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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村民除草捡个烂木匣,里面装有百件唐朝金器,专家:可值千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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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2 02:47:2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山西村民除草捡个烂木匣,里面装有百件唐朝金器,专家:可值千万                                                         2020-10-21 20:24                    
                           引言
  李贺曾在《南园十三首》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蓝田玉,向来被人们视为宝物,但中国发展至今已有五千多年,地大物博,拥有的宝物又何止蓝田玉这一种。
01  少有人知的是,产自于唐朝中期的金器其价值比蓝田玉更甚,用无法估量四个字来形容也是不为过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山西省就曾有一位村民在除草时曾意外捡到个烂木匣,里面装有百件唐朝金器,之后考古专家检验后,欣喜表示:这批金器可值百万。

▲农民割草旧照

屯军沟大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组织当地村民集体割草、除草。在沟底割草时,一位农民意外在土沟的崖壁上发现一个奇怪烂木匣子。这个木匣子虽然已经腐朽不堪,但令人感到惊奇的是,表面竟露出了很多“链子”,而这些链子统统呈现青黄色。当时很多村民听闻此询后,即刻围观上来,想一睹这个木匣子的风采。

▲金片照片

大家见状后众说纷纭,各执己见,有人则说这些链子是青铜,有些又说金子,但都未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说法。当村民们抹掉木匣子上沾染的泥土后,还发现某些链子上竟刻有文字,但这些文字村民并不认得。讨论一番后,天空已经逐渐黑了,当时在场的村民认为见者有份,便商量着木匣子中的“青铜”宝物等一一平分,然后各自回家。
02 第二天,首先发现木匣子的村民将木匣子,以及分得的“青铜”宝物带到了镇上的信用社,准备鉴定真假。然而,鉴定的结果出来后却惊动了当地的文物部门。不仅如此,山西省的文物管理所还马不停蹄的派考古专家前往信用社进行鉴定,经最后鉴定,这位村民在屯军沟中所发现的木匣子内的宝物为金器。

▲文物鉴定专家照片

那位村民见这木匣子里的东西如此贵重,于是就当时发现木匣子的情景回忆了一遍给专家,表示发现木匣子时,木匣子的重量大概为五六十斤,还有一些金器被分给了其他村民。听到此言后,考古专家们即刻就请了当地的警方协助,最终在警方的协助下,寻得被村民们平分的金器。但村民们所发现的金器出自于什么年代,是谁将这些金器埋在此处?考古专家带着诸如此类的疑问,着手对发现的金器展开了十分细致的调查研究。

▲金器照片

03 经过专家的仔细研究发现,当时村民在链子上所发现的文字是铭文,在发现的这批金器中,共有5件金器上刻有铭文。其中一件金器上刻着“乾元元年岁僧钱两金贰拾两”。据《旧唐书》内的相关内容所记载,“乾元”乃是唐肃宗的年号,“乾元元年”则是指公元758年,当时安禄山、史思明等叛军占领首都长安,在灵武继位的唐肃宗正组织官兵进行拨乱反正。

▲唐肃宗剧照

另一件金器上则刻有“柱国魏国功臣张通儒进”,经查阅《旧唐书》《资治通鉴》等相关资料后,考古专家们终于找到有关张通儒的记载。张通儒,安史之乱时期安禄山的部下,当年在安禄山自诩为帝后,张通儒便被其封为当朝宰相,由此可见,张通儒乃是安禄山的心腹。考古专家通过对以上两个刻有铭文的金器研究调查,可以初步推断这批金器出产的年代最早应该为唐朝中期。那么唐朝中期究竟发生何事,竟将如此珍贵的金器埋于地下?

▲安史之乱路线图

之后经考古专家的多方查证,终于发现在唐朝时期,平鲁县是一条连接关中河北等地的交通要道,属于河东朔州管辖。据《资治通鉴》的相关记载,当年由唐朝名将郭子仪等率领的唐朝军队曾在朔州等地,与安禄山的叛军进行过多次的激烈奋战,而当时双方互相争夺的战略要地便是发现金器的平鲁屯军沟地区。

▲安禄山剧照

如此说来,这些发现的金器应该为张通儒所有,张通儒之所以将这些金器埋于地下,可能是因为当时双方军队在此发生激战时,安禄山所带领的叛军节节败退,张通儒为了不令这些金器落入唐朝军队之手,便下令忍痛将它们埋于地下,打算之后卷土归来之时取回。但天有不测风云,张通儒不久后便在战乱中死去,所以这批金器便无人知晓。

▲金器照片

最后经考古专家的清点,在屯军沟所发现的这批金器共有193件,种类众多,主要为金铤、金箔、金链、金片,193件的总重量达三万多克。据相关专家表示,若将黄金的价格按照350元每克来计算,这批金器至少值1150万。当然,若将这批金器作为唐朝时期的文物,那么其价值并非用金钱能够衡量。
结语
  虽然村民在发现宝物之后,并未选择上交给有关部门,而是占为己有,但是当警方前去追缴时,这些村民却又主动上缴,由此可以看出,他们知错能改,知道此物为文物后,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正如《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所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参考资料:
《南园十三首》
《三国志·蜀书·先主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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