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网
搜索
查看: 100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刘心武揭秘:贾宝玉不是贾母的亲孙子? 2017-09-07 18:23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9-8 06:18: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不知道大家看《红楼梦》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一个很蹊跷的问题:贾府分宁、荣二府,宁国府的贾赦论身份,他是长子,比次子贾政更加正统;论地位,他世袭了荣国公的爵位,比贾政的工部员外郎高出几个等级。但奇怪的是,贾府的中轴线上住的是荣国府,而不是宁国府。大家要知道,在封建礼教等级非常森严的清代社会,这个中轴线的意义相当于一家之主啊,而事实上贾政也是贾府的二把手(一把手是贾母),而且贾母也是和贾政住在一起的(按古代礼法,母亲应该和长子生活在一起)。

贾母
这就很奇怪了,一个不论身份地位都明显优于弟弟贾政的贾赦,为什么在贾府中屈居第二?而且还要冒着不孝的罪名,迟迟不把自己的母亲接过来住?而且当我们翻开《红楼梦》观察其中细节的时候,我们惊讶的发现,每次贾母设宴、全家团聚一堂的时候,贾政总坐在右边、贾赦坐的总是比较远。这又是一处不和礼法的地方。
大家可能会质疑说:曹雪芹就是这么想的,写小说嘛。
你们的想法也有道理,但是如果真是没有什么隐情在里面,那曹雪芹为什么不顺着封建礼法的安排写呢?按着封建礼法来写,不但读者看着舒服,而且写起来也方便啊。

贾府一众
然而他没有这么做, 宁愿费老鼻子劲,也要把人物设定、剧情细节都贯彻下去。可以说,至少后面抄检大观园的剧情,就是因为宁、荣二府在这方面的矛盾引起的。
这就不得不引人深思了。
刘心武先生通过对曹雪芹家庭的探轶,得出了一个非常惊人的结论:
贾政是贾母过继来的,贾赦是贾政过继之前的亲哥哥。两人都不是贾母亲生的。
那在刘心武先省口中,曹雪芹究竟有一个什么样“奇葩”的家庭环境,造就了这样一种扭曲的家庭格局呢?
曹寅
这还要说回到曹雪芹的祖父曹寅说起。
历史中的曹家,我们知道。曹寅的母亲孙氏是康熙的乳母,而且曹寅本人又是康熙从小玩到大的铁哥们,(据说搞掉鳌拜,曹寅就出过力)所以康熙对曹寅以及贾家的宠爱,那真是超乎寻常。
所以,康熙一生六次南巡,其中五次是曹寅接驾,有四次住在贾家。(因为这个贾家亏空甚巨,最终被雍正抓住这个把柄,抄了曹府,这当然是后话了)
康熙二十九年,曹寅出任苏州织造,两年后又调任江宁织造。(曹寅出任江宁织造的时候,他的内兄李煦出任苏州织造)
从此,曹寅和他的儿子曹颙、嗣子曹頫连任江宁织造近40年!织造局啊,而且还是子替父职位(这是任官大忌),这里面的油水可想而知,康熙明知故做,想让曹家富贵的意思都摆到台面上了。
(注:李煦很重要,因为李煦的长子叫李鼎、次子李鼐。就是《红楼梦》里史家的两个主人——史鼎、史鼐的原型)

康熙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曹寅患疟疾,李煦向康熙上奏曹寅病情。
康熙对曹寅的病情非常重视,立即批复:“你奏得很好,今欲赐治疟疾的药,恐迟延,所以赐驿马星夜赶去。”下面,康熙还写了满文,是金鸡纳霜的满文译音,并非常仔细地加以说明:“专治疟疾,用二钱末,酒调服。若轻了些再吃一服,必要住的。住后或一钱或八分,连吃二服,可以出根。若不是疟疾,此药用不得。需要认真,万嘱万嘱万嘱!”
可惜曹寅运气不佳,药送到前,已病逝于扬州。
李煦奏折上说:弥留之际,核算出亏空库银二十三万两,并且曹家确实没钱了,曹寅“身虽死而目未暝”。(钱都给康熙皇帝南巡吃喝玩乐了,那康熙肯定心知肚明)

贾母和黛玉
曹寅死后,康熙为保全曹家的家产,特命曹寅之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这是犯忌讳了,明知故犯,康熙的态度很明确)
两年后曹颙病故,康熙又亲自主持将曹寅的四侄曹頫过继过来,接任了江宁织造的职务。同时康熙又让曹寅的大舅子苏州织造李煦代管两淮盐差一年,用所得的银子补齐曹寅生前的亏空。
重点来了,曹颙死之后,其实曹寅没有亲孙子可以接替职位了。但是康熙又实在想照顾曹家,于是就让曹寅的四侄过继到曹寅家,继续任江宁织造。

黛玉初进贾府
过继,你明白了吧。历史上的曹家就和《红楼梦》里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曹雪芹这是秉笔直书,反而没那么多麻烦。
那我们再梳理梳理,这个曹頫是贾政的原型,那贾母的原型应该就是曹颙的妻子(你想贾母的丈夫是贾代善,贾代善的父亲叫贾演,这和曹寅就差了三点水)
这么多巧合,都在一起出现,恐怕就不是巧合这么简单了吧 。
既然贾政是贾母过继过来的,那贾宝玉就不是贾母的亲孙子了。不过,在古代咱们有个规矩,就是过继的儿子不亲,但是孙子亲。(因为过继的儿子年纪大懂事了,而孙子是自己从小养大的,不一样)

合家欢
所以整个贾府,其实真正孤身一人,其实是贾母。只有等到林黛玉从姑苏到了贾府来,贾母才算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直系血亲。
所以贾母全力支持“木石前盟”,也就有现实的根基了。(注:说掉包计的同学要知道,掉包计是高鹗的续文,不是曹雪芹的原意)
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说,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见解。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辽宁养老服务网 ( 辽ICP备17016859号 )  

GMT+8, 2024-12-1 03:38 , Processed in 0.007488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