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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贪”扑面硕鼠村官难禁:基层“一把手”违纪多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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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5 12:57: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蝇贪”扑面硕鼠村官难禁:基层“一把手”违纪多发                  
2016-08-15  08:32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编者按:当前,基层“微腐败”依然量大面广,少数基层干部甚至由“蝇贪”发展为“巨腐”,涉案金额动辄上百万甚至过千万。一些窝案串案也不时发生,抱团腐败、一条龙式腐败现象仍存,令人震惊。面对艰巨繁重的“拍苍蝇”任务,必须多管齐下、惩防并举,既要痛下决心、严惩严治,又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经济参考报》今日起推出“蝇贪”上、下篇,以此提醒须斩断“雁过拔毛”的贪欲黑手,织密制度笼子,堵塞制度漏洞。

  记者近期在山东、河北、广西、陕西等地调研发现,多地针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开展的专项行动表明,基层干部“蝇贪蚁害”问题突出,呈现“雁过拔毛”易发多发量大面广、“小官巨腐”触目惊心、部分村街干部“黑社会化”等态势,其害如虎。


  “雁过拔毛”现象普遍
  从多地专项行动查处的案件来看,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呈现多样化、交叉化特征,涉及领域宽泛,专项资金和津补贴是“蝇贪”高发地,“雁过拔毛”现象普遍。其中,涉民生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需进一步加大查处与查纠力度。
  国家惠农政策专项资金成为一些基层干部觊觎的“肥肉”。他们挖空心思,以虚开虚报等方式,冒领、骗取或套取种粮补贴、占地补偿等补贴资金,或者骗取新农合资金等。


  “蝇贪”主要发生在百姓眼皮底下,对群众利益损害最直接、群众感受最真切。2013年至2015年,河北一个设区市查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近300件,占全部案件十分之一左右。


  山东省广饶县陈官镇杨桥村李玉峰在2001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组织杨桥村虚报骗取2010年至2014年小麦、玉米、棉花等补贴资金20多万元,除分给村民外,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村民生产小组组长工资酬劳等费用。
  涉及民生领域和窗口行业的违纪违规问题多发。在广西梧州市,2015年至今年2月,在全市立案查处的522件案件中,涉及民生类资金的案件就有144件,占比近28%;其中,查处套取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案件44件,当地长洲区倒水镇马水村原主任对申请微型企业财政补贴的群众吃拿卡要,共收取好处费38万元。广西崇左市在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排查出的1162件“四风”问题线索中,涉民生资金使用管理的540件,占46.47%。从以上数据看出,涉民生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需进一步加大查处与查纠力度。
  村干部随意处置、挪用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在办理低保和危房改造等方面优亲厚友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双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贾荣和,于2012年至2014年在任期间,安排该村记账员通过做假账方式,将本该上交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代管的村集体资金24.3万元,私自截留、坐收坐支。河北某县级市在城镇低保领域专项治理中,两个多月查办违纪案件2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小官巨腐”触目惊心
  除了“蝇贪”扑面,“硕鼠村官”问题在高压反腐态势下也不断曝出。地方基层干部“小官巨腐”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村街干部胃口之大、贪腐数额之惊人、贪腐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崔少波说,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社区7名基层干部集体受贿“翻船”,涉案金额总计超过8000万元。检察机关查明,位同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马长江、原社区居委会主任邢君海、居委会委员侯志永、妇联会主任李蕊、原社区居委会书记兼主任苏志刚等7人,在2009年至2011年间利用城中村改造,多次收受石家庄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贿赂款。
  事实上,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由于房地产开发涉及巨大利益,村街干部“小官巨腐”的现象屡见不鲜。河北省固安县宫村镇马公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曹连生,在村庄新民居建设、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工作中,非法占有、挪用村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利益,涉案金额高达4200多万元;三河市燕郊镇诸葛店村村委会主任杨贺,在村庄拆迁改造中向开发商狮子大开口,索贿3600多万元。
  此外,山东省广饶县乐安街道于王村于云亮,在2011年5月至2014年11月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将本村集体收入125万余元(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电费收入等)坐收坐支,用于支付村民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液化气补助、春节及中秋节福利、村“两委”办公经费等费用116万余元,均未到街道经管站报账。


