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张其华 于 2018-11-14 10:32 编辑
·大家谈· 市场化运作是社会养老的基本方式 齐 夻
国家三部委文件明确规定,社会养老在政府的扶持下,企业是主体,采用市场化的方式运作。从这里可以看出:社会养老市场化运作既是政府的规定,也是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市场化运作是社会养老的基本方式。 但是,在理解上应该理清社会养老的“市场化”运作与“市场”运作的区别。这里的区别在于,市场化运作是参照市场的运作方式,而不是完全照搬市场的运作方式。也就是说,社会养老不是完全、单纯的市场运作。原因有三: 一,社会养老的本质是公益,采用市场化运作有利于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更是给予经营者自主经营的权力。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来从事公益性质的社会养老事业,这是一种尝试和创造,也是深化改革、全面市场化的需要,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社会养老事业上的体现。 二,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社会养老事业并不排斥社会的赞助,以及其他方式的公益性的支持和帮助。既然社会养老事业本质上是社会公益的性质,所以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都有义务予以支持。社会养老并非是完全的养老企业自家的行为,需要社会的帮助。这既是调动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发展社会养老事业,同时也是全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全社会来支持社会养老事业是正能量社会风气的表现。 三,社会养老市场化运作只是参照市场运作规律和规则来运行,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和创造自己的规律和规则,形成成熟的运作机制。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家和企业,它只是参照市场机制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虽然以企业为主体来运作,但这企业本质上是社会公益性质的 事业机构,不能简单地用对待企业的态度来对待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这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各方面需要明确的。 总之,市场化运作是社会养老的基本方式,但又与单纯的市场运作有很大的不同,弄明白这一点,有利于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顺利发展。说明白一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不应该用对待一般企业的态度来对待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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