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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未来老人照护的主体应是社区和家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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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1 06:15: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国家卫健委:未来老人照护的主体应是社区和家庭  
2018-05-10 18:20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国家卫健委:未来老人照护的主体应是社区和家庭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今后将大力推动老年医疗照护问题的解决。
焦雅辉指出,当前中国面临一个很大的挑战,即人口老龄化问题。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我国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约2.4亿,65岁以上老年人1.6亿,其中还有部分是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如果家庭有这样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对于家庭来讲,负担是很重的,一方面是经济上的负担,其实更大的负担是对于这些老年人的照护。”
她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从解决老年人最急需的医疗照护问题入手,目前正在研究相关政策。
一方面,国家卫健委将继续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扩大优质护理服务,逐步满足患者的健康需求。2017年底,我国注册护士总数超过380万人,每千人口护士数提高到2.74,全国的医护比达1:1.1,扭转了医护比倒置的局面。焦雅辉指出,相对于需求来讲,供需之间的缺口还比较大,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在护理领域体现得比较突出。
她指出,做好老年护理和老年照护,重点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她认为,首先要解决谁来照顾的问题。按照“十三五”护理规划,到2020年,全国护士队伍将达到450万人。同时,护理服务要从医院延伸到社区、家庭。“一方面,我们要大力发展护士队伍的数量,另外一方面,要大力加强老年护理员的队伍建设。所以要发展老年的医疗照护,首先要解决谁照顾的问题。”
其次,国家卫健委还要解决照顾谁的问题。现有2.4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既有健康老人,还有患慢性病老人以及失能、半失能老人。她透露,目前卫健委正在制定关于老年照护评估标准。部分地方已经出台评估标准,通过评估决定老年人照护的方式,相应的支付的渠道也不一样。“在医疗机构里面,可能需要由医疗保险来支付,还有一部分在机构或者社区,可能是由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还有一些通过发展商业保险的模式,来解决一部分居家的费用支付问题。”
焦雅辉指出,第三要解决在哪里照顾的问题。目前全国涉及老年照护的机构有医疗康复机构、慢病护理机构、护理中心等。国家卫健委正在大力推行医养结合,鼓励养老机构设置一些医疗机构,来解决医和养结合的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签约以及设置家庭病床、上门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社区照护和家庭照护。
“还有一些老人需要我们经过规范培训的护理员队伍,在家庭提供一些居家的照顾服务。从我们国家的国情来看,机构护理不是我们的主要方向,将来我们的这些老人,照护的主体和主要模式应该是社区和家庭,特别是在社区。”她指出。现在很多地方在探索互助式养老,在城市也出现了集中老年人公寓和社区,在农村则有民政部门推动的养老“幸福院”,在村卫生室附近由村医提供日常健康服务等。
她指出,最后要解决谁来出钱照顾的问题。涉及长期的医疗照护,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比如日本,医疗保险以外还有长期护理保险,能够解决日本的老年人长期医疗照护问题。
焦雅辉指出,我国由人社部门牵头,也在全国部分城市进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长期医疗照护费用负担问题。“当然各地的模式,筹资出钱的渠道也不完全一样。”
除了长期护理保险以外,她认为,还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通过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和照护的保险产品,来发挥补充作用。
她表示,目前我国正积极研究有关政策,准备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下一步大力推动老年人医疗照护问题的解决。
作者:界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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