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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38元一只虾”食客:老板拿棍威胁 还要叫人(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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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0-6 19:44: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青岛“38元一只虾”食客:老板拿棍威胁 还要叫人(图)

在菜单底部标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

38元一只的“海捕大虾”

朱先生的结账单上“蒜蓉大虾”共计1520元

售卖“天价虾”的大排档

原标题:青岛工商调查“大排档天价虾”
昨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在微博上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38元一只”。“青岛大排档天价大虾事件”在微博上引发网友热议。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当事人南京游客朱先生和四川游客肖先生,他们还原了事件经过。
青岛大排档一盘虾卖1500余元
昨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据爆料网友肖先生昨日称,10月4日到达青岛后,他们选择了“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就餐,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另一位有相同遭遇的朱先生向北青报记者提供的手写账单中可见,“蒜蓉大虾”的价格共计1520元,加上其他菜的消费,共计2175元。
此外,网友还向北京青年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善德活海鲜烧烤”的价目单,该价目单显示,“海捕大虾38元”,旁边没有标明计价方式是按“一个”还是“一份”,但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
店家:“38元一只”很便宜
北青报记者按照朱先生给的信息找到了“善德烧烤”的预订电话,店家表示,该店大虾是海捕大虾,且是活的大虾,营养价值很高,38元一只已经很便宜,并称,“一只大虾300多的也有,一般人吃不起。
针对两名游客称,在纠纷过程曾遭到店家威胁一事询问店家时,对方却已经挂断电话。当记者再次拨打电话时,已经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
青岛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昨天,青岛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石主任告诉北青报记者,该事已经引起青岛物价和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青岛市工商局已安排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去现场调查,将会视具体调查情况依法进行处理。此外,石主任称,为了改变这种屡禁不止的宰客行为,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此外,青岛工商局将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信息上传至信用平台,以便市民和到青岛旅游的游人随时查询。
当事游客:吃前店家称“按份算” 菜单标着“按个算”
有两桌游客遭遇“天价虾”
北青报:能讲述下当时事情的经过么?
肖先生(四川赴青岛游客):10月4日我们一家3口人是第一天到青岛,找到旅店后,就在旅店旁边找地方吃饭,因为其他饭店人比较多,最终选择了这家“善德活海鲜烧烤”。我们在看到菜单后,也曾询问过菜单价格,看到“大虾38元”时,问老板“是不是38元一份”时,老板回答“是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询问了老板螃蟹价格,58元一只,一盘扇贝,10元一份。我们还点了一扎啤酒,菜单写的是38元/大扎,但是后来老板说是120元一扎。
朱先生(南京赴青岛游客):我们一家7口人,也是10月4日晚上8点多钟去吃饭,吃完饭大概9点半左右。当时点菜时曾特地问过店员怎么卖、是不是“一份”的价格,因为之前也看过很多新闻报道,就怕有误会。店员回答说是的,让我们放心,说这都是按照一份一份的价钱。
我们点了虾、咖喱、海蛎子、面,差不多六七个菜。当时有一个插曲,吃虾的时候,我们觉得是“死虾”而不是老板承诺的“活虾”,因为冻过的虾子和活虾不一样,后来给我们换了一盘。9点多钟结账时,我看到菜单,老板才说38元一只,我们一共吃了40只。
但如果是38元一只,他在一开始就应该问我们“你们要多少只”才对,为什么给上40只,我们点了40只么?
北青报:当时饭店的人多吗?
朱先生:不多,一共就3桌人在吃饭,其中就有我们和四川那位游客一家。
北青报:当时你们是认识吗?
肖先生:并不认识。我们比隔壁桌去得晚,我们正在吃饭时,隔壁南京的朱先生要结账,发生了纠纷时才被我们听到,我于是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一共1338元”,当我追问为什么这么贵时,老板说大虾是38元一只。
北青报: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当时吃饭时有注意到吗?
肖先生:吃饭前完全没有注意,因为已经询问过店家价格,所以就没有再注意,一直到结账时产生纠纷,店方才提醒我们,在价目单下方的那行“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字。
产生纠纷后,曾报警处理
北青报: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朱先生:第一反应就是“被宰了”,也听说过海南的一些价格欺诈的事情。很多媒体都有报道过,所以觉得我们被宰了。
北青报:后来就产生了纠纷?
朱先生:是的。我们和店家交涉的时候被隔壁四川的游客听到了,然后放下筷子也不吃了,说“怎么这么贵”!然后我们就一起找店家理论。
北青报:产生纠纷后怎么处理?
肖先生:后来我们选择报警。派出所说,这家饭店,前一天晚上也发生了两起价格纠纷,建议我们打工商部门电话,后来警官就走了。
朱先生:当时派出所说,事情管不了,他们没有执法权,这属于价格纠纷,让我们找物价局,但物价局说他们已经下班了,让我们报警找110解决,后来一直折腾到夜里12点多。第二天物价局称,必须过完节才能解决。
结果一人给店家2000元,一人给800元
北青报:最终事情是怎么解决的?
肖先生:我们第二次打110,等辽宁路派出所的警察一来,我们就一起上了车。
朱先生:等到了派出所后,派出所方面出面协调,说先把钱给人家,在快凌晨2点的时候,我借钱给了店家2000元,四川的那位游客给了800元左右,后来我们就走了。
北青报:在店中时有没有出现什么情况?
朱先生:僵持一段时间后,周围有其他饭店的食客劝我们走吧,但是当我们作势要走时,老板就拿着一根大棍子,威胁我们,并且打电话叫人过来,说我们吃完霸王餐想跑。
北青报:什么样的大棍子?
朱先生:就是平时用来支撑遮阳大伞的那种棍子。
北青报:您对这件事怎么看?
朱先生:平生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特别窝火。我们也看到这方面的很多新闻,也很防范,但是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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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0-8 15:15:16 |只看该作者

