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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徽因的多面人生之美丽骑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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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1 05:22: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初,林徽因喜欢骑马,在北平颇有名气。
萧乾在《才女林徽因》中记道:听说徽因得了很严重的肺病,还经常得卧床休息。可她哪像个病人,穿了一身骑马装(她常和费正清与夫人威尔玛去外国人俱乐部骑马)。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用感情写作的,这很难得。”给了我很大的鼓舞。
1935年,林徽因给费慰梅的信中回忆了自己和费慰梅在一起的情形:我在双重文化养育下长大。不容否认,双重文化的滋养对我不可或缺。在你们真正进入我们生活之前,我总觉精神贫乏,若有所失……金秋和初冬那些野餐、骑马、使我的整个世界焕然一新。
林徽因还有过骑马这种有国际范儿的生活?值得探究一下。

林徽因骑马归来
幸福的北平人
林徽因从东北回到北平,到1937年日军入侵之前,北平有段相对平稳的时期,有人把1928年到1937年的这段时间,称为北平的“黄金十年”。这十年里,北平城头变幻大王旗,但是对普通人的生活,似乎没有太大影响。这段时间,北平还出过几个口碑不错的市长:1928年时,北平市长是是西北军系的何其巩,是冯玉祥的人,这个人后来做过大学校长,算是个文化人;1930年左右,蒋冯阎大战,阎锡山得胜,派来的市长叫张荫梧,1949年后死在监狱里;第三个比较有影响的是周大文,就是京剧演员刘长瑜的父亲,是奉系张学良的人。第四个就是今天相对比较知名的袁良,是国民党政学系的,算是与梁思成有一定渊源。
在黄金十年里,多数北平人并未感觉到战争的恐怖。军阀混战的主战场,也从来不是北平。从全国来看,这一时期也是国家相对稳定的时期——这个稳定是相对之前的北洋军阀混战时期,以及之后的抗战和内战时期。
赵珩在《百年旧痕》里写了当时北平普通人的幸福生活:
那时一般人工资能有多少?从低的往高说。先说保姆,那时叫“老妈子”,当时保姆没有现在这样全国各地流通的,北京的保姆基本上来自河北三河县,“三河出老妈”,都是三河一个一个介绍来的。她们的工资一般是两块钱银元一个月,这属于最低的了,这两块钱银元如果买对虾能买二三十斤。但是实际收入绝不止两块钱,因为还有赏钱,比如主人家打牌,她要抽一点头,主人都会给一点赏,逢年过节有点赏,很多三河县的保姆她们把这个钱组织入了会,“会”是一个地下银行,都放在可靠的人那儿,你用或者是给别人用,给他们一点利息。我们家的保姆也是入“会”的。保姆在主人家住着,主要用主人家的,吃住都不花钱,水电不花钱,洗手的胰子、卫生纸等等这都不花钱,干落两块钱,所以有人这么攒攒攒,一个月就算攒一块五,一年十五块,两三年几十块,那时候买一亩地也就几十块钱,有的人就在三河县买了地。解放前夕,当老妈子当成了地主、富农的也不是没有。
三年保姆就能在老家买地,当保姆当成了地主,可见当年在北平打工比今天在北京打工收入高多了。
笔者翻阅资料,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就像当时的京海文人对骂一样。北平沉浸在一种很莫名的自豪之中,虽然不是首都,也从来不怕任何军阀,大有天下山河尽在我手的气度。把脑袋想开花也想不出这种自豪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外国人的天堂

