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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平稳推进 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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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3 02:40: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白乙 于 2024-6-13 01:58 编辑

如何平稳推进 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2024-05-23 00:58                                        发布于:上海市
   

[ 个人养老金制度不仅覆盖面广、业务要求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而且对参与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因此,如何平稳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第三方中介和公民个人的共同努力。 ]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健康持续运行,不能缺少开放的金融市场和专业成熟的养老金管理经验,也离不开完善的养老金保障性法律。为了适配社会大众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投资需求,我国以《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为代表的规范性文件加速落地,在覆盖人群、优惠政策、资金管理、资金领取等方面紧密衔接,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平稳有序,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
个人养老金制度不仅覆盖面广、业务要求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而且对参与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因此,如何平稳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第三方中介和公民个人的共同努力。
其一,要明确有效监管的职权。
个人养老金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性金融工程,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规范治理结构和运作规则。当前,享有监管权的主体如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机关未明晰监管权责,也未明确监管主导机关,在具体监管内容上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衔接。这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确认,明确各个监管机关的使命、目标和职责,同时优化专业机构协调机制,由各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措施。
具体而言,人社部负责搭建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对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行履行监管职责,规范信息平台与商业银行、金融行业平台、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互流程。人社部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则对参与金融机构发行、销售个人养老金产品等经营活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参与金融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做好产品风险提示。
其二,要明确国家监管部门监管权限的运行重点。
在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过程中,政府主要通过宏观调控和财政支持等方式,积极助推社会监督体系,并在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层面应承担一定的义务。一方面,虽然不能保证个人养老金产品必然会获得收益,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但是国家筛选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必须是相对优质的、较高标准的,而不应该过于宽泛,造成鱼龙混杂。目前,个人养老金与社会保障制度总体框架相关联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存在信息化建设滞后、社会服务标准缺失、专业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据此,政府应采取相应举措提高监管运行中的透明度。
另一方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统一监管平台。个人养老金管理监督的核心是信息和账户。当前,个人养老金尚未形成一套比较完善、通用性强、易于操作性的社会保障信息化操作系统,导致金融数据共享程度和透明度有待提高。对此,应及时建构融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公共平台,完善多部门协同管理的体制,为个人养老金的安全和规范运作提供更好保障。
其三,要建构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
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已一年有余,它在促进个人养老金供需平衡、保障居民养老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规范养老金动态指引,明确养老金额度及缺口。个人养老金强调自我养老责任,但仍然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协助。当前,由于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尚处于覆盖面大、业务要求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单个投资主体与养老金管理运作主体相比力量悬殊,个人投资者需要动态指引,以明确目前养老金额度、养老金投资收益浮动和养老金缺口之间存在的差距等内容。同时,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对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督促相关金融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做好产品风险提示,将风险维系在可控范围。
另一方面,依法建立投诉机制。个人养老金产品的目标人群绝大多数是非专业投资者,欠缺专业的投资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无法对投资管理人等相关主体进行有效监督,要证明金融机构未尽谨慎义务,更是难度极大。对此,可以成立养老金监管理事会,代表个人养老金投资者利益追究金融机构的不法行为,行使投利,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解决个人养老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
其四,要优化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社会监督体系。
第一,依法构建养老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个人投资者有权获得足够的信息以确保其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如果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营流程与制度平台流程繁琐,造成个人处于自主投资的信息链条最末端。通过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能够使得各账户之间转移、对接和信息流动的管理成本大大降低,从而提高资金转移和流动效率。因此,金融机构既要对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信息交互和数据交互依法予以披露,又要确保披露的信息易于理解、保持准确,应针对不同的个人养老金 产品特点,提供其成本收益分析,以利于个人投资者选择。第二,依法建立中立可信赖的养老金指数。第三方中立机构设定公允的参考标准,便于个人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和可能收益作出综合判断。第三,在个人账户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探索新技术应用,鼓励拥有先进监管技术的第三方平台提供技术支持,逐步提高系统 运行的效率和互动便捷程度,保障公众的知情、参与、选择和监督权利。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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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6-13 01:57:14 |只看该作者
尊老才能老有所尊,
尊老等于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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