港媒关注“天价虾店”停业:破坏青岛形象 2015年10月08日12:34 参考消息网

本帖最后由 zxcvb 于 2015-10-8 15:19 编辑

      港媒关注“天价虾店”停业:破坏青岛形象

参考消息网10月8日报道 港媒称,备受关注的青岛“38元一只大虾”事件有最新发展。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对涉事烧烤店处以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涉事消费者称,事发后派出所和物价局都互相“踢皮球”,批评职能部门没有将消费者放在第一位。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0月7日报道,而继“天价虾”之后,青岛一餐馆又被曝出“天价蟹”,有网友称在旅游期间吃一只帝王蟹花了2786元。 《新京报》报道,7日上午,涉事餐馆经理回应指,餐馆明码标价,帝王蟹一斤398元,价格正常,“就挣个加工费”。
  青岛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正在调查此事,对类似价格问题,近日相关部门将有联合动作。
  日前,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一家名叫“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的店铺遇到宰客事件。网友声称点菜时曾询问店员大虾是否38元一份,老板说是,但后来再问时却发现大虾变成了38元一只。


  据央视和《华西都市报》报道,被“宰”的客人肖先生说,他和家人还在吃的时候,同在店里吃饭的客人朱先生就已经结账,但朱先生却发现结账下来要2000多元。于是肖先生也就问了自己这一桌要多少钱,结果才发现自己吃了一顿“天价饭”。
  之后,肖朱两人报警,但民警表示没有办法处理,说这属于价格纠纷,不归他们管,应该由物价部门管,然后就离开了。
  后来,有人建议他们留下正常价格的饭钱后离开,但这时老板拿出了一条棍子,说如果他们要走就准备打他们,还让助手打电话叫帮手过来,同时报警。


  民警之后来到现场,将两人带到派出所。民警再次表明事件不归他们管的态度,双方僵持不下。
  接近到凌晨1点,朱先生给青岛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打电话,对方却说现在市场价都放开了,他们也不好处理。
  最后经过协商,肖朱两人分别给了烧烤店老板800元和2000元的餐费。
  肖先生在给钱之后批评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将消费者考虑在第一位,感觉“很无助、很委屈、很憋屈”。


  报道称,讽刺的是,两人在结束旅程之后将经历放在网上,吸引大量网民关注,后来才有相关部门采取行动。
  6日晚上,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宣传部在官微发布消息称,当日下午,市北区物价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九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该告知书已送达该店。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0月8日报道称,青岛“天价虾”事件曝光2天之后,原本互相“踢皮球”的青岛市职能部门终于被问责。10月7日,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负责人被“诫勉谈话”。涉事烧烤店被责令停业整顿和吊销营业执照。官方表示将对有关消费领域开展监督,同时公布投诉监督电话。


  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旅游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善德成烧烤店宰客”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事件涉嫌价格欺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反映出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 “对相关消费者,我们深表歉意”。
  通报称,事件之后已经采取了3项措施,除了处罚涉事烧烤店,还将进行内部自查自纠,以及开展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
  青岛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7日则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要求全市旅游经营者严格贯彻实施行业法律法规。要坚持问题导向,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而青岛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就发布了《关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声明》,对善德成烧烤店“恶意宰客行为”严厉谴责,表示将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并公布投诉监督电话0532-85725315,方便消费者和游客对消费侵权行为进行投诉。


