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网
搜索
查看: 29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蒋爱珍复仇记:被人诬陷作风有问题,她杀3诬陷者,​后2万人求情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3-13 16:23: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蒋爱珍复仇记:被人诬陷作风有问题,她杀3诬陷者,​后2万人求情                                                         2023-02-26 10:50                                       

       蒋爱珍复仇记:被人诬陷作风有问题,她杀3诬陷者,后2万人求情。怎么回事?蒋爱珍,1956年出生,浙江绍兴人。1972年,年仅16岁的她随复员转业到新疆石河子生产建设兵团的哥哥蒋根土,来到兵团农8师144团1营1连落户。
2年后,蒋爱珍参加144团农场医院护理短训班学习,结业后留在团场医院做了一名护理员。1976年,她入党,同年被选为党支部委员,兼团支部书记。因为蒋爱珍的哥哥蒋根土,与144团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张国政是老战友。

所以蒋根土就委托张国政照顾好自己的妹妹。战友的妹妹,就是自己的妹妹,因此张国政平日对蒋爱珍非常关心和照顾。加上两人都是在同个医院工作,所以彼此也比较密切。可是,这一切在某些有心人看起来有些不正常。
譬如李佩华和谢世平,这2人总觉得蒋爱珍与张国政早就睡一起了。当然了,他们会产生这样的感觉完全是因为张国政在医院中和李佩华、谢世平等人早有矛盾。所以这两货想抓住张国政的把柄,把他整下去,让其离开医院。

1978年3月17日晚,因蒋爱珍被批准回家探亲,张国政来到蒋爱珍的宿舍为其送行后离开。但是李、谢认为张国政会在蒋爱珍的宿舍与她发生关系,遂带着钟秋(谢世平之妻)等人前来抓包,可是没有得逞,因为根本没这事。
虽然蒋爱珍与张国政之间是清白的,但谢世平之后依旧捏造了张国政在蒋爱珍宿舍里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情。而李佩华和钟秋则一直在医院里散布张国政与蒋爱珍在宿舍里鬼混的谣言。一时间,整个医院里都传开了。

谎言经过人们口耳相传,内容变得越来越丰富,细节越来越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医院当时有人对李佩华等人的做法很不理解,李很直白地说:“现在只好硬着头皮干下去,干成啥样就啥样,弄不倒也要弄把张国政弄臭!”
因为这件事的缘故,蒋爱珍也没回家探亲了,要求组织上给她澄清事实。一天下午,谢世平、钟秋两人当着蒋爱珍的面,在走廊里大骂张国政,诬蔑他乱搞男女关系。晚上,蒋爱珍再也受不了了,一个人跑到戈壁中,转游了一夜。

可这一切,在李佩华、谢世平和钟秋看来,都是蒋爱珍在装疯卖傻,并一次一次地要她在会上“说清楚”。同年3月30日,144团党委派工作组到医院调查此事,工作组组长叫杨铭三。可杨铭三又恰恰与张国政曾在工作上闹过矛盾。
于是调查工作一开始就给这个事情定了性。1978年9月26日大会上,杨铭三说道:“即便到最后什么都没有,就凭蒋爱珍与张国政走得近,她跳黄河都洗不清。”有人甚至提议给蒋爱珍做检查,看看处女膜还在不在。

副院长栗某还说:“你要是没有问题,你怎么不敢检查。”其他人对蒋爱珍也是极尽侮辱的言行。随后,张蒋二人被要求交代事实,医院又到处都是污蔑张蒋人男女关系的大字报。就这样,明知道张蒋二人并无那种关系的人都不敢说话了。
为二人说过话的人要么被调走了,要么被批评做了检查。蒋爱珍原本对工作组充满希望,但是换来的是失望。在这种情况下,蒋爱珍豁出去了,决定杀了造谣自己作风有问题,侮辱自己清白的那3个人:李佩华、谢世平和钟秋。
9月28日,蒋爱珍得到通知:第2天要参加实弹打靶。这让她觉得这是个机会。9月29日,打靶时蒋爱珍领到了步枪和子弹,她偷偷地把8发子弹装进了口袋。打靶结束后,枪支并没有被集中收回,参加打靶的人带着枪支往回走。

在半路上,熟悉枪械的蒋爱珍把子弹一颗一颗压进弹匣,直奔医院。然后把李佩华、谢世平和钟秋给杀了。92天后,蒋爱珍被判处死刑。然而,这消息一出,立马引起了轰动,大家纷纷为蒋爱珍鸣不平,呼吁法院重新审理。
最终,新疆高院复查此案时,将蒋爱珍改判为无期徒刑。1979年,蒋爱珍的事情再一次发酵,紧接着有2万人替她求情轻判。1985年,新疆高院做出最终判决,判处蒋爱珍15年有期徒刑。因她在监狱里表现好,所以1990年7月刑满回到家乡。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辽宁养老服务网 ( 辽ICP备17016859号 )  

GMT+8, 2024-11-27 12:25 , Processed in 0.009646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