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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名字别写错!当心全家血汗钱吃了哑巴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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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9 08:00: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名字别写错!当心全家血汗钱吃了哑巴亏                                                                         2025-10-19 06:12                                        

发布于:山东省
   
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名字别写错!当心全家血汗钱吃了哑巴亏
前阵子帮邻居张阿姨处理房产纠纷,看得我心里直发紧:老两口攒了一辈子的65万,2019年全款给儿子买婚房,当时觉得“都是一家人”,就只写了儿子名字。结果去年儿子离婚,儿媳说房子是“婚后共同财产”(其实是婚前买的,但儿子婚后偷偷加了她名字),最后闹到法院,硬生生分走了32万。张阿姨哭着说:“这钱是我和老伴儿卖老房子、省吃俭用攒的,怎么就成别人的了?”
其实这种事儿真不少见——父母掏空腰包给孩子买房,要么图省事只写孩子名,要么为了“讨好”未来儿媳/女婿加对方名,要么觉得“写谁名都一样”,压根没琢磨过背后的法律风险。可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随便写的,每一种写法都对应着不同的产权归属,一旦写错,轻则多花几万税费,重则半辈子血汗钱打水漂。

一、只写子女名字:离婚、欠债,房子可能“说没就没”
很多父母觉得“房子就是给孩子买的,写他名天经地义”,可没料到,这看似“简单”的操作,藏着两大致命风险,尤其是子女结婚后。
先明确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全款买房,只写子女名字,这房子就是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就算以后离婚,配偶也分不走——但有个前提:子女婚后没“作妖”加对方名字。就像张阿姨家那样,儿子婚后偷偷加了儿媳名字,法律上就视为“对配偶的赠与”,房子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自然要分一半。
更让人揪心的是“子女欠债”的情况。要是子女在外欠了钱(比如网贷、赌债),或者做生意失败,法院有权查封、拍卖他名下的房产来抵债——哪怕这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只要房产证写的是子女名,父母也拦不住。我老家有个亲戚,2020年给儿子买了套120万的房,只写儿子名,结果儿子2022年搞投资欠了80万,房子被法院拍卖,老两口只能搬去租房子住,哭都没地方哭。
可能有人会说“我孩子老实,不会乱借钱、乱加名”,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父母想只写子女名,一定要做两件事:一是让子女写份《声明书》,明确“房子由父母全额出资,产权归父母所有,子女仅代持”,并去公证处公证;二是保留好所有出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开发商收据,转账时备注“给子女买房全款出资”),万一以后有纠纷,这些都是关键证据。
二、写父母+子女联名:看着“稳妥”,后续过户要多花几万
有些父母觉得“写两个人名最安全,既有我的份,也有孩子的份”,可这种“联名”写法,看似稳妥,却会在“未来过户”时埋下“花钱坑”,尤其是想把房子完全给子女的时候。
联名买房在法律上叫“共有”,分“按份共有”(比如父母占70%,子女占30%)和“共同共有”(没约定比例,默认各占一半)。不管哪种,以后想把父母的份额过户给子女,都得走“买卖”或“赠与”两种方式,每种都要交一笔不少的税费——这钱,本来是能省的。
咱们拿一套100万、90平米的房子举例(满5年,父母唯一住房,子女无房):
- 要是走“赠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赠与要交3%的契税(100万×3%=3万),还要交0.05%的印花税(500元),总共要花3.05万;
- 要是走“买卖”:因为是满5唯一,免个税和增值税,只交1%的契税(100万×1%=1万),比赠与省2万多。
可就算选最便宜的“买卖”,也得花1万多,要是房子总价200万、300万,税费会更高。更麻烦的是,要是联名时没约定“按份共有”比例,默认“共同共有”,以后过户时还得先去公证处做“份额划分”,又要花几千块公证费。
