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网
搜索
查看: 2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红楼梦伦理问题:黛玉和宝玉同居一室,是怎么获得林如海同意的?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24 02:21: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红楼梦伦理问题:黛玉和宝玉同居一室,是怎么获得林如海同意的?                                                         2024-01-23 22:31                                            发布于:云南省
   
                                

林黛玉进贾府时,年龄大约是六岁。《红楼梦》第一次写到林黛玉是第二回交代林如海家庭时写道:

  今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

这时也是贾雨村进入林家教授黛玉的时间。然后小说写道:

  堪堪又是一载的光阴。谁知女学生之母贾氏夫人一疾而终。

这时候显然黛玉六岁了,贾雨村偶遇冷子兴告诉他贾敏上月亡故了。贾雨村回到林府,林如海是这样向他交代的:

  “因贱荆去世,都中家岳母念及小女无人依傍教育,前已遣了男女船只来接……已择了出月初二日小女入都……”

从时间推,贾敏去世后的第三个月的初二,林黛玉启程进京,就算是路上行走一个月,林黛玉到贾府时的年龄也不过是六岁,或者介于六岁到七岁之间,不会超过七岁。贾宝玉大黛玉一岁,宝黛初见可以断定就是在六七岁这个年龄段。

林黛玉在荣国府的住处是被贾母这样安排的:

  王嬷嬷与鹦哥陪侍黛玉在碧纱橱内,宝玉之乳母李嬷嬷,并大丫鬟名唤袭人者,陪侍(宝玉)在外面大床上。

将公子小姐同置一室,有没有问题?平心而论,当然有问题,而且是大问题,贾府作为百年望族,国公府邸,这要是传出去可不得了,不仅将会在上流社会被揶揄,也会成为坊间的笑谈。

男女授受不亲,男女大防,封建社会是宗法礼制社会,男女大妨是重要的礼制规范,尤其越往上层,这个规矩越严,贾府里的小姐是配置四个教养嬷嬷的,从小教授礼仪规矩,贾母怎么可能不懂这个道理!

有读者会说,宝玉黛玉这个时候不过是小孩子,根本谈不上这些,但是,让我们看看黛玉在荣禧堂和王夫人的一段对话,王夫人嘱咐黛玉道:

  “只有一句话嘱咐你,你三个姊妹倒都极好,以后一处念书认字学针线……但我最不放心的最是一件……你只以后不要睬他,你这些姊妹都不敢沾惹他的。”

黛玉是这样回答王夫人的:

  “在家时亦曾听母亲常说,这位哥哥……虽极憨玩,说在姊妹情中极好的。况我来了,自然只和姊妹同处,兄弟们自是别院另室的,岂得去沾惹之理?”

注意哈,王夫人不愿儿子宝玉和黛玉过从甚密,她很担心这个,甚至成了“最不放心”,但黛玉说“兄弟们自是别院另室”,就是天经地义的男孩女孩不会在一个院落里,没有年龄问题,这是黛玉从小就被灌输和被教育的一个基本礼仪。

这个礼仪在贾府是一样的,贾府的男孩子们就是另院别室养育的,像贾琮、贾环等,和小姐们交集极小,就连家宴上,也是女眷们在内,男人们在外,不怎么见面的,所以王夫人就和黛玉说:

  “他与别人不同,自幼因老太太疼爱,原系同姊妹们一处娇养惯了的。”

也就是说,宝玉没有按公子的规矩来养,而是和小姐们一起长大的。严格说起来,也算是荣国府破坏了规矩,只是他和小姐们都是亲姐姐妹妹,再说了,宝玉是跟着老太太屋里住,而三春则是先在老太太院子里别的房间,后来搬到荣禧堂居住,起居上和宝玉还是保持着距离的。

所以,作为林家的小姐黛玉一进贾府,就安排和表哥宝玉隔帘而居,如果没有前提条件,这是极不妥当的。古人定亲结婚都比较早,越往上层越早,清代皇家的皇子结婚时间一般在12、3岁,像康熙就是12岁大婚,这还是虚岁,实际年龄只有11岁。

官宦之家的孩子一般在十五六岁完婚,定亲自然还要早个一两年甚至更多,林黛玉虽说是被外祖母养育了,但她用不了几年也要到定亲的年纪,这时的林如海可是掌控着国家财税半壁江山的钦定的巡盐御史,恐怕贾母不能擅自做主黛玉的姻缘。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说外祖母之命的,因此可以确定,贾母之所以这么安排,一定得到了林如海的默许,两家早就达成了一致。