  基层“一把手”违纪多发
  从农村情况看,权力往往集中在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手中,有些村干部凭借家族势力在村内形成权势,群众即使明知自己合法权益被侵犯,也敢怒不敢言,村内监督软弱乏力,致使部分村“两委”干部恣意妄为,虚报冒领、坐收坐支、侵吞挪用等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村干部甚至成为黑恶势力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趋于“黑社会化”。
  在广西梧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去年查处的案件中,因各种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把手”有108人。苍梧县渔政渔港监管站前后三任站长虚报冒领渔业用油补贴,涉案金额100多万元。而在农村,违规违纪主体主要是农村“两委”干部,集中在“一把手”。
  山东东营市东营区六户镇小许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万团结,在2010年3月份,安排3个村民将该村管理的排灌泵站被盗后剩余部分设备拆下,并到废品收购站变卖,得款3700元,其中700元作为“工夫钱”分给三个村民,剩余3000元据为己有。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小务头村原村委会主任刘成华于在任期间,利用协助胜坨镇人民政府管理村内街道建设改造工程资金的职务便利,挪用胜坨镇政府拨付的村内道路建设补助款13.09万元,用于支付张某某经营的林场工人工资。
  河北省三河市高楼镇双营村党支部书记翟景林,在村庄土地流转过程中向一家公司索要财物、侵占村集体土地流转资金,涉案1080万元;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西北街村原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董福成,私分村集体养老保险金、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涉案金额150多万元。
  一些村干部大权独揽,独断专行,甚至认为农村工作“三分靠理,七分靠蛮”,有“霸气”才能压得住阵脚。山东利津县盐窝镇新合南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观胜,2014年12月5日在村换届选举现场,伙同他人殴打选民致其受伤住院,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当地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农村地区逐渐成为黑恶势力聚集发展区域,有的村干部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趋于“黑社会化”。
  一些地方公安部门统计显示,在近年公安机关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占60%以上,群众举报的涉黑线索发生在农村的占70%以上。部分“黑社会”头目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成为村干部,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后,侵吞村街集体资源资产,欺压、残害百姓,成为农村一霸“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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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8-15 14:43:28 |只看该作者

辽宁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本帖最后由 冬雪 于 2016-8-16 09:46 编辑

辽宁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8-12 14:31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1。沈阳市辽中县蒲西街道敖司牛村党支部原书记邢铁华侵占集体土地转让款问题。邢铁华在任敖司牛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6.5万元的价格转让后,所得款项据为己有。邢铁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丹东市大孤山经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洪静骗取和挪用公款问题。王洪静在担任黄土坎农场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专项资金30万元,挪用公款12万元。王洪静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朝阳市双塔区孙家湾镇李杖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广玉骗取国家资金问题。周广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国家资金并个人分得8936元。周广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辽宁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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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8-15 14:52:1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冬雪 于 2016-8-16 09:46 编辑

北京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通州区永乐店镇小甸屯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希臣等人侵吞国有财产问题。通州区永乐店镇小甸屯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希臣、村委会原主任张希库、原会计张希标,在协助永乐店镇政府开展北京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中,明知本村不符合粮食直补申报条件,仍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共计11.9万元,后三人与小甸屯村党支部原委员张凤宇将上述资金中的11.4万元侵吞。其中,张希臣实得3.08万元,张希库实得3.08万元,张希标实得3.09万元,张凤宇实得2.15万元。张希标利用担任小甸屯村村委会会计的职务便利,将本村虚报冒领所得的生态作物补贴、良种补贴占为己有,共计13.02万元。经通州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希臣、张希标、张凤宇开除党籍处分。经通州区永乐店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张希库中共预备党员资格。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大兴区魏善庄镇北田各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学光、原副书记赵金奎索取他人财物问题。北田各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学光、原副书记赵金奎,要求在该村租地的北京某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某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该公司在二人并未实际工作的情况下,为二人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各4万余元,共计8万余元。经大兴区魏善庄镇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大兴区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学光、赵金奎开除党籍处分。两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原院长白玟收受医疗回扣问题。白玟在担任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某药业公司向五里坨社区中心供应中药饮片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销售人员给予的回扣款共计45万余元;为某公司参与该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5万元及价值2.35万余元的机票2张。经石景山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白玟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北京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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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8-16 09:47:11 |只看该作者
西安村主任10年贪腐过亿 两委会8干部集体沦陷


2016年08月16日00:58 经济参考报 “小小村主任,贪腐过亿元。”这是《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陕西西安发现的一个基层“巨贪”案例。近年来,在纪检和检察院等反腐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地方涉及村官腐败的案件呈逐年上涨趋势,涉案金额屡创新高,且腐败花样不一,折射出惩防基层“蝇贪”治理之迫。

