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拍下妻子偷欢视频发到家人群,导致妻子自杀,结局? 2023-06-29 09:59
广东广州,一男子无意间发现自己妻子出轨,然后尾随到酒店。 用手机拍下了妻子与情夫的不雅视频。 随后要求妻子签下离婚协议书,并让妻子主动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 妻子当时答应了,但正当两人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一天,妻子却突然反悔了。 男子一气之下就将妻子和情夫出轨的不雅视频发到了娘家家族群。 妻子认为自己已经没脸见人了,就果断选择了自杀。 事后,娘家人就将男子直接告上了法庭,要求男子民事赔偿。 那么,这件事最后的判决结果是什么呢? 大家好,这里是《说案件》,闲来无事,就来和大家说一说这个案件。 案件剧情可能会有所改动,但事情就是那么一回事儿! 案件中的男子名叫刘某(化名),他的妻子名叫贝某(化名)。 在结婚前,刘某的父母给刘某买了一套房子作为婚房,另外再加上一辆普通的汽车。 而在结婚后,刘某就开始创业,创业成功后,刘某又购买了两套房子,以及一辆奔驰车。 两人结婚5年,生下了一儿一女。 之后,刘某就负责挣钱,而贝某就成了家庭主妇,一家四口过着甜蜜而幸福的生活。 但很快,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这份甜蜜而幸福的生活。 因为第二个孩子的到来,贝某认为自己的身体变形了,于是就给自己报了一个产后恢复私教课。 也正是这个私教课,贝某认识了自己的教练陈某。 陈某作为教练,平时接触的女性学员非常多,其中不乏一些年轻貌美的女学员,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经常利用职务之便,吃这些学员的豆腐,而贝某就是他其中的目标之一。 由于陈某能说会道,加上长相又比较帅气,贝某很快就沦陷了,二人就这样突破了道德底线,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在这之后,贝某过一两天就会去上私教课。 一开始刘某并没有怀疑,但后来刘某发现,妻子去上课的频率越来越频繁,而且手机也不再让刘某碰了,刘某慢慢觉得不对劲了。 之后的一天,贝某说自己要去上私教课,刘某则悄悄跟在后面。 让刘某没想到的是,妻子根本没去上私教课,而是去会见了一个男子。 刘某跟在后面,看到两人亲密的画面,心里别提有多难受。 但为了进一步获得证据,刘某并没有立即现身,而是一直尾随在两人的身后。 而贝某和陈某,直接就走进了一个酒店。 刘某找到了前台,向前台提供了自己和贝某的结婚证明。 对前台讲述了贝某和陈某一起背叛自己的事情,让前台帮自己打开了酒店房门。 刘某在酒店房门打开的一瞬间,拿着手机打开录像就冲了进去,当场就拍摄到了两人的偷欢证据。 而贝某和陈某当时直接吓傻了,陈某慌忙拿衣服想逃跑,可惜被刘某抓住了。 声称这都是贝某勾引他的,他们这是第一次,想让刘某放过他。 这个时候贝某也反应过来了,急忙向刘某认错,称自己都是一时糊涂,没有经得住陈某的诱惑,两人这也是第一次,并且还说陈某趁着给她上课的时候老是对自己动手动脚。 贝某一直不停给刘某道歉,但刘某依然无动于衷,于是直接将两个孩子搬到了台面上,希望刘某可以看到两个孩子的面上原谅自己一次。 当贝某提起两个孩子的时候,刘某直接呵斥着叫贝某闭嘴,声称贝某根本不配做两个孩子的母亲。 刘某越想越气,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冷静下来的刘某找前台拿来了纸和笔,然后要求贝某签下“离婚协议书”,并让贝某自己主动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虽然这个“离婚协议书”并没有实际的法律效应,不过却是双方感情破裂的一个证据。 贝某无奈,只好签下了这份“离婚协议书”。 而刘某走的时候,还拿走了贝某的车钥匙和所有财物,并且还叫贝某以后都不准回家,到时候民政局见就行了。 几天后,刘某拿着相关证件,打电话叫贝某民政局见。 贝某出现的时候,明显憔悴了很多,刘某虽然很心疼,但还是原谅不了贝某。 而贝某,看到刘某后就哭了起来,一直苦苦哀求刘某的原谅。 但刘某是铁了心要和贝某离婚,就这样,两人不知不觉就发生了争执。 贝某说道: 我不同意离婚,即使你要执意离婚,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必须也有我的一半,并且孩子一人一个。 刘某听后,非常生气的说道: 你觉得你配吗?当时你可是签了净身出户协议的。 而贝某又说道: 那个协议并没有法律效应。 刘某非常愤怒,没和贝某多说,直接将贝某和陈某酒店偷欢的视频发到了娘家人的家族群。 随后娘家人就打电话给刘某,询问两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刘某没有多说,叫他们自己去问贝某。 可贝某这边,认为自己已经没脸见人了,当晚在娘家选择了自杀。 事后,娘家人认为,贝某的死与刘某有很大的关系,于是,直接将刘某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 贝某的父母表示:刘某公开贝某在酒店的视频,属于严重侵犯了贝某的隐私权,并且就因为刘某公开视频,才导致贝某选择自杀,因此,刘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刘某表示:自己拍摄视频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己并没有对外公开,只是发到了家族群,为什么属于侵权呢? 而根据《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国家及时保护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刘某打开房门录取视频的行为不存在过错,而且视频仅仅是发送到了家族群中,并没有外传,不构成民事侵权,且证据不能证明刘某的行为过激或者是对贝某造成威胁。 最终,法院审判后将贝某父母的诉求全部驳回了。 写在最后: 对于贝某的行为,完全是自食其果,咎由自取。 本来在婚姻中,双方都应该保持诚实、尊重和忠诚,这是一个家庭最基本的准则。 那么,对于这个案件,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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