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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留给“外人”的老人:女儿已有8年不联系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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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 05:10: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遗产留给“外人”的老人:女儿已有8年不联系了                                                         2021-01-01 08:22                    

                          

方波奇在工作中(王艾冰/摄)

来源 |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作者 | 健康时报记者 王艾冰

编辑 | 郜冰蕙

  方波奇等了女儿八年,女儿却从来不回来看她,即便是生病了,也盼不回来女儿。 “虽然我们前些年有些矛盾,但是由于我需要晚间救急,我的医疗呼救座机电话从来没有改变,一直都是原来的家庭电话号码,想联系我的渠道是通的,但是8年,我没有等到一个联系。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星斗月移,我的想法与日俱增,我就一直想,以后谁对我好,谁为我养老送,我就将财产赠予谁。” 方波奇说。

“当我在遗嘱公证中心办理好财产遗赠朋友的手续后,我感觉如释重负,我这近10年的心结终于了了。”当68岁的老中医方波奇向健康时报记者说出这一句话时,原本非常平静的他,突然情绪异常激动,泣不成声。

“我有一个女儿,但是已经将近8年不联系了,2013年除夕夜的下午,是我和我女儿最后一次联系,从那之后到现在,她再也没有联系我。”方波奇无奈的告诉健康时报记者,从那个新年开始,他便有了将财产给别人的想法。

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首批司法解释。其中规定,不尽孝者少分或不分遗产。

与女儿8年不联系,将财产留给救过命的朋友

一件白色的衬衫,外边穿一件黑色的马甲,搭配一件西服和领带,是68岁的老中医方波奇最喜欢的穿搭。通常他还会带上一幅墨镜,这是他几十年以来的坚持。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体面而讲究的老人,却做出了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决定: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朋友,而非自己的亲生女儿。

方波奇今年68岁,现在是上海某医院的一名老中医。近日,他走进了中华遗嘱库上海第二登记中心,决定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救过自己的一位朋友。

方波奇告诉记者,“我的肾一直不好,2018年的一天早上8点,我刚刚走进我的诊室,就觉得情况特别不好,浑身颤抖、头晕,心脏当时也跳的非常快,那会儿我以为我就要不行了,但因为之前有病人挂了我的号,我不能让他们白等,所以我坚持把当天的病人看完,直到下午2点。”

“当时我的工作伙伴一直在劝我停下手中的工作,去抢救,但我没有那样做,而是坚持到最后,并且我当时潜意识认为我要‘完了’,还让她给我照了最后的工作照,作为自己的遗像。”方波奇回忆到,看诊结束后,我第一时间被我这位朋友送到我们医院抢救,并且还得以转院去更大的医院得到及时治疗。

“因为当时时间就是我的命,她当机立断给我找了医生,联系病房就地抢救治疗。她不仅是我的朋友,还是我的工作伙伴。十几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忠诚、善良、淳朴、厚道,是位稀世罕见的重情义、讲道德的人。”

“我有一个女儿,2013年除夕夜的下午,是我和我女儿最后一次联系,从那之后到现在,她再也没有联系我。”方波奇无奈的告诉健康时报记者,从那个新年开始,他便有了将财产给别人的想法。

八年,女儿从未回来看她,即便是生病了,也盼不回来女儿。他表示,“虽然我前些年有些矛盾,但是由于我需要晚间救急,我的医疗呼救座机电话从来没有改变,一直都是原来的家庭电话号码,想联系我的渠道是通的,但是8年我没有等到一个联系。”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星斗月移,我的想法与日俱增,我就一直想,以后谁对我好,谁为我养老送,我就将财产赠予谁。” 方波奇说。

“从现在我们接待的情况来看,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给到亲属之外的人,也就是说遗赠给跟他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二登记中心主任崔文姬告诉健康时报记者,目前全国登记保管遗嘱的数量达17.5万份,仅北京一个城市就达到了10.7万人。在这10.7万人中,有3564份属于这一情况,也就是说这些人的财产是给到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把房产遗赠两大机构,只给女儿基本生活保证

