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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为何声称甲骨文系伪造?只因此人以甲骨文质疑《说文解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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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8 05:00:3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章太炎为何声称甲骨文系伪造?只因此人以甲骨文质疑《说文解字》                                                         2023-07-27 08:40                                       

      “雪堂”罗振玉于1915年出版《殷虚书契考释》,真正进入甲骨文的考释时期。相对于孙诒让的比较对照法,罗振玉采取了更为便捷的逆推法,也就是“由许书以溯金文,由金文以窥书契,穷其蕃变,渐得指归”,即从许慎《说文解字》出发,倒推到秦小篆、战国大篆、商周金文,并一直追溯到甲骨文字。当然,这样分析的前提是他明确了甲骨文是“殷室王朝遗物”,故从时间演进的过程来寻找文字变化的规律。
而且,罗振玉的资料不仅仅来源于刘鹗、孙诒让,他另一大的贡献是考察到甲骨确切出土地在安阳小屯。在此之前,因为古董商故意制造烟雾弹,学者们都以为甲骨出土于汤阴或卫辉,然而亲身前去却一无所获。罗振玉在1908年才考察到甲骨确切出土地在安阳小屯,于是派弟弟罗振常去村里直接收购,这样一来既抢救了不少新出甲骨,为其甲骨文字研究提供大量内容;又对未来殷墟的科学发掘指明了方向。
尽管罗振玉从《说文》入手释读甲骨文,但反过来却又校正了《说文解字》的错误。比如罗振玉指出甲骨文的“行”字“”像四通八达的道路,但在《说文解字》中对“行”解释却是“人之步趋也。从彳从亍。凡行之属皆从行。”也就是说,《说文解字》不仅是用了“行走”这个引申义,而且字形也与原始写法完全不同,那么并不利于后人理解“行”的本形和本义。罗振玉采用甲骨文反证《说文》之误,竟达70个字之多。

但《说文解字》这部书是古文字的经典著作,罗振玉自然也引起了保守者的反击。1919年,章太炎在《国故论衡理惑论》中,指出“其人盖欺世豫贾之徒”,认为甲骨文系伪作;而且搜藏传播者“非贞信之人”,这自然说的就是罗振玉。不过,章太炎的反攻并没有掀起太大波澜,甚至到1935年即章太炎去世的前一年,他本人也改口说“甲骨之为物,真伪尚不可知,其释文则更无论也”。罗振玉的甲骨文考释,代表着传统《说文》文字学格局已动摇。
1917年,“观堂”王国维著《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续考》,标志甲骨文又进入一个新的史料时期。
王国维在《毛公鼎考释序》提到:“苟考之史事与制度文物,以知其时代之情状;本之《诗》、《书》,以求其文之义例;考之古音,以通其义之假借;参之彝器以验其文字之变化。由此而之彼,即甲以推乙,则于字之不可释、义之不可通者,必间有获焉。”也就是说,相对于之前的孙诒让与罗振玉,王国维已经不满足于单纯的文字考证,而是放在具体历史语言环境里,结合史地与礼制去释读文字;他的文字考证,亦即是历史的考证。

王国维释读的字不多,仅有10余个,虽然相对于孙诒让、罗振玉少很多,但其影响却非常深远。罗振玉在《殷虚书契考释》已释出甲骨文有“王亥”一名,王国维则结合《山海经》《竹书纪年》,指出王亥即是商朝先公“王亥”,也就是《世本》的胲(核)、《天问》的该、《吕氏春秋》的王氷、《史记》的振、《汉书·古今人名表》的垓;但甲骨文的出现,证明这些写法都是错的,而不被儒家重视的《山海经》《竹书纪年》反而是正确的。
在此基础上,王国维系统梳理了甲骨文中的殷商世系,他发现卜辞中有一个频繁被祭祀的“高祖”,这个字像人首有手足。于是王氏联系到《说文》戈部的“夒”字,其解释是“贪兽也,一曰母猴,似人从页,已止戈其手足”;而西周青铜器毛公鼎上的金文“羞”与克鼎“柔”,均因与此字古音同部而假借为此形。故王国维释此字为“夒”,并推测其就是《史记》的帝喾(俈),皇甫谧称“帝喾名夋”、《山海经》的“帝俊”,皆是“夒”之讹误。
此外,在《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续考》中,王国维还敏锐地把两块甲骨断片拓本缀合成了一块,得出“十、乙三、丙三、丁三、示壬三、示癸三、大丁十、大甲十”的文字,“乙”“丙”“丁”三个字都用“匚”围了起来。王氏遂认定,乙、丙、丁即《殷本纪》的先公报丁、报丙、报乙;而甲骨文的“甲”常写作“十”,故也就是上甲,《国语》说“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而示壬、示癸自然也就是先公主壬、主癸。

不过,在《史记·殷本纪》里,商汤之前的六位先公分别是上甲微、报丁、报丙、报乙、主壬、主癸;王国维先生虽然结合《史记》记载,但同样校正了《史记》的若干错误,最明显的就是“报乙、报丙、报丁”的顺序才是正确的,而“报丁、报丙、报乙”则有误;另外,“报”即是“匚”“□”,当是一种祭祀的仪式(原型或即神龛),而并非人名的一部分;至于“示壬、示癸”的“示”,明显也与祭祀有关(原型或即神位),而并非“主壬、主癸”。
王国维的研究显然超出了单纯的文字考释,而进入了综合论史的阶段。日后在1935年出版的《古史新证》中,王国维则提出著名的“二重证据法”:“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此外,王氏还确定安阳小屯为“盘庚迁殷”后的晚商都城,这就限定了甲骨文为晚商遗物。
林屋公子,文史作家,主攻先秦秦汉史。系今日头条签约作者,悟空问答签约作者,澎湃历史专栏作者,网易历史专栏作者,百度ta说合作作者,全历史合作作者,出版有《先秦古国志》《先秦古国志之吴越春秋》《山海经全画集》实体书三种,作品散见于《国家人文历史》《同舟共进》《北京晚报》《疯狂阅读》《醒狮国学》《百家讲坛》《威海晚报》等报刊杂志及自媒体。感谢阅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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