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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被打脸了!国家版权局:图片版权保护将纳入专项行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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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2 13:32: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视觉中国被打脸了!国家版权局:图片版权保护将纳入专项行动                                                         2019-04-12 11:13                                                   

                  

视觉中国的这场风波还在继续。

4月12日,微信公号“国家版权”发布称:近日,“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引发关注。国家版权局重视图片版权保护,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视觉中国被连夜约谈
4月11日,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全文如下

4月12日早,小编点开视觉中国网站查看,发现

该网站显示无法访问。

视觉中国深夜道歉
4月12日凌晨3点43分,@视觉中国影像 发布官方致歉信,表示目前,公司已采取措施对不合规图片全部下线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内容审核的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全文如下

4月12日早间,视觉中国发布《关于公司网站暂停服务的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尚不能准确预计整改完成并恢复服务的时间,公司正在积极、认真履行整改工作,力争早日恢复服务。网站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视觉中国开盘跌停

据e公司讯,4月12日视觉中国(000681)开盘跌停。

欧洲南方天文台: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与我们联系
欧洲南方天文台(The European Southern Observatory,以下简称ESO)在回复《每日经济新闻》采访请求时明确表示, 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自称是视觉中国代表的人联系过ESO。
而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此前曾就黑洞图回应称,“用此图蹭个热点用于公司广告等商业目的有风险”。柴继军解释,任何一张照片都有版权,取决于版权人希望这张照片如何使用。这张照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图片说明中已经表述明确:“此图由欧洲南方天文台提供,仅限于编辑类用途,使用请署名欧洲南方天文台,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视觉中国影像 官微也在当天下午15点对“黑洞”照片版权作出了《声明》:

国家版权局:图片版权保护将纳入专项行动

4月12日上午消息,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称,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公告称,近日,“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引发关注。国家版权局重视图片版权保护,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

著作权要保护,“维权碰瓷”不可纵容!
著作权不是一个新词,但因为种种原因,以前很多著作权人都缺少保护版权的意识,一些机构、企业、媒体,尤其是自媒体转载文章、图片时的操作也不规范。近些年,知识产权保护逐步完善,著作权意识明显增强,这种进步让多方受益。
不过,在加强版权保护的同时,也让一些人看到了一条特别的生财之道——一些企业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追查前些年转载不规范的文章、照片,动辄索要几万元、几十万元的版权费,或借机提出签订“买图”合作协议的“建议”。据媒体报道,有的图片机构一年要打数千个著作权官司,赔偿标准动辄“每张照片一万元”。某图片机构的财报显示,因诉讼带来的利润,已经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

正常的版权诉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助于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问题在于,一些机构和个人趁著作权侵权裁量尚不完善、不规范之机,将著作权维权异化为一本万利的暴利生意,甚至衍生出一条由照片拍摄者、行业协会、图片公司、律师等组成的灰色利益链。有业内人士爆料,有些机构还存在“钓鱼”嫌疑,故意给媒体、自媒体、企业挖坑,然后“躺着挣钱”;还有一些机构拿没有版权的照片索赔,“能唬到一个算一个”。
有必要指出的是,遭遇这种“维权碰瓷”的,很多都是媒体。与企业不同,媒体转载一些文章、图片,通常是出于传播信息的目的,而且很多二次转载并不存在侵权、牟利的主观故意,传播的也是正能量。纵容“维权碰瓷”之风,势必吸引更多心术不正之人,既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又会进一步扭曲版权保护的生态,还给正常宣传报道带来干扰。对于媒体转载纠纷必须完善相关法规,当务之急是司法机关应合理甄别故意侵权牟利与合理使用,传播信息与文化的界限。
今年初,福建省人大代表陈展弘提出,媒体行业出现的恶意诉讼现象已经偏离著作权法保护版权的初衷,严重影响到媒体发展的法治生态环境,建议司法部门尽快出台著作权侵权裁量指导意见。此次由黑洞照片版权引发的风波与讨论,正好提供了一个审视司法实践的契机,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应该注意,既切实推进版权保护工作,又不给“维权碰瓷”可乘之机。
来源:澎湃新闻、人民日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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