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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老太坐拥北京13套房,7个孩子有5个不给她养老,统一口径:不敢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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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1 05:48: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8旬老太坐拥北京13套房,7个孩子有5个不给她养老,统一口径:不敢养                                                                                2024-12-30 11:50                                            

         在北京,有一位姓方的,88岁高龄的老太,她和已故的老伴共同抚养了7个子女,但命运弄人,其中两个子女已相继去世,剩下五位子女陪伴在侧。
尽管方老太在北京近郊拥有多达13套房产,理论上足以让她安度余生,然而,如今她竟陷入了无人照料的凄凉境地。那么,究竟是什么缘由,让方老太的晚年生活变得如此孤单无助呢?

不敢孝顺的儿女

2015年,北京88岁的方老太,因赡养问题将她的五个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按照顺序轮流负责她的生活起居。
方老太的子女中,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其实,从2011年3月起,兄弟姐妹间就已经达成协议,由于老大和老五是女儿且都已成家,所以决定由老二、老三、老四这三个儿子每人轮流负责照顾母亲一个月。然而,这一安排在执行了一年多之后,却出现了转折。
在三个儿子当中,老二和老三的表现相对更为体贴孝顺。其中,老二贾清是最早将母亲方老太接到家中照顾的。
然而,贾清是个长期单身且经济拮据的人。本来身体就不太好的他连自己的生活都难以妥善安排,更别说要照顾年迈的母亲。随着方老太的身体日渐衰弱,贾清深感自己已无力承担。

相比之下,老四贾小旺起初也按照约定履行了赡养义务,但不久后,他便以母亲出现大小便失禁的情况为由,拒绝再继续照顾母亲。
面对老二和老四的推诿,老三贾福自2012年8月起,就和妻子毅然扛起了照顾母亲的重任,这一扛就是三年多,直至2015年。
期间,贾福的妻子对方老太的关怀备至,几乎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然而,这份孝心却遭到了老四贾小旺的恶意中伤,他无端猜测贾福夫妇的动机,认为他们之所以如此尽心尽力,是为了贪图母亲每月那一千多元的养老金。

贾福夫妇对这样的无端指责感到既痛心又失望,他们原本只是出于孝心,希望母亲能够安享晚年,却没想到会遭遇这样的误解。
为了证明自己,更是为了给母亲争取一个更加公平和适宜的养老方式,贾福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他兄弟姐妹共同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

利益面前的纷争

原本只是三个儿子间关于如何赡养母亲方老太的争议,为何又牵扯进了两个女儿呢?这背后的原因要追溯到方老太年轻时建造的13间房屋。
方老太为人勤劳,早年与丈夫不辞辛劳地工作,最终在北京郊区共同建造了13套房屋。在分配这些房产时,方老太为三个儿子各自分得了三套,自己留了一套居住,而其余三套则因长时间无人居住而破败不堪。

对于这样的分配结果,两个女儿虽然内心有所不满,但念及自己已各自成家,最终还是选择了接受现实,没有过多计较。
2005年,方老太的老伴离世后,她一直与老二同住,并帮忙料理家务。但到了2011年,因方老太患上小脑萎后逐渐生活不能自理,老二感到难以独自照料母亲,于是兄弟三人商定轮流赡养母亲,每人负责一个月。
而今,随着当地拆迁计划的推进,不仅三个儿子各自的三间房面临拆迁,就连方老太的养老房也在拆迁之列。这使得两个女儿认为自己有权参与房产的分配。
面对老大和老五的诉求,老四坚决反对,他主张继承房产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因此这场赡养纠纷也将老大和老五卷入其中。
最终,法院裁定五个子女需轮流赡养方老太,每人负责三个月。

小女儿的困境与孝心

本以为这场赡养纠纷会随着法院的判决而尘埃落定,不料老大贾清香却突然表达了不愿赡养的态度。
一开始,她以家中没有地方安置母亲为由,拒绝承担对方老太的照顾责任。然而,当法官亲自探访其住所时,发现老大的家是一套超过400平米的大房子。

面对这一事实,老大又改变了说辞,她声称自己真正担心的是,如果母亲在女儿家中去世,按照农村的传统习俗,儿子是会被村里人笑话的。她坚称,自己这样做完全是出于对弟弟们的考虑,才选择拒绝赡养母亲。
面对哥哥姐姐们的推诿,家庭条件并不宽裕的老五贾清娥毫不犹豫地接过了赡养母亲的重任。她是兄弟姐妹中最愿意照顾母亲的人。
但她没有自己的房子,只能租住在一间简陋的小平房里,而方老太也只能被安排在一个阴暗潮湿、面积狭小的房间里,方老太连基本生活条件都难以满足。

就这样,老五一人包揽了照顾母亲的责任,时间过去了半年有余。这段日子,她一直竭力去说服哥哥姐姐,期待他们可以自觉地站出来,一同担负起照顾母亲的重任。

法院调解:每个子女轮流赡养

尽管法院多次介入调解方老太的赡养纠纷,却始终未能找到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就在法官为此感到十分棘手之际,老三贾福挺身而出,提出了一个新方案:他可以提供一套空置的房屋给母亲居住,并且在老大贾清香轮值照顾母亲时,老大也可以搬入此房与母亲同住。
然而,老四对这个新方案表示了疑虑,并要求老三出具书面保证。在法官的见证下,老三最终签署了保证书,同时承诺在其他兄弟姐妹不愿承担赡养责任的情况下,他愿意独自挑起这副重担。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本应是子女们的责任和义务,是子女们对亲情的珍视与回报的体现。然而,在金钱的诱惑之下,这份原本坚不可摧的亲情却变得脆弱不堪。
为人子女,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父母含辛茹苦地将我们养育成人,这份养育之恩是任何金钱都无法衡量的价值。所以,当父母年迈体弱、需要关怀和照顾时,给予他们应有的关爱与陪伴,是每一个子女都不可推卸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传奇故事《不敢孝顺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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