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网
搜索
查看: 1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继承法新变动:从今年起,有4类财产不能继承,独生子女也不行?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6-2 02:36:5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继承法新变动:从今年起,有4类财产不能继承,独生子女也不行?                                                         2023-04-20 08:41                                       

         引言:生老病死是自然界的规律,大家必须要经历这个过程。但是,很多时候,比死亡更可怕的就是,人的离开,会导致家庭继承产生巨大的问题。不管是有钱人,还是普通家庭,基本上都会牵扯到继承权的情况。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继承法也出现了一些变动。过去,传统的继承方式早已不适应社会的发展。那么,今年的继承法的变动中表示,以下4种情况,即便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了。

时代的变化,也让我国的各项政策发生改变。就比如说,我国刚成立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那时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国家的政策是鼓励生育,让大家多生孩子,这样我国的劳动力就会增加。等到了上个世纪8年代的时候,人口的增多,对于国家的发展而言,形成了阻碍。国家推出的政策也变成了少生优生、优生优育。这项建议的实施,加上生育计划政策,我国内的人口出现减少,确实让国家得以喘息。

但是,人口的减少,给我国又增添了新的发展阻碍。根据我国现在的人口问题,新生儿每年出生的数量都在锐减,国家又开始提倡二胎以及三胎政策。
人口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在其中也增生出很多其他的问题,比较典型的就是家庭矛盾,财产分配以及家庭纠纷便是最严重的。这两个问题,也是在如今社会中比较严重的,在过去,也是一直存在的。如今我国面对历史残存的问题,也出现了更多的解决办法,对于这些矛盾,也有更明确的解决方式。

自古以来,因为财产情况,闹到不可开交的家庭非常多,老一辈的人如果不希望年老之后,子女会为了财产的情况闹矛盾,其中一个,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立遗嘱。立遗嘱可以清晰地划分名下财产,这样,就算是离开之后,也不会有太多的纠纷情况。
根据数据统计,现在,我国遗嘱库数据越来越多,将近有2多万份,这也就表明,现代的家庭,也更加的开明,有2多万家庭的老人为百年之后的事情做好了打算。

也正是由于这个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子女间由于财产分配不均而产生矛盾,甚至成为仇人。
现代社会中,独生子女也越来越多,那么,他们是不是就没有财产划分的困扰了?当父母离世之后,这些财产就全部归他们自己所有了吗?
其实,显示并不是这样的,我国现在的遗嘱继承在完善中,就比如说,在今年公布的遗嘱继承法中,有几种情况,是不能让大家直接继承的,即便是独生子女,也是不可以的。

一、共有财产
现在,很多的公职人员或者是企业股东等的人,由于他们身份特殊,很多时候,他们的钱并不是全部属于自己的,是属于公共财产。换句话说,子女不能直接继承。
就比如说,小张的父母是某公司的持股人之一,父母去世之后,小张则只能继承父母的个人财产,并不包括公共财产。
二、保险金
保险金,指的是一些人生前购买的,特别是现在保险发展的比较不错,不少人都会为自己买一份。

根据规定,如果购买人出现意外状况,投保人能够得到部分保险金,但是,如果购买人生前没有指出保险的受益人,在他死后,子女同样无法拿到保险金,就算是独生子女也没有办法领取。
三、属于父母个人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来看,父母的财产并不是全部都让子女继承,比如说,一些著作权、知识产权,这是父母独有的,并不能像财产一样继承下去。

四、父母逝世后的赔偿金以及抚恤金
有一部分人,是我国指定会发放一些培养金以及抚恤金的人。但是,能够看到的是,这笔钱会根据规定交给他的近亲,并不特定指其儿女,是需要当事人亲密亲属来领取的。
以上所说的这几种情况,都是不能被大家直接继承的,这确实也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希望大家都能够看到。

总结:上述的这几项并不能由子女直接继承,现在我国考虑到各种情况,也对继承权作出补充和改善,也将会对老人立遗嘱的事项进行保护,会以全程录像的形式,并且有专业人士在场。这也是为了在当事人能够遵从自己的内心立下遗嘱,更好的保护他们的财产。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辽宁养老服务网 ( 辽ICP备17016859号 )  

GMT+8, 2024-11-24 15:18 , Processed in 0.007368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