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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父母房产“有变化”?2021年起全按“新规”办理,不用再争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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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3 04:57:3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继承父母房产“有变化”?2021年起全按“新规”办理,不用再争了                                                         2021-01-27 15:48                    
                          过去这些年,伴随房价不断上涨,在人们的观念里,房子已经不再仅仅只是家庭的象征了,同时也是财富的重要象征。根据央行调查统计数据显示,现阶段我国城镇家庭总资产均值为317.9万元,但基本都是以实物为主,其中房产占到了70%以上。说实话,这个数字一点都不夸张,看看我们身边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也可以发现,对于很多普通工薪家庭来说,平时的薪资基本都用来还房贷了,所以家里最主要的财富就是房子。

当房子成为一个家庭最主要的财产时,许多相应的问题也就出现了,其中子女对父母房产的继承往往最受大家关注。毕竟,如今一套房子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几千万,如果能够继承到父母留下的房产,几乎可以少奋斗10年、20年。按照以往经验看,对独生子女来说,父母再多的房子最终都是归自己的,这基本没有异议。但对多子女家庭来说,将房子顺利地传承给孩子往往并没那么顺利。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很多子女为了争夺父母留下的房产而闹得面红耳赤,最后甚至不惜“对簿公堂”。

最近几年,随着二胎政策全面放开,再加上如今很多专家又开始呼吁放开三胎,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很多家庭可能都不止一个孩子,到时候房屋的继承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复杂了。因此,按照什么依据来分割房产,如何合理、公正地分配给每个子女就是比较现实的问题。不过,大家不用担心。从2021年开始,基于《民法典》的出台,其中对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各类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2021年开始,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根本不用再争了,全部按照“新规”来办理,闹也没有用。其中,还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情况下,父母还有权利不把房子留给子女,换言之,子女可能“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一看。

第一、法定继承人范围扩大了,新增代位继承。
按以往的规定来看,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当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是,根据《民法典》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过世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民法典》在原有的基础之上新增了代位继承,当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人都去世的情况下,作为被继承人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都可以享有法定继承权。

第二、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以往的规定看,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也就是说,在父母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有公证遗嘱就依照公证遗嘱来进行房产分割。但是,这一次《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同时规定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并且内容相抵触的,以设立时间最后的遗嘱为准。除此之外,“新规”下还新增了打印遗嘱、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使得遗嘱的法定形式变得更为丰富。打个比方,假设父母设立了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遗嘱形式,哪个遗嘱是最新时间设立的,哪个遗嘱的效力就最高。

第三、继承权男女平等,出嫁的女儿也是继承人。
《民法典》第1126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虽然仅仅只是7个字,但其中释放的信号却十分重要。众所周知,在现实生活当中,受重男轻女,女儿属于“泼出去的水”等思想的影响,在制定遗嘱的时候,很多父母会把家里的房产、存款留给儿子,往往不会把女儿考虑在内。比如,笔者身边就有一个朋友,家里拆迁拿到了一笔补偿款,她父母认为将来养老也指望不上女儿,所以把钱全部留给了儿子。《民法典》的出台,意味着在法定范围内,继承人不分男女,一律处于平等地。显然,这对女性继承来说,更加公平合理了。

第四、创设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有利于维护和谐的家庭关系。
根据原有的规定,如果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者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又或者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被继承人设立、变更遗嘱,那么将会丧失继承权。在这一基础之上,《民法典》第1125条创设了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其中明确规定:继承人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说得通俗一点,如果继承人改过自新了,被继承人也表示愿意宽恕,那么法律不强制剥夺他的继承权。
关于宽恕制度,我们不妨举个例子:老王生病后,长期卧床不能动,但老王的小儿子一直不闻不问,没有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那么就有可能丧失遗产继承权。但是,如果小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改过自身了,而且老王也原谅了自己的儿子,这时候法律就不会强制剥夺小儿子的继承权。常言道,浪子回头金也不换,虽然曾经犯过错误,但只要能够真心悔过,也可以使得老人再次得到精心照料,所以恢复继承权也无可厚非。

第五、增设“遗嘱信托”条款,对财富管理与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第1133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那么,到底何为“遗嘱信托”呢?顾名思义,遗嘱信托也叫死后信托,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进行管理或者处分。说得再通俗一点,就是将名下的财产先交由他人来处理。其实,在很多电影当中,我们或多或少都看到过类似的桥段。
一般来说,之所以设置“遗嘱信托”,往往是由于继承人属于未成年,或者属于特殊人群,不能好好管理财产,所以父母就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名下财产。等到父母去世之后,子女就可以按照遗嘱信托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来获得信托财产,这样既能保住父母打拼下的万贯家财,也可以避免出现家产争夺的情况,更能有效保障子女的未来生活,可谓一举多得。

结语 根据上文分析不难看出,2021年开始,“新规”实施之后,父母把房产等家产传承给子女的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化了,不仅使得父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财产分配,也避免了子女之间因为财产分割而争得面红耳赤,甚至不相往来。总而言之,伴随“新规”发布,未来关于房产继承的很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同时也更利于财产传承,亲情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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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2-21 03:25:07 |只看该作者
拜读,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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