  村干部贪腐过亿两委会“沦陷”
  东滩社区是西安市南郊一处城中村社区,由原东滩村村委会改制而来。2014年底,社区主任于凡因为巨额贪腐被西安市雁塔区纪委立案调查。这一案件始于2011年东滩村的改制。当时,东滩村被纳入城中村改造范畴。为保障失地农民权益,按政策村里留有130亩生活依托地,村委会可主导开发,利益由村民共 享。
  自30多岁在换届选举中当选村主任后,近10年经营,于凡把持了东滩社区的大小事务。土地开发,首先要选择开发商。于凡以土地开发权为筹码,向开发商提出“进贡”要求,谁同意就给谁。
  在纪检机关的调查中,于凡这样交代:“村里的生活依托地不需要招拍挂,开发商可以省去很大一笔买地资金。当时西安楼市一路看涨,很多企业都盯着这块地,在这儿盖楼,只需给村民补偿一部分房子,剩余部分转手就能赚一个亿。”
  “开发商在这块地上获利更大,我要点好处费是应该的。”于凡说,土地所蕴含的巨额利益,让他觉得有了与开发商讨价还价的资本。在与多家开发商洽谈后,于凡向一家开发商索要到5000万元巨额好处费。
  在同开发商签订合同时,于凡再次提出,必须将价值数千万元的部分工程交给自己承揽,且费用远高于市场价格。之后,他再将工程转包出去,攫取巨额利润,涉案金额累计高达1.2亿元。
  雁塔区监察局工作人员说,这起案件涉案人员级别低,一次性索贿金额却如此之高,令纪委办案人员大为震惊。今年3月,经雁塔区纪委研究决定,于凡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为了减少阻力,于凡还曾怂恿开发商通过赠送干股、帮助偿还借款、直接给付现金等方式,贿赂社区党委书记及两委会全体干部,让他们和自己成为 “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村两委会8名干部集体“沦陷”,被立案审查。
  地头蛇贪心不足症结何在
  “我的地盘我做主”,在于凡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东滩村一些村民说,于凡平时为人比较霸道,在村里说一不二,没人敢挑战他的权威,就连党支部书记都要“让他三分”,基层党组织几乎被他“架空”。
  “基层社区村组干部职务虽小,但权力不小,特别是近年来在新城建设、旧城改造等领域,涉及投资金额大、工程项目多,面对巨额利益诱惑,往往铤而走险。”雁塔区纪委宣教室负责人赵澎涛分析说。
  记者还发现,村干部贪腐现象,尽管程度不同、手段不同,近年在基层却有一定普遍性,有的甚至存在“延续性”。去年陕西省延安市纪委查明,延安市吴起县白豹 镇许岔村原支部书记张生有违规为家属和他人办理低保,在管线建设工程中收取好处费;伪造学历证书取得村医资格,骗取村医补助金。许岔村原党支部书记许宪 银,挪用征地补偿款。许岔村原党支部书记刘胜宝,现任党支部书记史纪昌等人,在本村管线工程中收受好处费。
  “为什么一些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会出问题?说到底和个人的素质分不开,在很多方面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没有真正把自己看作人民群众的公仆。”陕西省石泉 县池河镇党委书记胡先武说:“加之前几年监督、管理也不到位。有的人就认为,当村干部划不来,要么就利用手中的公权,多少要捞回来一点。”
  对此,陕西省汉阴县涧地镇党委书记冯尚生表示,在一些地区,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报酬过低,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当村干部至少要具备三点,张口能 说,遇到复杂的问题能处理,在村里有较高的威信。因此村干部可以说都是村里的‘能人’,一年挣五六万元,是很轻松的。”冯尚生说:“但被选为村干部后,只 有一两万元,还要办公、坐班。报酬和能力不成比例,他难免就会心理扭曲了,人家找办事给送点,他就感到满足。”
  全国政协委员戴秀英认为,导致部分村干部贪腐的主要原因,一是民主选举被扭曲,农村家族势力左右着民主选举,个别村干部凭借家族势力,“称霸”一方;二是 村务不公开或公开走过场;三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缺乏监督制约,权、钱、账一人独揽居多;四是村级领导素质偏低不团结居多,导致村民得不到实惠,怨声载道, 上访告状不断。
  制度监督下基层反腐新常态
  据陕西省石泉县纪委书记王仁康介绍,2014年至今,石泉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84件,涉及村级199件,占信访总量的41.1%;处置问题线索482件,涉及农村干部269件,占55.8%;给予党政纪处分269人,其中农村干部133人,占49.4%。
  王仁康说,这些数据反映出农村党员干部违纪现象信访量大、查处量大的特点。因此,防治村干部贪腐必须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顺应基层反腐新常态的现实选择,是密切党和干部群众关系的需要,也是对村干部的保护。

  戴秀英指出,国家要加强对村干部权力的监管,让纪检力量下沉到乡村。把村级权力牢牢束缚在制度笼子里,从根本上扭转“村干部大贪”现象。完善镇村督促指导 制度,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村基层组织的指导、监督、管理,帮助村委建立健全规范化、操作性强的村民自治条约,指导村集体设立村监事会,建立镇、村委会干 部违规操作责任追究机制。
  多位乡镇干部表示,在遏制村干部腐败方面还需要推进村级反腐的制度化建设。从制度层面解决村干部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好和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现象。严格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实行村干部离任和在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格查处。
  同时,还要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保障村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村级政务、财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全程监督;加强对村干部廉洁自律培训教育,通过安排村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和村民代表评议,加强对村干部的权力滥用监督,压缩村干部的腐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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