还有个隐藏坑:子女名下有了“联名房”,再买自己的首套房时,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现在很多城市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比首套房高10%-20%(比如北京首套首付35%,二套60%),贷款利率也高0.5%-1%,要是子女以后想换房,光首付和利息就要多花十几万。
要是实在想联名,建议一开始就约定“按份共有”,并且父母占“1%”的份额——这样以后过户时,只需要过户这1%的份额,税费按1%的房价算,能省一大笔钱。比如100万的房子,1%就是1万,契税只需要100元(1万×1%),比过户50%份额省太多。
三、写“准儿媳/准女婿”名字:没结婚分手,房子可能要不回
为了“让孩子好结婚”,有些父母会在买房时加“准儿媳”或“准女婿”的名字,觉得“早晚是一家人,加个名没所谓”,可一旦两人没结婚就分手,这房子很可能变成“说不清的麻烦”,甚至要不回来。
法律上有个关键点:如果父母出钱买房,加了未来配偶的名字,没约定“附条件赠与”(比如“以结婚为前提加名”),一旦没结婚,对方很可能主张“这是父母自愿赠与我的”,拒绝还房。就算父母起诉到法院,也得举证“加名是为了结婚”,要是没证据,很可能败诉。
2023年就有个典型案例:浙江的王先生夫妇,2021年给儿子买婚房,加了准儿媳的名字,没写任何协议。2022年两人分手,准儿媳说“房子有我一半,要么给我50万,要么我要房子”。王先生夫妇起诉,却拿不出“加名是为了结婚”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录音),最后法院判准儿媳拥有15%的产权,王先生夫妇只能给对方28万(房子总价180万)才拿回房子,前后折腾了1年多,还花了几万律师费。
就算两人结婚了,加了对方名字,也不是“万事大吉”。要是以后离婚,对方依然能分走相应份额的房产——除非父母能证明“加名时明确约定了只归子女一方”,但这种约定,很少有人会提前做,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所以,除非已经领了结婚证,否则千万别轻易加“准配偶”的名字。要是对方坚持要加,一定要签一份《附条件赠与协议》,明确“加名以结婚为前提,若未结婚或结婚后离婚,对方需无偿返还房产份额”,并去公证处公证,同时保留好出资证据,别给以后留隐患。
四、正确写法:3步走,既保产权又省麻烦,父母子女都安心
其实父母出钱买房,想既保住血汗钱,又不让孩子有意见,只要按这3步做,就能最大程度规避风险,咱们一步一步说:
第一步:明确“出资比例”,选“按份共有”写名
最稳妥的写法是“父母+子女按份共有”,比如父母占99%,子女占1%(或根据实际出资比例约定),并在房产证上明确标注份额。这样一来:
- 子女不能单独处分房子(比如卖、抵押),必须经过父母同意,避免子女乱花钱;
- 以后过户时,只需要过户父母那部分份额,税费按比例算,花不了多少钱;
- 就算子女欠债或离婚,对方也只能分走子女那1%的份额,不会影响父母的99%。
第二步:签《书面协议》,把“规矩”写清楚
光写名字还不够,一定要签一份《家庭购房协议》,明确这几件事:
1. 房子由谁全额出资(比如“由父母张三、李四全额出资100万元购买”);
2. 产权份额如何划分(比如“父母占99%,子女王五占1%”);
3. 后续过户条件(比如“子女结婚满5年且尽到赡养义务,父母可无偿赠与剩余份额”);
4. 违约责任(比如“子女未经父母同意处分房产,需赔偿父母全部损失”)。
这份协议一定要所有参与人签字按手印,最好去公证处公证,法律效力更强,以后就算有纠纷,也有明确的依据。
第三步:保留“全流程证据”,一个都不能少
所有和买房相关的证据,都要保存好,直到房子完全过户给子女或父母百年之后,这些证据包括:
- 出资证据:父母的银行转账记录(从父母自己的银行卡转到开发商账户,备注“给子女王五买房出资”)、开发商开具的收据(付款人写父母名字)、购房合同(要是按份共有,合同里要写清楚份额);
- 协议证据:《家庭购房协议》、公证书、《声明书》(如有);
- 沟通证据:和子女、未来配偶关于买房的聊天记录、录音(比如商量份额的对话),万一以后有纠纷,这些都是关键证据。
可能有人觉得“这么做太见外,会影响家庭感情”,但比起以后因为房子闹得反目成仇,提前把“规矩”说清楚,反而能让大家更安心——父母不用怕血汗钱打水漂,子女也知道父母的心意,反而能减少矛盾。
最后想跟大家说:父母出钱买房,不是“简单的花钱”,而是半辈子甚至一辈子的心血。房产证上的一个名字,背后连着的是全家的安稳,千万不能图省事、顾面子,就随便写。看完这篇文章,要是家里正准备买房,一定要跟家人好好商量,按正确的方法来,别让本该开心的事,最后变成闹心的麻烦,让血汗钱白白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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