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喝酒 能喝酒 鲁迅的酒量到底能有多大? 2016年10月21日 08:27
作者:豆瓣阅读 鲁迅的酒量 鲁迅的作品中,“酒”实在是重要的元素之一。正因了酒精的作用,他笔下的人物立马活灵活现起来。
即便阿Q这般贫穷的落魄人物,亦是常常需要饮些酒的,因此,与之有关的话题和行为,也常在酒店里展开;而形容枯槁的孔乙己甫一出场,索性直接便出现在咸亨酒店中:“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迂腐之态,跃然纸上;而近乎写实性质的小说《在酒楼上》,从头到尾,整个故事的发生与展开,都是在酒楼上,酒一入愁肠,便成了倾诉情感的最佳道具。
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孔乙己 如果不喝点小酒,这些人物的生动性怕要差上三分。
酒于鲁迅,亦是成长中深刻的记忆。
或者说,他的每一滴血液和毛孔里,都有酒的分子存在。
鲁迅的家乡绍兴,乃是著名的绍兴老酒产地,乡邻街坊几乎家家可以自行酿制,于这样的氤氲香气里成长,与酒的接触必不可少。可以想见的情景是,在鲁迅的少年时代,或者是悠闲的时节,或者是年夜的饭桌上,父亲或其他男性长辈,鼓励迅哥儿与他们喝上一杯,以此来制造其乐融融的欢庆气氛。
父亲好酒,酒量极大,无人对饮时,叫儿子跟自己喝上一杯亦在情理当中。
周作人说,“我的父亲是很能喝酒的,我不知道他能喝多少,只记得他每晚用花生米水果等下酒,且喝且谈天,至少要花费两点钟,恐怕所喝的酒一定很不少了。”
绍兴老酒属于酿造酒,它以精白糯米酿造,酒精浓度在14~18度左右。按其酿造方式可分为元红酒、加饭酒、善酿酒及封缸酒(绍兴地区又称为“香雪酒”)。绍兴老酒风味独特,香醇厚道,这得益于当地的甘冽的泉水、酿造的技术以及岁月的淬炼。
据说,绍兴当地爱酒的人,甚至可以将一年所收糯米,全部用于酿酒。 由此可见,好酒者在这块土地上从来不缺。
酒坛子打开,香气四溢,鲁迅的思绪必然无法停下,文采亦来得迅猛。因之,鲁迅的文脉与故乡,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周作人说,绍兴人吃酒,几乎全是黄酒,吃的人起码两碗,称为一提;若是上酒店去只吃一碗,那便不大够资格;实际上普罗大众也都有相当的酒量,平常之所以少吃,还是因为经济关系,一般人吃上两碗,不成任何问题。
在水边喝一碗绍兴老酒,是绍兴当地的老者最日常的休闲 对鲁迅而言,亦是如此。种种迹象表明,他的酒量也着实不一般。
但他的酒量到底有多大?快成了一个谜。
与鲁迅过往密切的亲友,对这个问题大都闪烁其词,语带含糊,鲜有几个人说清楚他的酒量。只有周作人曾明确讲过这件事:鲁迅的酒量不大,可是喜欢喝几杯,特别是与朋友对谈的时候,例如在乡下办师范学堂那时,与范爱农对酌。
曹聚仁的回忆则显得糊涂:“我和鲁迅同过许多回酒席,他也曾在我家中喝过酒,我知道他会喝酒;他的酒量究竟多少,我可不十分清楚。”
曹聚仁因此揣测,鲁迅小说《在酒楼上》的描述,便是鲁迅自己的酒量:“‘一斤绍酒,十个油豆腐,辣酱要多!’而好友范爱农要比鲁迅能喝一些,要两斤多。”
鲁迅日记里,也常见到与朋友宴饮的记录,他和郁达夫、许寿裳、萧红、萧军、林语堂、李小峰等人,都曾一起饮过酒。从这些人的文字来看,几乎无人认真留意过鲁迅的酒量,这至少可以说明两点:一、鲁迅是理性的饮酒者,很少酗酒,少豪饮,以适度为宜,基本不多喝;二、鲁迅喝酒,多为怡情,少做发泄,享受是其要义。
鲁迅爱喝几口,倒是不争的事实。曹聚仁评价他“会喝酒”是对的,没有相当的饮酒经验和体会,肯定“不会喝”,只有经过切身体验和感悟的人,才能体验酒之妙处,才称得上“会喝酒”,“会喝酒”不是一般的评价,大约也有两层含义:一是爱喝能喝,二是知晓酒中真义,喝到恰到好处。
真正能体会酒之妙处的人,才称得上“会喝酒”。
和毒品类似,能引人上瘾,易成为精神的寄托物;但酒亦能提神,轻啜细品,酒入喉咙,然后又进入五脏六腑,爬满每一个细胞,令它们都鼓舞。五六分醉时,便可以忘记人世间一切烦恼,求得短暂的温柔乡,排解掉内心的寂寞和孤独。但饮酒却要有个分寸,倘若拿捏不住,使自己酩酊大醉,便会伤肝伤胃伤身伤心。
会喝与不会喝,便是看这分寸的拿捏。显然,鲁迅是会喝的人。当然,也不能不说偶有例外,谁还没个失去理性的时候,鲁迅是人,自然也有一般人之缺点。
当年鲁迅独身一人来京,到教育部做无聊乏味的公务员。他最先寄居于冷僻清静的绍兴会馆,人地两生,不免常被孤独侵袭,又不开伙做饭,常自个儿在附近的餐馆里解决,因此,寄情于酒,喝上几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到后来,情况渐次好转,身边有了三五好友,常在一起把酒言欢,与住处绍兴会馆毗邻的广和居自然成为他们常去的酒馆,广和居主营鲁菜,菜品未必对他的口味,但因为近,也算一件省心的事了。
鲁迅曾经常去的广和居旧景 育部同事齐寿山对鲁迅崇拜有加,鲁迅也喜欢他的脾性,二人性格相投,一见如故,常于公事之余,神侃天下,尽得妙语,十分相得。因此,鲁迅在日记中夸张地记载“晨头疼,与齐寿山闲话良久始愈”,好的朋友如一剂良药,友谊之融洽可见一斑。
在生活上,齐寿山称得上鲁迅的最佳帮手,三十余次借钱给鲁迅,助其摆脱困境。与这样的朋友相处,十分快意也哉,不喝点小酒怎么行?
