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网
搜索
查看: 33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林黛玉为何能名列金陵十二钗第一,单是容貌,称霸整本《红楼梦》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8-10 23:56: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林黛玉为何能名列金陵十二钗第一,单是容貌,称霸整本《红楼梦》                                                         2020-08-11 00:33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中,林黛玉和薛宝钗的容貌应该是最顶尖的两位,包括太虚幻境十二钗画册之中,也将黛玉、宝钗并列为第一名,共用一套判词,若是继续高个里头挑巨人,比较宝钗、黛玉谁的颜值更高一些,那恐怕要举黛玉为第一名了。
林黛玉之容貌,雅俗共赏 有很多读者将林黛玉的美貌跟她的诗书气质联系起来,认为林黛玉之美,依托于气质居多,若无“咏絮之才”的书香气息,黛玉之美将会大打折扣。其实不然,黛玉之美其实超越了雅俗的界限,说白了,比如现在有一些所谓的“气质才女”,似乎只有文人墨客欣赏的来,若是寻常农夫走卒,则觉得太“装”了。

而林黛玉并非此类“气质才女”,她的美属于读书人喜欢,一般人也喜欢,既不装,又不给人隔阂感的那种美。
譬如第25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赵姨娘买通马道婆,给王熙凤和贾宝玉下蛊,期间贾府阖府大乱,薛蟠无意中看见了林黛玉,竟一时被林黛玉的美貌惊得怔住了,用书中的话来说,薛蟠直接酥倒了:
  薛蟠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第25回
脂批云:忙到容针不能,以似唐突颦儿,却是写情字万不能禁止者,又可知颦儿丰神若仙子也。

再如第65回,小厮兴儿跟尤二姐、尤三姐讲林黛玉时,又曾提到:一个是咱们姑太太的女儿,姓林,小名儿叫什么黛玉,面庞、身段和三姨不差什么,一肚子的文章,只是一身多病。这样的天,还穿夹的,出来风儿一吹,就倒了。我们这起没王法的嘴,都叫她多病西施。
如此可见,黛玉之美貌,尽脱所谓的“书香美女”气质,她的美是超越一般的“审美隔阂”的,贾宝玉这样的贵公子喜欢,薛蟠这样的呆霸王也喜欢,身为小厮的下人们也能欣赏。

书中曾多次用“风流”二字形容黛玉之容貌,又言黛玉与尤三姐、秦可卿等人身段、风流品性相似,结合黛玉之性情中有幽默的成分,喜欢打趣别人,可探知黛玉之美貌,除了“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外,更有锋芒毕露、伶俐娇媚的世俗美,看似矛盾,实则是曹公有意将天下所有美集聚在黛玉一人之身。

曹公用艺术化的手段,暗示黛玉之美如仙子 如果说以上黛玉的美貌,还落在俗世之中,那么第26回,黛玉去怡红院探望,却被晴雯拒之门外后,黛玉在院外哭泣时的描写,可谓将黛玉架在了“仙子下凡”的高度:
  黛玉越想越伤感,也不顾苍苔露冷,花径风寒,独立墙角边、花阴之下,悲悲戚戚,呜咽起来。原来这林黛玉秉绝代姿容,具稀世俊美,不期这一哭,那附近柳枝花朵上的宿鸟栖鸦,一闻此声,俱忒愣愣飞走远避,不忍再听。真是花魂默默无情绪,鸟梦痴痴何处惊。——第26回
此段文字,已经脱离了简单的写实,而显得有些“神话”色彩了,曹公将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表象典故直接运用在了黛玉身上,为何?自然是为了打造《红楼梦》第一美女的人设,宝钗之“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纵然美丽,但却抵不过林黛玉超脱现实之美。

黛玉之美,胜过宝钗,这是曹公暗暗定下的人设,亦是曹公对黛玉的偏心,他恨不得将全天下所有美集中在一起,倾注在黛玉一人身上。
又或者说,林黛玉的美是一种抽象的存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标准,但只要你能说出来你喜欢的美貌是怎样的,那么林黛玉一定具备你喜欢的这种美的形式,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一个林黛玉。
又道是“晴为黛影”,晴雯乃是黛玉的分身,她承继了黛玉的美貌,于是一个“眉眼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晴雯(第74回王夫人语),便成了整个贾府、整个大观园上千个丫环中最美的一个。

王熙凤评论晴雯“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却是晴雯生得好”;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跟前诽谤晴雯时,说的也是“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她生的模样比别人标致些,天天打扮的像个西施的样子”。
即便诽谤晴雯,这些婆子们也不否认晴雯的容貌是真的美,分身尚且如此,真身黛玉有多美,不消多说了;反观宝钗之分身袭人,相貌一般,主要品德敦厚,以此观之,宝钗之美,重在“停机德”,其外表固然也美,但到底逊黛玉一筹。
若是一个要做个比喻的话,薛宝钗之美,是俗世肉眼可见之美,而林黛玉之美,则属天上仙女之品,正如贾宝玉所言: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闱秀,皆未有稍及黛玉者。颦儿才貌世应稀少,亦非虚言。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辽宁养老服务网 ( 辽ICP备17016859号 )  

GMT+8, 2024-11-16 03:02 , Processed in 0.008292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