也就是说,林如海已经和贾母或许还有贾政,已经定下来黛玉和宝玉的婚事,这二人已经属于定亲状态,安排在一起,有培养感情的意思,所谓的男女大妨也就不存在了,否则,林如海绝不答应,林家也不光只有一个林如海,应该是一个大家族,只不过和林如海的血缘关系略有疏远而已,就像贾府原籍有十二房、在京的都还有八房情况差不多,林家的小姐住亲戚家,和表兄同居一室,这是林家整个家族的脸面问题,不要说是那个时代,就算是今天都不行。

从哪里能看出林如海和贾府达成了联姻的事了呢?林如海给贾政的信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这封信大部分应该是家事,还有一部分是林如海委托贾政为贾雨村运作应天府知府的事,林如海原话说:

  “弟已预为筹画至此,已修下荐书一封,转托内兄务为周全协佐,方可稍尽弟之鄙诚,即有所费用之例,弟于内兄信中已注明白,亦不劳尊兄多虑矣。”

这段话每一个字都蕴含着大量的信息,概括如下:

林如海已经为贾雨村的前途计划的妥妥当当,他给贾政的是家信,另外还有一封为贾雨村恢复官职的荐书,这封荐书的目标就是运作贾雨村到金陵应天府任职。这里面要打点吏部的钱,林如海在家信中予以注明,怎么注明呢?当然是林家出,从哪里出?从林黛玉带入京的金银细软里出。

林如海只有黛玉这么一个女儿,且自己已过半百,林家庞大的家业无人继承,但凡一个正常的父母都会为儿女计长远,那容易带走的部分当然是金银细软类,让林黛玉一并带入京才是林如海最应该思考和打算的问题,他之所以这么费心力为贾雨村谋前途,一是要他沿途保护黛玉和财产的安全,二是将他安排到应天府,为自己的身后做打算,只有这样的交换条件,林如海才愿意为他费这么大的力气,否则以林如海和贾雨村悬殊的社会地位,贾雨村只不过是教了黛玉一年书的家庭教师,他何德何能获得林如海如此厚爱呢!

为贾雨村谋职的吏部费用,林如海的交代明白,读者想一想,林如海肯定不会指示贾政来出这个钱,女儿你帮我养,女儿老师当官的钱你帮我出,这世间有这样的事吗?贾政很爽快的就去帮贾雨村去办了,读者知道贾政是个无能之辈,他之所以能将贾雨村的事办得这么好,并不是他的本事,而是有钱(从林黛玉带去的银子里出)、关系到位(林如海的荐书已经安排好了),贾政就是个跑腿执行的。

细读《红楼梦》读者会发现,黛玉回南葬父后,又一次护送她进京的,除了表哥贾琏,还有她的正担任金陵应天府知府的老师贾雨村,贾雨村这一趟护送自己的学生,和上次的职责一样,一是护送黛玉的安全,二是护送林家的财富进京。

和上次的金银细软不同的是,这次是林家的基业,是已经处理了的府邸、田庄等固定资产的变现,作为金陵地界的一把手,林家的族人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知府大人协助林如海唯一的后人黛玉来处理遗产,这就是林如海的布局啊。

贾雨村对别人或许狠辣无情,但他对林如海的知遇之恩是报答的,他对自己的学生黛玉是尽责的,他后来常进贾府,而且每次都要见宝玉,难说不是他仍然要对黛玉的负责举动,他很可能是要令宝玉成长和要提携宝玉,毕竟,在他的眼里,这是林如海的女婿,关乎林黛玉的前途和幸福!

骂贾雨村的人不少,贾宝玉讨厌他,贾琏说要和他划清关系,平儿都要骂他,但林黛玉对自己的这位老师从来没有发表过任何的微词,贾雨村对黛玉,从头到尾的态度,都是对待主人的态度。整部《红楼梦》,没有新生儿,即便有的也死了,像凤姐、尤二姐怀孕了都保不住,只有贾雨村生了儿子,曹雪芹为啥偏爱一个坏人?因为贾雨村他不是一个单纯的坏人,他是个复杂的人,他的好坏,是看对方是谁。

林如海为女儿规划了所有的路,包括贾雨村,他的设计已经非常完美了,他应该也是希望女儿从小和宝玉培养感情的,只是他想不到,元春封妃、省亲,建大观园,耗尽了黛玉带进贾府的所有财富,他更想不到,他死后,黛玉不仅没有了重要的后盾,他的岳母年纪也大了,贾府的政治、经济均破产,女儿黛玉的命运无论如何都注定是个悲剧!

本文作者:屏山品红楼

参考原著:《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图片来源:《孙温绘全本红楼梦》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辽宁养老服务网 ( 辽ICP备17016859号 )  

GMT+8, 2024-5-6 11:57 , Processed in 0.008278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