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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起养老金正式并轨 体制内人员告别“免缴费”时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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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5 20:14:1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24年10月起养老金正式并轨 体制内人员告别“免缴费”时代                         

2024-09-05 17:32                                        

发布于:北京市
   

                          

本文综合中国政府网、黑龙江新闻广播、海南省人社厅、工人日报、新京报等
根据国务院安排,2024年10月份开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0年过渡期结束,并轨完成,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
1
什么是养老金“双轨”?
众所周知,我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不一样,体制内工作人员不用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这被称为“双轨”。

中国政府网截图

2015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4年10月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为了改革政策的平稳推进,国家设立了10年的过渡期,即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
在此期间,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性安排”的思路执行。
“老人”:2014年10月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按照老办法领取养老金。
“中人”: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入职,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政府会将2014年之前的工龄看作“视同缴费”,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新人”:在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完全按照新办法执行,需要为自己的养老金账户缴费,退休金与所交社保挂钩。
这次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改为社会养老保险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完全并轨。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2
此前27省份已公布并轨方案
国务院《决定》出台后,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工人日报2016年2月的报道统计称,当时,全国已有27个省份公布了养老金并轨实施方案。
按照相关政策,养老金并轨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每月将缴纳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作为养老保险费用。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非常关心的问题。
记者梳理各地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发现各省份都按照国务院决定,统一确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但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表述有所差异。
例如,山西、云南、辽宁、黑龙江等地明确,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此外,各地还针对缴费和养老待遇的享受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例如北京出台的《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规定,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其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
还有一些省份的方案在缴费上明确了延迟退休人员的“个性化”规定。黑龙江就明确了其参保政策: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周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3
体制内人员退休待遇将与企业职工看齐,养老金会变少吗?
在过渡性养老金发放问题上,19地的细化方案均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确保“中人”的待遇不降低。
记者查阅各地发布的相关文件发现,各地均明确,对“中人”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办法。
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后其基本养老金按新的制度计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对改革前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则在按新制度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在以上提到的27个省份中,有19个省份明确了过渡期时间。这19个省份分别是广东、北京、云南、甘肃、陕西、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吉林、辽宁、江西、广西、宁夏、河南、内蒙古、重庆、安徽、浙江,这些省份均在意见中提出,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据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原所长金维刚介绍,前些年我国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时,就设置了5年过渡期,现在养老并轨情况更加复杂,所以将过渡期延长至10年,确保“中人”的待遇能够保持平稳。
金维刚表示,过渡期结束后,“中人”养老待遇会因人而异,但是差距不会太大。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褚福灵说,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与职务职级关联极大,今后新人退休待遇更多会与工资和基金运营包括通货膨胀等因素发生关联,待遇水平也就是养老替代率将会和企业职工逐步看齐
4
钱够不够保发放?
养老金并轨之后,公众普遍关心钱从哪里来、够不够保养老金发放等问题。一些财政收入较少的地方,能否承担得起改革的成本?
养老金并轨后,对于数目最庞大的“中人”的总体改革方向是先涨后缴,也就是先上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使得涨幅足以覆盖社保支出的部分,从而不会影响员工原有的工资水平,这样一来,对一些地方财政资金,面临着涨工资和交社保的双重压力。
不过,国务院印发的《决定》,已经明确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这一方面,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
此前,人社部前副部长胡晓义曾经解释,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但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研究院副院长林采宜认为,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可逆转的情况下,减缓养老金缺口的日益扩大的唯一增收节支手段只能是延迟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并轨
5
专家:改革是为形成公平的养老体系
金维刚曾介绍,“双轨制”造成了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从而导致待遇差别问题。他介绍,我国的养老金“双轨制”现象由来已久,实际上对其改革的探索,也已经超过了二三十年。养老金并轨,就是为了解决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公平性问题。
据悉,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使企业职工的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从那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进行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金维刚认为,以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彻底”。
中国劳动学会原副会长苏海南也表示,此次并轨就是为了解决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不缴费养老待遇还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问题,以形成公平合理的养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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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9-6 03:05:30 |只看该作者
文明家庭敬老为先,
幸福之户以德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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