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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宠物犬“吓成”九级伤残!爱犬人士如何规范自己的养犬行为 | 法治天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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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30 04:59:4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老人被宠物犬“吓成”九级伤残!爱犬人士如何规范自己的养犬行为 | 法治天下                                                         2021-06-29 19:11                    

                          老人被路边宠物犬
“吓成”九级伤残
欧老太与丈夫外出旅游,傍晚寻找餐厅就餐时,路边一只没有带牵引绳的宠物犬突然窜出,欧老太由于受到惊吓,在向后退让的过程中不慎摔倒,造成腿骨骨折。之后经当地鉴定中心鉴定,欧老太伤势达到九级伤残。欧老太治疗产生的费用该有谁来承担?

双方僵持不下 最终来到法院
欧老太希望宠物犬主人承担医药费,却被对方拒绝支付,欧老太无奈之下只能将对方告上法庭。一审法官经过审理,认为欧老太自身存在重大失误才会导致摔倒,应当承担70%的责任。而宠物犬主人承担30%责任,原被告双方对一审判决结果均提出不满,双双提出上诉。

案发监控清晰 责任却难认定
欧老太认为,自己摔倒是由于宠物犬起身走向自己导致;而宠物犬主人认为,自家宠物犬当时并未接触到欧老太,欧老太摔倒属偶然情况,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清晰记录当时案发情况,但在二审庭审现场,双方就欧老太为何摔倒的问题激烈争辩,二审法官又该如何认定双方责任?

判决未能执行 究竟有何隐情
二审判决结果已出,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宠物犬主人并未及时支付相应的费用,此时各大媒体已经对此案开始进行报道,此时宠物犬主人已被列入失信名单。欧老太由于受伤已在家中休养三年,欧老太的医药费也迟迟未能得到补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最终结果如何,法院为未执行到位的赔偿款又做了哪些工作呢?

退休老人外出旅游,被路边宠物犬“吓成”九级伤残,现场监控清晰,为何仍难以认定双方责任?原被告不满一审判决,二审法官又该如何划分双方责任?宠物犬伤人事件频发,大众应当如何合理维权?6月30日12:17《法治天下》为您讲述《昂贵的跟头》。

法官寄语


目前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了,特别是宠物犬,在养狗的过程中如何规范地养犬,如何让自己在饲养动物的过程中,既能够体现自己对动物的爱心,又不能妨碍他人正常的生活。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能够反应出大家有不同的声音,更多的去关注规范养犬的问题。其实侵权责任法的第八十一条规定,饲养动物也是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的,也就是说在饲养动物的过程中是需要遵守社会功德,遵守法律之外还不能妨碍其他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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