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征宇 2017-12-28 07:53:39
如何解决丧偶父母的养老问题是摆在子女面前最现实的社会问题。 昨天,一同事60多岁的父亲在老伴去世一年多之后,与一位50多岁的丧夫阿姨好上了,要求结婚,其儿媳都强烈反对,但不反对和那阿姨同居下去。丁丁问同事为何反对父亲与阿姨结婚而赞成与阿姨同居。同事说自从母亲去世之后,我们三姊妹都轮流带着父亲,可父亲在他们三个子女家里总过不习惯,一方面我们三个子女都在不同的城市上班,害怕父亲外出走失,而父亲呆在家里就象害病了一样,整天这里不舒服,那里疼,看医生又看不出结果,他也坚决要求回老家,另一方面父亲无论住在哪个姊妹那里都寂寞,因为平常我们在外上班,就他一个人在家里,没有人和他说话,而且如果让他一个人回老家,过去都是老妈伺候他,他连饭都不会做,怎么办。但由于父亲坚决要求回老家,我们三姊妹商量决定试着让父亲回家。没想到父亲回家之后,不但开心了,而且身体也好了,而且竟然和同一个小区的阿姨好上了,吃也吃得好了。我们看到父亲高兴,所以,不反对和阿姨就这样好下去,但父亲现在提出结婚,我们当然反对,主要原因是我父亲的房子很大,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那在100万以上,而且父亲的退休工资比较高,如果和阿姨结婚了,那这些不都归阿姨了?我们三姊妹肯定反对。
中国子女日益不反对丧偶父母的“同居式养老”方式。 听着同事反对父亲与他人结婚而不反对与他人同居的观点,丁丁突然意识到这其实是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是许多家庭要正视的现实问题,而且子女不反对丧偶父母与他人同居的问题其实就是德国比较流行的“同居式养老”,而且这种现象在中国已经很流行,丁丁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老人,在丧偶之后实行“同居式养老”,他们的子女不但不反对,而且一般都赞成,开明的子女在过年过节或父母过生日时还会买些礼物送给和父母同居的对象,并且有可能带着他们一起外出旅游。
其实,子女反对丧偶父母再婚而不反对“同居养老”,根本原因是经济问题,同事说得很明白了,结婚涉及到父母的财产,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夫妻财产那是共同财产,将来如果离婚或一方去世,那至少一半的财产都是另一方的。而“同居式养老”既解决了丧偶父母财产的问题,也解决了丧偶父母孤单寂寞问题,因为子女平常有自己的事,很难很好的照顾丧偶父母,而且也不可能那么周全的伺候丧偶父母,同时也解决了一些年老的丧偶父母的性需要,现在条件都比较好了,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同样有生理需要,老年人嫖娼现象日益普遍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社会问题的严重性。
中国子女日益不反对丧偶父母的“同居式养老”方式。 也正是因为以上原因,越来越多的丧偶父母也乐意“同居式”养老,一方面不给子女添麻烦,免得子女天天惦记着他们那些财产而生意见,另一方面也是好聚好散,一旦性格合就继续下去,如果性格不合就各回各家,避免了各种麻烦,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就回自己的家。如此看来,西方国家流行的“同居式养老”已悄然在中国开花结果,并且逐渐成为了中国老年人流行的一种生活方式,这或许就是鲁迅先生提倡的一种“拿来主义”吧,“同居式养老”应该会成为突破文化界限日益成为未来全世界都流行的一种养老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