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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放开比特犬将路人咬死:受害者死状惨烈,狗主人却仅判缓刑三年,判决尺度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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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重庆男子放开比特犬将路人咬死:受害者死状惨烈,狗主人却仅判缓刑三年,判决尺度引质疑                                                                

2026-06-29 22:13                                        

发布于:四川省
   

                        6月29日, 重庆彭水一份裁判文书在网上曝光后引发热议,一名男子因违规饲养比特犬并在遛狗时解开狗绳,导致路人被两只犬只撕咬致死,法院最终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结果一出,舆论立刻炸锅。

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在2024年2月4日,地点就在重庆彭水,当时男子宁某牵着自家饲养的比特犬出门,原本只是一次普通遛狗,却因为一个极其随意的动作,引发一起悲剧。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更早之前,宁某刷短视频时看到有人出售比特犬,明知这种犬攻击性强,而且不少地方都明令禁养,他还是动了买来繁育售卖的心思,前后一次性买了五只回家。
可这门“生意”从一开始就没顺利起来,三只幼犬先后夭折,最后只剩下一公一母两只成年比特犬,后来母犬又生下一只幼崽,几只犬长期关在笼子里,野性一直没真正驯住。

案发当天,宁某打开笼子,把体型更大的公比特犬用铁链拴着牵出门,小比特犬跟在后面,一人两犬沿着山坡小路往前走,看起来像是再平常不过的遛弯。
问题出在接下来那一段小插曲,宁某走了大约两百米后,突然想上厕所,嫌两只狗在身边打闹碍事,就把拴着大狗的铁链直接解开了。
这个决定看着只是图个清净,实则等于把风险直接放了出来,烈性犬一旦脱离约束,后面会发生什么,根本没人能兜住。
铁链一松,两只比特犬很快从小路冲到了附近公路上,正好撞上正常经过的路人方某,悲剧也就在这一刻迅速发生。

从案情披露的细节看,大比特犬冲上去后死死咬住方某左侧颈部不放,小比特犬和周边几条土狗也跟着撕咬,受害者手臂、腿部和躯干都遭到攻击,现场情况非常惨烈。
周围路人眼看着这一幕,谁都不敢贸然上前,等有人报警、宁某赶回来制止时,方某已经倒在地上,救援窗口被硬生生错过了。
后续法医鉴定显示,方某是因颈部外伤导致外动静脉破裂,大失血死亡,短短几分钟,一条命就这样没了。
案件到了司法程序后,宁某并没有逃离现场,他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留在原地,之后又在民警电话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

除了到案态度,宁某后来还主动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并拿到了谅解书,庭审中也自愿认罪认罚,这些情节都被法院纳入量刑考量。
公诉机关认为,宁某明知自己饲养的是危险烈性犬,却因为疏忽大意放任风险发生,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定,宁某因疏忽大意致其饲养的比特犬将他人咬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判决书里还提到,宁某虽然有犯罪前科,属于从重情节,但他有自首、赔偿、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综合考虑后,法院认为适用缓刑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可判决一公布,争议立刻就上来了,很多网友第一反应就是不理解,毕竟这不是普通的狗咬伤事件,而是明令禁养的烈性犬直接把人咬死了。
在网友看来,宁某从一开始违规购买比特犬,到遛狗时随意解开铁链,再到最终酿成命案,整个过程不是一处疏忽,而是多重失控叠在一起。
甚至还有网友拿之前毒死狗的案例作对比,称人毒死狗被判实行,而狗咬死人,狗主人却判缓刑,这实刑和缓刑之间的差距就不言而喻了,网友自然认为法官判决不合理。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是狗主人取得了谅解,这点是主要原因,可能狗主人赔了一笔巨款,所以受害者家属谅解了。
不过,像这种恶性事件,仅仅是赔偿就能得到缓刑,显然容易让大众觉得震慑力不够,这样就更让那些违规养狗的人肆无忌惮。
不少网友坦言,赔偿谅解只能弥补家属经济损失,无法换回逝去的生命。如此恶性养犬致人死亡案件仅适用缓刑,难以对违规饲养烈性犬、放任犬只乱跑的人群形成有力震慑,也难怪大众难以认同这份判决,心中满是对量刑尺度的质疑。

但不管怎样,既然判决已经生效,只要受害者家属不抗诉,也就盖棺定论了。只是这场争议,恐怕短时间内无法平息,大众纠结的从来不是赔偿与否,而是法理与情理的失衡。
人命的重量不该被一纸谅解书轻易抹平,过于宽松的惩处力度,难以约束违规养犬行为,也无法抚慰公众心中的不安,更给公共安全治理留下了深刻的警示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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