“我认为在我百年之后,我的财产应该留给有意义的机构或组织,而对于我的女儿,我最想给她的是一些基本的保证和一个善良的榜样。”来自北京市某高中的地理老师童倩(化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今年刚刚50多岁的她决定在自己百年之后,将财产遗赠给她认为非常有意义的两个机构。

童倩是北京市某高中的地理老师。近日,她走近中华遗嘱库将自己的房产进行了遗赠公证,而她要遗赠的对象是她认为非常有意义的两个机构:一个是中国成立最早的全国性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另一个是成立于2012年、教授中国传统文化的“文礼书院”。

“我认为这两个机构所进行的事情都非常有意义,而他们的发展也确实需要资金,所以我想在我百年之后,把我仅有的一些房产资源遗赠给他们。”童倩说,对于她而言,从小到大得到了很多爱和帮助,所以在她有能力的时候应该奉献自己的爱,这样社会才能良性循环。

20多年前,童倩成为了自然之友的会员,因为自己本身是地理老师的缘故,童倩一直对环境教育充满着好奇和热情。“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5年前,林则徐的这句名言,让童倩第一次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2017年前后,一个老人在去世之后,将自己的全部房产捐赠给了“自然之友”,进一步推动了童倩心里的这个想法。

“我父母今年80多岁了,我跟他们说的时候,他们都非常支持。”童倩告诉记者,我还有一个13岁的女儿,我跟她沟通的时候,她跟我说,这是你自己的事情。我也给她买了些保险,给了她一些基本的保障,但我认为对于女儿,够了就可以了,没有必要给她很多,我认为给女儿留下精神的东西比物质的东西要更加有用。”

童倩表示,“我认为我就是做了一件我应该做的事情,是一个很本分的事情。虽然现在做这件事情的人少,但我相信会越来越多的,因为我们其实真的不需要那么多物质。”

中华遗嘱库中心:“财产留给外人”越来越普遍,应尊重个人意愿

“我2018年接待了一个来自北京市的70多岁的奶奶,她当时过来找到我们就是想等她百年之后,把她的全部财产给小她几岁的邻居,这个事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崔文姬回忆到,这位老人是一位大学老师,十多年前将自己的两个女儿送到国外读书,但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的两个女儿对她的关心就越来越少,反而是她的邻居几十年来一直在照顾她,和她作伴。

崔文姬告诉记者,“这个老人当时的观点就是,钱应该是要给到自己认为正确的人,做一个感恩的回馈。”

今年,11月中旬,据上海市金山司法局消息,一位年过8旬的上海老人,突然决定他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楼下水果摊店主,经过多方了解,老先生是一名退休工人,老伴和儿子相继去世,家里的其他亲戚也不常来往,反而是楼下水果摊店主一家对其照顾有加,所以老人决定在自己百年之后,将自己的全部遗产赠予他们。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2018年,老人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在我的工作经历中并不多见,所以对这件事情印象特别深刻。”崔文姬说,“现在这一情况确实越来越多,一方面是因为大家对于遗嘱的看法更加开放了,不像以前一样很忌讳谈论生死,法律意识也普遍提高,想通过遗嘱这样一个法律文件,提前来把善后事进行一个安排;另一方面,现在大家在分配财产的时候,更加理性,这份财产不一定是非得自己的家人,也可以给到对自己很重要的一些亲属或者朋友。”

“完成这一心愿,我周身轻松,如卸千钧重负。”方波奇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当今是独生子女社会,不乏一些啃老族,我要鞭挞这种人和现象,我这辈子尊老爱幼,先人后己,春蚕到死丝方尽,一生无怨无悔。做人的最高原则,是做给良心看的。

童倩也说,“财产还是留给有意义的人和事情,这样社会才能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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