比北平当地人感到更幸福的,是外国人。前北平使馆区是根据1901年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划定的,其中最特别的两项,就是外国人可以在使馆区“常驻兵队,分保使馆”,而“中国人民概不准在界内居住”。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有过接受北平使馆区的章程,不过是把日德意等敌国财产充公,“原为同盟国或中立国政府所有之资产,应于证明属实后,准其继续保有。”外国军队虽然没有了,但是北平专门成立一个警务所,有关使馆区的一应事务,必须到这个警务所去处理。其实跟上海的巡捕房差不了多少,依法办事还是依“外交规则”办事,还是洋大人说了算。当时的东交民巷使馆区,成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说它是使馆区内,里面没有对应级别的外交人员居住,倒成了外国人的居住地;说它是租界,外国人也不交地租,因为这是政府发还他们的合法资产;说它是中国领土,中国人依然不能在那里自由活动。因此,从清末到建国前,北平几乎一直是外国人的天堂。东交民巷的繁华是用法外治权和“国中之国”的特权换来的。当时很多中国人对此感到愤恨,但也无可奈何。梁实秋早年定居北平时,情愿多绕几里路,也不愿穿越东交民巷使馆区,看那些外国大兵的耀武扬威。
外国人的感受,与多数北平人全然不同。当时生活在北平的《纽约时报》记者阿班美滋滋地回忆:“那些日子里,一个住在北京的外国人,如果挣的是美元或英镑,即便入息微薄,照样可过钟鸣鼎食的生活,算下来居然还无甚开销。我那手艺高超的厨子每月薪水不到五美元,头号仆人比他少一美元,还要既当管家,又当贴身侍从。另一个仆人老王替我洗衣、熨衣、擦鞋,外加照料菜园子,每月才挣十四块中国货币。”
埃德加·斯诺的夫人海伦·斯诺的晚年回忆录《我在中国的岁月》也对北平充满了美好回忆:“北京以东方治安最好的城市而闻名。交通警察都是些彪形大汉、相貌英俊的山东人,显出一副快活、友好的神态。我极少看到在上海司空见惯的那种凶残劲儿,上海那帮子印度巡捕,经常在大街上用警棍敲打黄包车夫和苦力们的脑壳。北京有上水道、下水道、电灯以及有轨电车设施……。”“布置整个住宅的全部费用约为一百美元,约合四百到五百大洋。我们在北京期间,每月生活费大约为五十美元——我们过得像王侯一般。每月八十块大洋的伙食费,大约是二十美元,包括正式请客的费用在内。因为外汇率变了,我们的花费更少。房租十五美元,两位仆人每月八美元,中文教员五美元。”
与今天到北京来闯世界的外国人不同,老北平时期的外国人,基本都是外交官、情报人员、政治投机分子、军火贩子、报社记者等等,总体素质还比较高,所以他们能够在北平继续复制和保持西方“上流社会的生活”。
骑马:高大上中的顶配
萧乾所指的外国人俱乐部,就是今天的国际俱乐部。这个俱乐部始建于1911年,为美国人用庚子赔款建设,原址在台基厂大街8号,现在是北京市统战部老干部俱乐部,不对外开放。1937年“七七”事变前,当时的北京俱乐部曾更名为“西绅总会”,会员主要是自诩为绅士的西方人,尤其以美国人为主。1949年被北平军管会接管,建国后更名为北京国际俱乐部;1973年,俱乐部搬迁到今天的建外大街21号,与国际大厦隔街相望。现在的国际俱乐部饭店,于1995年翻建、1997年开业为,美国总统布什在2002年和2005年两次访华期间都住在这里。
与现在的大量企业进驻不同,当时的国际俱乐部只是少数人的乐园,虽然没有挂华人不得入内的牌子,但约定俗成只限于使馆人员活动,连外国商人都被拒之门外。解放以后的很长时间,国际俱乐部也仅限于外国使节和中国驻外人员,上级单位是外交部,如果没资格在外交部财务司报销,就没资格在这里消费。
有句玩笑说,北平最有势力不是张大帅,也不是蒋委员长,而是西绅总会。

外原西绅总会内景

当时的北平城,被外国人视为体味东方生活的天堂,他们崇尚的北平生活模式,就是“租住一座清代的皇宫,摆上种种古玩,训练一大帮仆役,款待访问的贵人名流。周末,你还要在西山租赁一座古庙,在跑马场养一群马匹,供打马球、乘骑、赛马之用。你要去北京俱乐部打网球,去狗展把你的狗给人看”。
记者阿班对北平的生活满是怀念:“那时的北平社交生活,大约从未有复制,也是万难再复原的。除公使馆卫队外,偌大的北平,平均只有区区两千六百名美欧人士居住。外币在这里值大钱,因此娱乐活动都是极尽奢华的。北平俱乐部、法国俱乐部、德国俱乐部以及八宝山的高尔夫俱乐部,都是让人流连忘返的所在。京城城墙外数英里处,便是赛马会,更是个快乐无比的地方。西方人几乎人人有能力在西山租个废弃的小寺院,作为避暑的别墅。冬天时,总有三个月可以滑冰。”
北京西绅俱乐部的跑马场,大概位置今天的西便门外莲花池附近,面积大约200多亩,原来是清王室的马场,在庚子事变以后,外国人就从顺天府里要了这块地,开始办西式马术比赛。1911年建成,每年春秋两季举行赛马会。久而久之,围绕跑马场周边,别墅、高尔夫球场、打猎俱乐部等设施开始慢慢多了起来,比较荒凉的莲花池成了北平外国人的乐园。据说每逢有赛马或恰活动,都有上万人聚集在这里。
絮絮叨叨这么多,好像没提到林徽因骑马的事儿。这篇短文的目的,是为了分析萧乾在括弧内写的那句话:她常和费正清与夫人威尔玛去外国人俱乐部骑马。林徽因能在外国人俱乐部骑马,说明几个事实:作为海龟,林徽因和美国人的关系不错;作为官二代,林徽因的生活还不错,属于有钱又有闲的阶层;喜欢骑马,这是女王综合征之一,这也说明,林徽因的病,梁思成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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