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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家暴妻子16次?成都男子被诉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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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7 19:20: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结婚两年家暴妻子16次?成都男子被诉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                                                         2024-01-07 13:36                                                    来源:                                                    新京报                                                    发布于:北京市
   

              

原标题:结婚两年家暴妻子16次?成都男子被诉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

                  1月5日,自称结婚两年被家暴16次的受害人小谢发视频称,四川成都武侯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起诉其丈夫贺某。1月6日,新京报记者从小谢处获悉,她昨日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并于近日接到武侯区法院通知,该案将于1月10日举行庭前会议,正在被羁押的被告人贺某将会出席。
小谢告诉记者,婚后两年,她被丈夫贺某家暴多次,在2023年4月25日的这次家暴中,她身体多个部位严重损伤,被鉴定为重伤二级,至今仍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为了自救,她换了手机号逃到外地,或者躲进朋友家,6次报警,也曾向妇联、社区、民政部门、拨打12345热线求助,并且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现在,这个家暴受害人说自己“没了健康、丢了快乐”,被负面情绪包围的时候,“只能认命”。

小谢在短视频平台介绍案件进展。图片来自网络
家暴造成受害人重伤二级四处
2021年5月,小谢与贺某登记结婚,两人育有一女。小谢称,结婚两年内她被丈夫家暴16次。第一次家暴发生在婚后不到两个月,当时她刚检查出怀孕一周。被家暴期间,她多次报警,公安机关曾两次对贺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谢、贺二人婚姻存续期间,贺某长期频繁对小谢实施辱骂恐吓、暴力殴打等行为,致其身体多次不同程度受伤,并多次就医、报警。期间,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晋阳派出所两次对贺某作出《家庭暴力告诫书》予以警告,但其拒不改正,致小谢精神恐惧、外出躲避。
2023年4月24日晚,被害人小谢搭乘他人驾驶车辆返回其暂住地时,被贺某尾随跟踪,强行将其带至成都市武侯区晋康街某酒店,并于次日0时许入住。期间,贺某因小谢提出离婚,为发泄不满情绪,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对小谢的胸腹部等部位多次进行殴打和踢踹,致其腹部、胸部、腰部、手部等多个部位受伤。8时35分许,小谢趁贺某不备打开房门呼救,被其发现后强行拉拽回房间,后被酒店装修工人发现并通知前台工作人员报警。经鉴定,小谢被暴力殴打后致全身多发损伤,其中重伤二级四处、轻伤二级五处、轻微伤一处。
认定上述事实的依据为:相关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电子数据,以及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
贺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3年4月2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以贺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武侯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以贺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已向相关部门提交补充证据
小谢告诉新京报记者,“最后一次家暴,他不只是想要伤害我,他是想要杀我。他虽然没有用工具,只用了手和脚,但伤害的全是我身体的重要部位。”
2023年12月1日,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出具的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小谢被他人殴打后致全身多发损伤,其中十二指肠、左肝、腹部等多个部位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另有多个部位为轻伤二级和轻微伤。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2023年4月25日8时35分,警方接到呼救。小谢称,9时左右,“贺某强行把我带上他的车”,在车上,她一直哀求贺某将自己送往医院。“但他把我到处拉,一会儿说车子没油,一会儿要去公司安排工作。”小谢认为,贺某故意拖延了送医的时间。
新京报记者搜索发现,案发地点的酒店距离小谢当天就诊的四川现代医院(武侯院区)路程3公里,驾车不到10分钟就能够到达。四川现代医院出具的住院病人出院病情证明书显示,小谢的入院时间是2023年4月25日11时。

四川现代医院出具的住院病人出院病情证明书。受访者供图
小谢的代理律师姚克枫表示,他认可虐待罪的指控,但对故意伤害罪持保留意见。姚克枫认为,贺某该次打人的行为说明他内心存在杀人的故意。
姚克枫称,近日,小谢向相关单位提交了有关贺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相关行为的补充证据,暂未收到回复。
律师:恶性家暴案件不是普通伤害案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准确区分虐待犯罪致人重伤、死亡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犯罪致人重伤、死亡的界限,要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所实施的暴力手段与方式、是否立即或者直接造成被害人伤亡后果等进行综合判断。
《意见》强调,对于被告人虽然实施家庭暴力呈现出经常性、持续性、反复性的特点,但其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持凶器实施暴力,暴力手段残忍,暴力程度较强,直接或者立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的界限在哪?李莹律师曾代理过多起恶性家暴案件,也是公益机构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的创始人,这家机构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援助。李莹称,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都是伤害行为,最重要的区别是故意杀人是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而故意伤害没有致死意图。
李莹观察到,涉及恶性家暴案件时,这两者的区分在司法实践中是个难点问题,恶性家暴案件有时会被视为普通的伤害案件,进行罪轻化处理。
李莹强调:“恶性家暴案件的概念不应被回避,只有向公众传播这个概念,大家才能意识到家暴不只打一顿,如果不加制止,会演变为极其严重的伤害,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期,小谢接到法院通知,将于1月10日14时召开庭前会议,贺某将会出席。小谢告诉新京报记者,她听到这个消息后十分抗拒,“我从心底里害怕贺某,我拒绝见到他,听见他的名字。法官告诉我出席庭前会议是贺某主动提出的,如果实在不想见他,可以让贺某的代理人代替他出席。”
在与小谢结婚前,贺某曾有一段婚史,疑似因殴打前妻离婚。婚后,小谢曾在家里发现了一份贺某与前妻的离婚案判决书,她由此得知了丈夫离婚的原因。判决书显示:“婚后因被告脾气暴躁,未尽一个丈夫应尽的义务,常对原告恶言相向、大打出手,致使原告无法再与被告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小谢与贺某已于2023年4月15日签署了离婚协议,但俩人目前仍是夫妻关系。两人的女儿不到两岁,目前由贺某家人抚养。小谢表示,她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新京报记者 刘思维
编辑 杨海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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