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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出资500多万给儿子一家买房,儿子离婚,儿媳却分一半房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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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4 00:13: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老人出资500多万给儿子一家买房,儿子离婚,儿媳却分一半房钱                                                        2023-10-02 23:01                                            

发布于:四川省
   
“房子是我买的,你不能分!”
上海浦东,一老人的儿子儿媳闹离婚,儿媳分得房子的一半折价款500余万元。
但老人提出,房子是他出钱买的,儿媳无权分割,并将儿媳告上法庭,法院判了!(案例来源:浦东新区法院)

吴老头的儿子小吴在2012年和周某登记结婚,第二年生下一个男孩。
自从儿子结婚后,老两口就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虽说房子面积小,但四口人完全住的开。但随着小孙子的到来,房子就显得有些紧凑。
为了一家人都能住得舒心,周某和小吴商量着想重新买套房子,可两人刚结婚手里没有存款,于是就和吴老头及老伴商量此事。
吴老头和老伴考虑到就就这么一个儿子,既然孩子开口就要满足,反正自己的所有财产早晚都要给了他们。
决定买房后,一家人便开始看房、选房,最终选择了各方面都满意的房子。这套房子的当时售价为623万。吴老头拿出了187万元的首付,还将房子登记在儿子的名下。
为了凑够这187万的首付,吴老头不惜拉下老脸向亲朋好友借钱,其中的心酸让吴老头刻骨铭心。
除了拿出首付款之后还要偿还贷款。他们动用了公积金,还借了商业贷款,公积金使用的是儿子儿媳的,偿还金额为60万元,商业贷款为376万元。
2016年,吴老头将商业贷款这笔钱一下子拿了出来,让儿子小吴一次性还清银行。为了买这套房子,吴老头一共给儿子出资了563万元。
可小吴和周某的感情并不稳定,小两口经常吵架,最终走向了离婚,在2018年,周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子进行折价,周某分到房子的折价款518万元。
法院的判决让吴老头难以接受,自己奋斗了一辈子买了这套房。凭什么周某轻轻松松就分走518万?

于是,吴老头将周某告上法庭,起诉理由为周某获取不当得利,要求她返还房款。
在法庭上,吴老头说出自己的理由:
1、自己是实际买房人,只是借用儿子的名字。
吴老头表示:由于自己名下有房,当地有限购政策,想要买套房子改善并没有资格。于是,才借用儿子的名字来买房,自己有买房时的消费记录,能够证实买房钱是从自己账户支出。
交房后,房子也是由我们住着,因此,不管是从实际居住出发,还是从实际出资出发,都是他,这个房子应当是他的。
2、这套房子不能认定为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子是自己出资买的,就算被视为赠与,也只是赠与给儿子,和周某没关系,况且自己并没有表达要赠与给儿子。
最后,吴老头还表示:如果都像周某这样,结婚还没几年就离婚,还要分走丈夫一半财产,那么,父辈们辛苦大半辈子给孩子买套房,都要被骗走,根本不公平,对社会稳定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可周某却辩称:1、法院已经判决: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9年,周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小吴作为被告方,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这套房子是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经过一审和二审之后判决生效,判定这套房子为周某和小吴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房屋的现值及扣除房屋贷款后,对房屋进行折价,周某分得518万元折价款。因此,周某获得的房屋折价款合理合法,不属于不当得利。
2、吴老头认为房屋的折价款为不当得利,缺少事实依据。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根据法律获得利益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

吴老头出资购买这套房子,是在小吴和周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由小吴先提现或者转账给吴老头,然后从吴老头的账户转入开发商账户。
吴老头拿出的187万首付款和借款,均来自于小吴和他的朋友,同学,吴老头和小吴合谋,就是为了避免这套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所说均为事实,有笔录和判决书证明。经过法院审理:
1、原有生效的民事判决,已经依法确认这套房屋是小吴和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依法进行分割。
而吴老头缺乏法律常识,提出的借名买房和房屋的实际权利人等理由,法院不予采信。
2、经过调查,吴老头和小吴之间之间的资金往来频繁,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很难认定吴老头支付的房款均来自他自己的资金,所以,吴老头提出要求周某返还房屋折价款,缺少事实依据。
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吴老头出资购买这套房应当认定为对儿子小吴的赠与。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吴老头的诉讼请求。吴老头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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