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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广平52年将鲁迅稿费捐给国家,周海婴30年后反悔追讨,法院咋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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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3 18:59: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许广平52年将鲁迅稿费捐给国家,周海婴30年后反悔追讨,法院咋判?                                                             2025-11-23 11:45                                        

发布于:天津市
   
      鲁迅的妻子许广平早在1952年就将鲁迅的稿费捐给国家,而鲁迅的儿子周海婴在多年后却反悔并追讨这笔款项,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呢?

提到鲁迅,大家对他一定不陌生。他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作品及思想深刻影响了几代人。鲁迅的一生充满了创作与斗争,他的代表作包括《狂人日记》、《呐喊》、《彷徨》、《朝花夕拾》等,这些作品成为中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鲁迅也因其锋利的笔触和对社会问题的深刻思考,赢得了民族魂的称号。

可惜鲁迅早逝,1936年因病去世,未能亲眼见证自己的思想影响力在中国及世界范围内的扩展。不过,尽管他离世,他的作品依旧经久不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鲁迅的家人也得到了妥善的安置,许广平享受副部级待遇,而他们唯一的儿子周海婴也进入北京大学物理系学习。

在鲁迅去世后,许广平决定将鲁迅的著作出版权上交给国家,并将鲁迅的全部书籍、手稿以及其他遗物捐赠给相关部门,国内的出版社也纷纷出版鲁迅的作品。1952年4月,许广平和周海婴写信给人民文学出版社,表示愿意将鲁迅的稿酬捐献给国家,支持新中国的建设。

人民文学出版社得到了这个请求后,将鲁迅的稿酬以鲁迅稿酬的名义存入银行,直到1959年,汇总了30余万元。在此期间,许广平和周海婴再次表示不希望将这笔款项继续存放在出版社名下,于是该社决定将其中30万元用于成立鲁迅文学基金,其余的部分则交给了国家。

然而,许广平在1968年去世,而13年后,这笔本该作为捐赠的稿费却成为了一个引发广泛关注的公共事件。1981年,周海婴突然要求人民文学出版社归还历年来出版鲁迅文集的稿费,认为许广平当初所作的捐赠决策是违背本人真实意愿的捐赠,因此主张此举无效,并声明保留对稿酬的支配权。

面对这一诉求,人民文学出版社决定支付周海婴所要求的30万元,但周海婴不满这一处理结果,要求将之前交给国库的4万元及这期间产生的利息一并结算。此事并未就此结束。因为鲁迅作品的著作权已经过了保护期,周海婴还提出了其他诉求,包括与日本方面合作出版的《鲁迅全集》版税问题。

最终,周海婴将人民文学出版社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相关稿酬及利息,并追讨日方支付的鲁迅著作出版费用。这个诉讼案件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广泛关注,尤其是鲁迅的读者们对这一事件的进展表示了极大的兴趣。

有人认为,鲁迅作品的出版与再版离不开当时计划经济的支持,换做其他作家可能无法享受如此待遇。而鲁迅作品所传达的精神,正是与那个时代的背景紧密相关的。

1988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鲁迅继承人许广平与周海婴的捐赠行为在法律上有效,并确认人民文学出版社支付周海婴297元的稿酬。虽然周海婴对此结果不满,继续上诉,但最终在1989年12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人民文学出版社支付了相关的稿酬,并补开了捐赠书。

周海婴为追讨父亲的稿费而打官司一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有些人对他产生了负面的评价,认为他在承诺捐赠后却反悔,似乎在为钱而争。然而,周海婴自己解释说,这一行为背后实际上有着他家庭生活的困难。周海婴夫妇育有四个子女,加上他自己曾经生病,家庭经济状况十分拮据,这也成了他追讨稿费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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