因此,鲁迅日记里,便可以常读到二人一起喝酒的记录,试举两例,1915年9月10日晚,鲁迅应邀去齐家吃蟹,席间痛饮,深夜才归,但并不见有喝醉的提法。1925年8月14日教育部下令免去鲁迅职务,三天后“晚往公园,寿山招饮也”,鲁迅猝然遭难,受到当局打击,朋友仗义置酒为之去惊,可见其用心良苦。
在北京的酒友中,除去齐寿山外,还有三位也着实亲密,一是许寿裳,一是沈兼士,一是钱稻孙。许氏是鲁迅的绍兴同乡,留日同学,终生挚友,曾参与鲁迅人生的许多重大转折;沈氏系北大国文系教授,著名小说家;钱则是鲁迅的教育部同事,著名的翻译家。
1904年,鲁迅与日本东京留学的绍兴籍学生合影。左起:陈仪、许寿裳、鲁迅、邵文镕。 酒要和好友一起喝,饭也要好友一起吃,鲁迅虽则理性,但也是性情中人,痛饮之时,并无忌惮,放开而为之。但大多时候,他还是相当理性,细饮慢品,在友情的包围中,体味酒之妙处。酒在此时,真有为友情加温,为聊天助兴之功效。
因此,若要较真,探究起鲁迅真正的酒量,还真是难说清楚。即使身边亲友的记录,也未必见得确切,因为各人凭了记忆去验证,却恰是未见另外场合下之鲁迅。一般的说法,大都认为鲁迅酒量有限,不胜酒力,但这也靠不住。
亲密酒友沈兼士的话可以推翻这个论断:“酒,他不但嗜喝,而且酒量很大,天天要喝,起初喝啤酒,总是几瓶几瓶的喝,以后又觉得喝啤酒不过瘾,‘白干’‘绍兴’也都喝起来。”
而许钦文的回忆也支持沈氏的说法:“他的喝酒实在也有点凶,且不说在酒的本身上面;有一回,他把酒拿把老虎尾巴里喝(老虎尾巴是指鲁迅的住处,笔者注),下酒的是小小的一碟炸馄饨,他把胡椒粉接连加了三次。”又说,鲁迅常叫人“买十个铜子的白干!”,十个铜子,在当时差不多买一斤左右便宜的白干,这酒量可谓不小,当然,他也未必一次给喝完。
其实,凡爱喝几口的人都明白,饮酒这事,跟天时地利人和都有很大关系,在什么地方喝,在什么时间喝,和什么人喝,都很重要,人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一杯两杯可以醉,一瓶两瓶却也可以清醒如初。
酒桌是鲁迅与人交往的重要方式,许多的文人和朋友,便是在这酒席之上相识并相知的,但也是这酒桌,令他与人产生罅隙和矛盾。
唐弢在《第一次会见鲁迅先生》中,记述了这样一件事:在酒桌上,鲁迅批评林语堂,说他“每个月要挤出两本幽默来,本身便是件很不幽默的事”,这隐隐让林语堂不快。终于,又一次酒桌上,因相互间的久存的误解,俩人大吵一架,自此双方隔阂甚多,终成陌路,不再联系。
鲁迅向来是酒桌上的中心人物,他对于任何事,本就有自己鲜明的主张,因酒精的刺激,则这主张更显精辟。与知心的朋友一起喝酒,他向来是谈笑风生,逗人发笑,根本不是一个表面上看得到的严肃。
前排左起:周建人、许广平、鲁迅;后排右起:孙福熙、林语堂、孙伏园 鲁迅对酒虽然没大瘾,却总爱喝点,许广平一度亦曾因此而担心他的身体。
就鲁迅的饮酒问题,她曾向郁达夫求教:“周先生平常喜欢喝一点酒,还是给他喝什么酒好?”
郁达夫提供的答案是黄酒。
许广平很无奈,告诉郁达夫鲁迅喝黄酒老要喝很多,所以换给他喝五加皮泡的黄酒了,但五加皮酒性烈,她便在平时把瓶塞拿开,好让酒气消散些。
郁达夫借此机会,很是认真地为许广平普及了一番酒水的常识,并告诉她,第一选择是优质的陈黄酒,第二选择是啤酒。至于五加皮泡的酒,为健康计,还是不要喝了。
我的结论是,鲁迅的酒量比一般人大不少,也能喝,会喝,但他大多时候适可而止,酒品实在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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