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青花龙纹瓷瓶照片。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商人借钱给保镖,收到“传家宝”青年时期的王新
成为严锡培的保镖后,王新的月工资为8000元。他平常跟随在严的身边,经常陪他到辽宁沈阳经营管理房地产公司,深得老板信任。王新与严锡培签订的《青花瓷瓶转让协议》
该协议显示,转让品为“元代青花瓷瓶”,估价3.3亿元,估价单位一栏注明为“上海新球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王孝忠专家”。协议条款表明,青花瓷瓶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亿元;从签订协议之日起,王新将瓷瓶的所有权转让给严锡培。协议中还注明,严锡培在今后交易中如果发现瓷瓶不是真古董,王新返还全部瓷瓶款。一审判决书(部分)
2020年12月31日,沈阳市铁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为诱使被害人严锡培购买仿制元代青花瓷瓶,被告人王新将瓷瓶邮寄给严锡培,此后将瓷瓶价值鉴定文件及其母亲伪造的遗嘱交给严锡培,假意委托他寻找买家,并指使李俊均、王钊(均另案处理)冒充拍卖行工作人员,联系严锡培协商高价购买瓷瓶,从而诱骗严锡培以3亿元价格签订瓷瓶转让协议,此后骗得部分购瓶款120.5万元。欢迎光临 辽宁养老服务网 (http://bbs.lnylf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