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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一女子两次试图抢公交方向盘被乘客制止,律师:或涉嫌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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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1 02:13:5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永州一女子两次试图抢公交方向盘被乘客制止,律师:或涉嫌犯罪!                                                         2024-02-20 20:56                                                    来源:                                                    潇湘晨报                                                    发布于:湖南省
   

              

原标题:永州一女子两次试图抢公交方向盘被乘客制止,律师:或涉嫌犯罪!

2月19日上午,湖南永州东安县一辆从山口铺村开往井头圩镇的客车上,一名年纪较大的乘客因车辆临时调整线路与司机发生口头争执,随后两次做出抢方向盘的动作,所幸被乘客及时制止。
2月20日,东安县顺祥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司机事后向乘客赔礼道歉并退还了车费。目前派出所已介入处理。

女子试图抢方向盘被乘客制止,交通运输局:幸好车速慢
网友在发布的短视频中称:返工上班路上遇到抢方向盘的,还好速度不快,不然会出事,抢了两次方向盘,第一次太突然,第二次制止住了”。
记者注意到,视频中这名中年女子站在驾驶座不远处正在与司机发生口头争执,一旁一名抱着孩子的女子则在尝试劝阻。劝阻无果后,中年女子做出伸手去抢司机方向盘的举动,车上乘客随后出来制止。
2月20日,记者致电东安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黎女士表示有了解此事,“当事乘客大概有50多岁,当时从山口铺村坐车到井头圩镇,原本路线是要经过井头圩的街上。但当时这辆新能源车没什么电了,司机给乘客说了情况后,打算走另外一条新路,因为这样会快一点,但没有得到这名乘客的允许。”
随后,这名乘客突然做出抢方向盘的举动,这把其余乘客吓了一跳。“幸好当时车速很慢,没有发生事故。”黎女士说,司机随后将车停下再次对乘客讲了这个事,但对方依然没有听,又上前准备去抢方向盘。黎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司机把乘客带到了车站,也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东安县顺祥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人唐建军介绍,这辆客车有30名左右乘客,来到车站后,司机首先向这名乘客进行了赔礼道歉,并把车费退给了对方。当时这辆车选择走另外一条路,是担心其电力不够会在路上抛锚。“这名乘客没有抢到方向盘,只是做了相应的动作,摸了一下。”
2月20日上午,记者致电东安县公安局井头圩派出所,接警人员表示,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当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派出所已介入处理此事。
律师:抢夺正在行进中车辆的方向盘可能涉嫌多项违法犯罪
乘客抢夺司机方向盘的事件曾多次被社会关注。据澎湃新闻,2021年12月15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因乘坐格尔木市1路公交车错过站点,要求公交车司机中途停车,被拒绝后情绪激动,走到驾驶室用手抢夺公交车的方向盘,被车内其他乘客及时阻止,公交车司机及时将车停稳,所幸未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马某某以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依法刑事拘留,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葫芦岛市公安局消息,2023年9月27日15时24分,葫芦岛市公安局绥中县局沙河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赤峰开往绥中的客车上,有名男乘客抢夺驾驶员的方向盘。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成功将男子骆某某抓获。据悉,骆某某因车费问题与驾驶员发生争执,随后开始抢夺方向盘。骆某某因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律师提醒,抢夺正在行进中车辆的方向盘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可能涉嫌多项违法犯罪,包括但不限于危险驾驶、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如乘客抢夺到方向盘会涉嫌危险驾驶,没有抢夺到方向盘则会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这种行为可能危及车辆和乘客的安全,触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此外,如果司机或其他乘客受到伤害,涉及的罪行可能会更加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如果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依法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如致人重伤或死亡,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对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或拘留。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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