  报道称,“天价虾”事件曝光以来,舆论大部分都站在了消费者一边,被指互相“踢皮球”的职能部门一直在挨批,尤其是在央视等媒体披露了“宰客”过程的细节之后。
  在舆论场上,不少网民都指“天价虾”事件已经破坏了青岛作为一个旅游城市的形象。



  《北京青年报》的报道称,涉事烧烤店是从10月1日开始就有发生客人和店家之间的纠纷,当日烧烤店刚刚换了新菜单。


  附近餐馆刘老板说,换菜单之前,附近几家餐馆一盘虾的价格相差都不大,多为40多元一盘,每盘约一斤重,共有大约20只虾,品种是基围虾,不是所谓的海捕虾。
  而根据涉事消费者拍下的烧烤店菜单,“海捕大虾”38元,菜单下方有一行字,写着“以上海鲜按个计价”。 


     光明网就事件刊发评论文章,指宰客频发是旅游生态不成熟、旅游市场“段位Low”的体现。 “很多时候,个案性宰客事件也能发酵成一个地方的信誉危机,因为它催生出'那地方爱坑人'的解读,进而引发公众对'某地游'用脚投票式抵制。”


  而《人民日报》8日刊发的评论则指责,正是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导致了事态激化,已经造成的不良影响已经很难挽回。恐怕到以后,“当人们一遇到旅游宰客的事,脑子里就会蹦出'青岛大虾'四个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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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0-8 15:43:30 |只看该作者

人民网评:“好客山东”输给青岛一只虾的警示 王石川

本帖最后由 zxcvb 于 2015-10-8 15:45 编辑

                        人民网评:“好客山东”输给青岛一只虾的警示
王石川
2015年10月07日   来源:人民网  


这几天一篇文章在网上流传:近几年,山东省着力打造“好客山东”品牌,“好客山东欢迎您”的广告宣传频现央视《朝闻天下》、凤凰卫视以及山东各地旅游景区。经过几年的努力,这句话可以说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四海内外。可是,就在这个十一长假,来自青岛市北区“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海鲜大排档的一只大虾,却在一夜之间将“好客山东”品牌毁于一旦。


为什么几亿元打造出来的“好客山东”却输给了青岛的一只大虾呢?文章作者在追问,不少网友也在追问。青岛大虾事件显然只是个案,但恶劣影响已经造成,不仅损害了青岛形象也殃及整个山东的形象。


反思“好客山东”输给青岛一只虾,当有几个落脚点。其一,莫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名为“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实为不善又缺德。这样的店铺虽为少数,但破坏力无穷、杀伤力极大,所造成的的影响难以低估。


从相关报道可知,该店老板不仅霸蛮,还极其狂妄,当顾客不接受被宰时作势要走时,“拿着一根大棍子,还打电话叫人过来,说有人吃完霸王餐想跑”。另据报道,该店并非第一次宰客。试问,这样的店铺为何一直存在?当初又是如何通过审核的?


其二,执法部门必须有所作为,不作为就是纵容,就有帮凶之嫌。相关场景是,当顾客感觉被宰就报警,结果警察来了之后说,这事儿归物价局管,他们没有执法权,然后就走了。顾客致电物价局,物价局说他们已经下班了,让他们报警找110解决,后称必须过完节才能解决。顾客再次报警,警察还建议顾客先给钱。顾客“很无助、很委屈、很憋屈!”


110真没权力执法吗?专业人士已作出分析,称民警完全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行使执法权,至于物价部门称过节后才能解决,实属推诿。无论怎么说,作为地方执法人员,守土有责,必须履行职责,所谓责无旁贷。失守,就是失职。不负责任,就该被问责。


也许对被宰的游客来说,对他们伤害最大的尚不是被宰,而是被宰之后遭遇执法者的冷遇。失去正义比等不到正义,更让人沮丧。好在在全国舆论关注下,当地执法部门迅速行动,予以补救。即便如此,当地管理者应从此事中深刻反思,疏通不畅的管理体制,督促执法者有所作为,守土负责。


此外,这一事件对我们个体、对其他城市,乃至对一个国家都有借鉴意义。一个人一旦不守信用,出现了人格污点,再赢取他人信赖就不容易;一个城市如果不善待游客,个案就会被放大,使整个城市形象陷入危机之中。一个国家如果口碑不佳,往往需要花费极其巨大的努力,才能改变自身形象。正因如此,勿以恶小而为之,莫让小事件影响大形象。


“吃一堑长一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当前,我国正在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使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一生的“警钟”。把青岛大虾事件当做永远的负面案例,以此为起点,诚实守信才能逐渐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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