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网
搜索
查看: 20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什么说,“夫妻之道是包容”,你们做到了吗?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3-22 21:15: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为什么说,“夫妻之道是包容”,你们做到了吗?                                                         2023-03-22 00:06                                       

                                       

有人说:“夫妻之间不仅仅需要爱,更需要包容。因此夫妻之道是包容”。
那么,为什么说夫妻之道是包容呢,最简单的道理,就是夫妻生活在一起,哪有舌头不碰牙的,但一辈子能够不离不弃,白头偕老的。都是因为双方互相包容的结果。过不到一起,半路分手分开的,都是难以包容对方,只好分道扬镳了!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之间能够走到一起,生活在一起,都是一种缘分,很不容易,应该好好珍惜。
然而,夫妻双方,结婚成家,生儿育女,养家糊口,走过漫长的人生路,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候,也需要双方风雨同舟,共渡难关的。如果夫妻双方,做不到互相包容,在生活遇到问题或者坎坷的时候,特别是遇见大风大浪的时候,爱情的小船经不起惊涛骇浪的考验,也是会翻船的。

那么,夫妻之间在生活过程中,应该怎样做到互相包容呢?一般来说,在三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特别需要做到互相包容,经得起考验。
第一,性格不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互相包容。据了解,在生活中,很多夫妻生活过不下去了闹分手,都是因为性格不和,针尖对麦芒,所造成的。
有人说得好:“因为要过一辈子,你有你的任性,他有他的个性,包容之下才有彼此的相融,和睦的家庭”。

夫妻之间,性格往往不一定相同,有急性子的,有慢性子的;有强势的,有懦弱的;有得理不饶人的,有大度一点的。
总之,人的性格千奇百怪,有好也有坏,但都要有一个磨合的过程。夫妻之间过日子,产生一些矛盾,吵架拌嘴,如有一方能够包容一点,互相谦让,事情有就容易解决了。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床头打架床尾和。小两口打架,倒成了闹着玩了,破涕为笑,握手言和了。
头两天,正好在头条上看见一位条友写的一个真实例子:这家的女主人性格非常强势,把老公和孩子管得服服帖帖,没有活动空间。男人身上不许有一分钱,还和别人美其名曰,男人不会犯错误。孩子的事,她也啥都管。男人没办法只好出去打工,不再回家。孩子考上大学毕业到外地工作,就是为了远离管得太多的妈。最后,这个女主人精神出了问题,一个人过着非常凄凉的生活。好端端的日子,过成了一地鸡毛。

第二,夫妻之间,在一方犯有错误的情况下,另一方一定要有包容之心,给对方改一定的改正错误的机会。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有一方犯了一些过错,除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外。得理的一方,也要宰相肚里能撑船,宽容大度一些,多给对方一些改错的机会,不能一棒子把人打死,应该以观后效才对。
这样,夫妻之间的感情,由于经过了困难和问题的考验,互相可能正因为能够谅解和包容了,感情反而更深厚了,倒成了无坚不摧,牢不可破的一个幸福家庭了。

第三,夫妻之间,在生活艰难困苦的情况下,一定要富有包容心,要经得起诱惑和考验,克服困难,共渡难关,不能“贫贱夫妻百事哀”。
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日子过不下去了,经济拮据,缺吃少穿,生活到了难以维持的地步。或者生活中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一些劫难,便一怒之下,分家过日子,把一个好端端的家庭闹的四分五裂。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女主人,对男人产生抱怨情绪,认为,虽然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但是却嫁给一个没有能力的窝囊男人,忍无可忍,只好半路改嫁。

以前,听说过这样一个例子,还是在上个世纪60年代的事。一对夫妻,因为那时缺少粮食,经常吃不饱,女主人因为自己的男人比自己吃的多了,自己吃少了。因此,吵架和男人分手了,没有经得起经济困难时期的一时考验。有人总结,夫妻之间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共同克服困难的。这话,一点不假。
近些年来,在社会上,夫妻分手率越来越高了。所以多了,说明因为各种原因,有了矛盾和纠纷,互相包容越来越少了。最后到达了不可调和的地步,互不相让,只好不慌而散了。
这样的结果,不仅给男女双方,感情上造成了痛苦,也给家庭儿女和双方父母带来了一些不小的伤害!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媒体平台,欢迎大家评论和关注。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辽宁养老服务网 ( 辽ICP备17016859号 )  

GMT+8, 2024-9-28 05:25 , Processed in 0.008602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