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网
搜索
查看: 17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许多人都治错了?这两种癌症,不治疗可能活得更好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2-12 10:19: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许多人都治错了?这两种癌症,不治疗可能活得更好        2023-02-11 00:41                                       

          不为人知的是,癌症的临床治愈率,远高于同为慢病的糖尿病、高血压。无论手术、放疗、化疗、靶向治疗,还是免疫治疗、中医治疗,都能在癌症的不同阶段发挥治疗作用。许多患者合理治疗,活得非常好。最新数据显示,美国的癌症五年生存率达到69%,十个能治好六七个,中国也超过了40%,十个能治好四五个。癌症已非绝症,不是得了癌症就要惶惶不可终日,也不是所有癌症都要倾家荡产的治疗。这两种癌症,甚至不需要治疗!
这种甲状腺癌,可以不治疗
甲状腺癌是已经接近完全治愈的恶性肿瘤,总体五年生存率,美国是98%,中国是84%。甲状腺癌里面有一种早期乳头状癌,恶性程度非常低,即使确诊了,也不急着治疗。

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不治疗:
1.属于原发甲状腺癌,而不是转移癌;
2.肿瘤局限在甲状腺腺体中央,距离甲状腺被膜或气管较远;
3.能检查到的肿瘤实体只有1个,而且最大直径小于1厘米;
4.没有发生区域淋巴结转移。
但要注意,如果存在以下任意一种高危因素,可能还是需要治疗:
1.有幼年时期大剂量电离辐射接触史;
2.有甲状腺癌家族病史,比如父母、兄弟姐妹当中有人得过甲状腺癌;
3.有甲状腺功能亢进(大脖子、吃得多、大便多、出汗多、心跳快等)。
还要注意,不治疗不等于不管不问。

这种恶性程度非常低的甲状腺癌,暂时确实用不着治疗,但是,患者必须主动监测、密切随访,这叫保守治疗。
主动监测多久?半年!
半年之后干嘛?复查!
复查时如果发现病情有进展,应当考虑停止保守治疗:
1.肿瘤最大直径增大了2-3毫米(这个速度已经很快了);
2.发现了新的肿瘤;
3.发生了区域淋巴结转移,可疑的也算。
《甲状腺癌诊疗指南(2022版)》指出,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T1期,多是在体检时发现,肿瘤进展相对缓慢,复发风险很低,致死率几乎为0,保守治疗即不治疗是最佳选择。只有存在高危因素,或是复查发现进展时,才考虑腺叶及峡部切除或全甲状腺切除等积极治疗。

这些前列腺癌,可以不治疗
前列腺癌也是接近完全治愈的癌症之一,许多患者都可以生存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长期生存。对于前列腺癌患者,很多时候,治疗的副作用可能超过治疗的正面作用。如果有这两种情况,其实不需要治疗。
预期寿命小于10年,可以不治疗。
前列腺癌不管早期、中期还是晚期,只要预期寿命小于10年,都不急着治疗。这种情况,治疗不如不治疗,观察等待才是上上选。
比如我国现在的人均预期寿命是78.3岁,如果患者已经70岁,盲目去治疗,副作用对生活质量的影响,可能比不治疗还要大。这是因为,前列腺癌恶性程度低,相当一部分不太可能导致死亡,也不会有太严重的症状。所以,高龄前列腺癌患者,不妨先看看,再等等,有明显症状出现,或者检查结果改变时,再治疗也来得及。

预期寿命10年以上,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不治疗:
1.肿瘤摸不到,影像检查也看不到;或者肿瘤虽然可以摸到,但局限于前列腺之内。同时,前列腺特异抗原PSA≤10ng/ml。对应的肿瘤分期是T1和T2。
2.活检格利森评分≤6,阳性针数≤2个,每个穿刺标本中肿瘤所占比例≤50%。
前列腺癌患者如果是这种情况,主动监测即可,包括:
至少每年做1次直肠指检DRE;
至少每半年做1次前列腺特异抗原PSA;
至少每3~5年做1次多参数磁共振成像mpMRI及穿刺活检。
如果重复活检后的病理发生恶化,根据医生的评估,积极治疗。
最后这句一定要注意!得了癌症,我们的目的不是治疗或不治疗,而是怎么样活得更好,活得更久。用不用治疗,一定是医生来评估,而不是患者自己。一旦病情转变,出现了需要治疗的情况,那就听医生的话,该治疗就去治疗。一定要相信,有良心的医生占绝大多数,遇到湘雅二院刘翔峰那种“医生”的概率,微乎其微。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甲状腺癌诊疗指南(2022版)》
[2]国家卫生健康委《前列腺癌诊疗指南(2022 年版)》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辽宁养老服务网 ( 辽ICP备17016859号 )  

GMT+8, 2024-11-12 22:46 , Processed in 0.007652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