父母的心情,一如父母怀抱抚养我们三年的心情。
  如改为一年,可以说天下没有一个孝子,天下任何一个父母,在自己孩子三岁以内的时候,那种慈爱、辛劳,照顾是无微不至。所以中国文化,定父母之丧为三年,就是还报这个慈爱,这仅是最起码的回报,事实上父母的慈爱,并不止此,在孩子三岁以后长大了,还一直要照顾到二十多岁。
  所以这就看到金圣叹这个调皮的文人所说的话,有最高的道理。现在我们拿他的意思,说说他写给儿子的信:我和你是朋友,最初你也没有指定要我作你的父亲,我也没有指定要你作我的儿子,大家是撞来的,因为是撞来的所以彼此之间,没有交情可谈。
  但是话得说回来,这个老头子(指他自己)和这个老太太(指他的妻子),从替你揩大便小便开始,照顾了你二十年。这二十年,你去社会上找找看,还有没有比这两个老朋友更好的朋友?我们现在不要求你孝不孝,这些都是空话,只要求你把这两个老朋友照顾你二十年的感情,也同样照顾这两个老朋友二十年,就够了。这是金圣叹的游戏文章,也说明了孝道的真正哲学,所以中国讲孝,就是爱的回报。
  因此孔子说,现在的人,当父母死了而真有三年怀念父母的心情,像父母当时对自己三岁以内这样爱护的有没有?连这个三年怀念都没有,哪里还谈得上孝字。到了最近几十年,“孝子”的意思,是倒过来解释为孝顺儿子。
  “孝”不是挂在嘴边拿来炫耀的,它是对父母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其实并没有什么法律去规定子女要守孝三年。但是因为子女对父母的尊敬与牵挂,使得他愿意这么做,并且觉得心安理得。这也许就是古今的差别吧。放眼望去,当今社会,有几人能做到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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