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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小说里的这笔红火生意,终于把崇祯坑上吊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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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5 06:45: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明朝小说里的这笔红火生意,终于把崇祯坑上吊了                                                         2020-08-14 19:22                    
                          

作者:我方特邀作者竹映月江
古代灿若星辰的文学作品史上,涌现出了许许多多令人拍案叫绝的佳作。这其中,《金瓶梅》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
作为明朝嘉靖年间一部空前火热,且作者至今成谜的畅销书,《金瓶梅》留给后世读者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西门庆真风流外加真有钱啊。
说来西门庆“风流”这事,或许还占三分道理,但若说西门庆“有钱”,则不免让人觉得与事实相悖。毕竟西门庆不过就是个十八县城市小老板,他怎么就这么“豪”呢?
一、致富秘籍
根据《金瓶梅》中的描写来看,西门庆赚钱的秘密,无非就是两个字——放债。

比如商人李三、黄四找西门庆借钱做香蜡生意,西门庆就喊出了“每月五分行利”的天价,远远超过了《大明律》中“每月取利不得超过三分”的规定。
不过,西门庆那里的收费虽高,商人李三、黄四却依然选择找西门庆借钱,只因西门庆有着一个其他放贷人少有的优势——衙门中人的身份。
对于商人们来说,找谁借钱都是借,还不如找西门庆呢,说不定将来还能借着西门庆的官势得些好处。
于是,书中的李三、黄四就找西门庆借了一千五百两银子的高利贷,仅仅两个月后,便还了西门庆本金一千两,利息一百五十两,外加四个三十两重的金镯子,抵银一百五十两。
按明朝的规定,明初时期一两金子可抵四两白银,后来白银供给增加,金银比渐渐达到一比六甚至一比七,可书中的李三、黄四却按照一比五将金镯子折现给了西门庆,难怪西门庆会兴奋不已,以致引发了后续金镯子失窃的风波。

不过,对于土豪的不要不要的西门庆来说,这样的暴力买卖不过是餐前甜点,相比于李三之流的普通客户,西门庆早已将主菜锁定在了以各级官员为目标的“官吏债”上面。
用书中的话来说,就是西门庆不仅自己“放官吏债,结识人”,还拉着弟兄吴典恩联合经营,一起“与官吏保债”,共奔富裕路。
那么,西门庆的这笔“发财买卖”真的这么赚钱呢,这会不会是“身份成谜”的作者“兰陵笑笑生”信口胡说呢?
二、暴利生意
其实,翻开明代的通俗小说,会发现“官吏债”桥段比比皆是。比如凌濛初的《初刻拍案惊奇》中,就提到“有张多宝者,领大商人郭七郎之本十万两来京都”,而后在京都“专一放官吏债”。

无独有偶,同时代小说《贪欣误》中,也记载了一个苏州人张福放官吏债的故事,而且故事主角老张同志靠着放官吏债“富名广布”,一跃而成为京中大佬与各府权贵的座上宾,简直就是行走的成功学教科书。
都是艺术来源于生活,放在凌濛初们这帮跟着凑热闹的作者身上,就是频频亮相“大明好故事”的“官吏债”并非出于作者的想象,而是从明朝中期开始盛行的一个普遍社会现象。
这一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发展成明末北京城里的一个奇特景观:京债。
京债形成之初,主要是各地来京的士人或者官员,因赴考、赴选,在京候选,生活、赴任而借债,而经营京债的人,也并非西门庆这样的“小镇青年”,而是有权有势的贵族阶层。

放贷人的身份虽然高贵,但倘若京债只是单纯的你借我还,这也不算个大事儿。毕竟明朝官员“基本工资”比较低,赶上选官赴任这种大事儿,手头紧也是常事儿。
可惜,位高权重的放贷人,带着京债进入了腐败之风盛行的明末官场,而这也意味着京债想要在官场腐败的大染缸里独善其身,无异于痴人说梦。
于是,就有了明神宗与魏忠贤等人,打着京债的旗号疯狂贪财,弄得朝堂上下纷纷“官以财进,政以贿成”。
魏忠贤甚至还公然卖官鬻爵,将每日贿赂他一万两银子的周应秋提拔为吏部尚书,气得那些正直的官员,只能在背后吐槽新任尚书大人该改个名叫“周日万”。

在这样的官场风气下,大小官员不管是日常交际,还是赴任上岗,通通都要砸钱。若是没钱,就只能先去借京债,然后再想方设法来还钱,还不起便通过贪污来“赚钱”。
“京债”就这么成为了权贵们的敛财工具,以致于后来李自成攻破北京查抄众官府邸时,一下子拷掠到了七千万两白银,真不知这其中,究竟有多少“西门庆”们的功劳。
颇为讽刺的是,北京城破前夕,崇祯曾亲自上阵动员百官捐款,可百官无不哭穷,最后崇祯忙活了半天,收入还不如叫花子。
明朝官员们之所以明知大明江山危在旦夕,却依然不肯出钱相助的原因,主要还是崇祯年间腐败的风气太盛了,官场中处处需要用钱,人人需要打点,借的京债永远还不完,大小官员们早已人人自顾不暇了。

比如曾有个知县出价24两银子,想请翰林胡守恒写篇文章,谁料胡守恒还不知道这事呢,东厂倒是提前得到了消息。
紧接着,东厂中人便大张旗鼓地去找胡守恒索贿,胡守恒虽然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但还是打点了东厂上下1000两银子,以求花钱消灾。
胡守恒的遭遇并非孤例,一些花钱买官的士人,也曾感受过官场令人窒息的腐败风气。比如崇祯年间各种官职都被明码标价,公开出售,其中任职兵部要1000两,任职礼部要2000两,部郎外转道员,许多地方的起步价更是高达5000两。
有个士人想要讨价还价,只出3000两银子,结果好好的官职当场就飞了,最后仅获得了一个知府的空缺。
卖官鬻爵如此大行其道,明朝的官员们自然贪腐成风,而大明朝的吏治,也就在红火的“京债”生意里急剧恶化,直到在腐烂中被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祯皇帝也在扔下一句“诸臣误我”后含恨上吊。
其实,“误”了崇祯帝的,除了满朝昏聩文武,同样还有“京债”。从这个意义来说,京债真是一笔“阎王债”,其警世的意义,千百年后,依然让人叹息与沉思。
参考资料:苗棣《崇祯亡国史》、顾城《明末农民战争史》、侯会《食货< 金瓶梅>》 、梅朝荣《读<金瓶梅>品明代社会》、刘秋根、杨贞《明清“京债”经营者的社会构成——兼论帐局及放帐铺》、刘秋根、柴英昆《明清的钱铺、钱庄与银号——以白话小说记载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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