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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胎”与“劳动价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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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0 11:45: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投胎”与“劳动价值”
    一天,在一个卖保健品的门店里遇见一位多年不见的老同学,相互寒暄之后,便聊起了别后的一些情况。由于我俩是同一年参加工作的,又是在同一个单位学徒,后来又差不多同时“提干”(我比他略早几个月),一直有着深厚的真挚的感情基础。再后来,他就调到某机关去了。再后来,几经辗转进到了××局。“文化大革命”期间“权利再分配”过程中,结合进局革委会,当了局革委会副主任。“文革”后当上了××局副局长。
彼此虽然不常见面,但工作方面的行动轨迹还都了解,所以一开始我就问他“你最后是从××局副局长岗位上退下来的吧?”他点点头“可不是吗,退下来就啥也不是了!”“现在退休金开多少?”经我这么一问,仿佛勾起了他的感慨,话匣子一下子就打开了:“别提了,就我这一级的,若在沈阳,能开五六千,可在营口才开四千二……这还不算,你看人家沈阳和大连,涨一次能涨一千六七,你再看咱这,费劲巴力的,一回才涨一千来块钱。同样革命工作,同样级别,待遇相差那么大,你说上哪说理去!……”他说的激动了,唾沫星子象喷壶似地飞了起来,我急忙把头向旁边偏了一下,躲过这喷涌而来的飞溅,同时也打开了我的话匣子:“你这退休了每月开四千二还觉得亏,觉得没处讲理去。我们从企业退休的,厂长一级的也不过开一千七、八,不到两千块钱。你们一次涨一千来块钱,已经占到原来基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了,还不满意,我们企业退休的一次涨百分之十,才二百块钱左右。你们若还觉得亏,觉得没处说理去,我们企业职工岂不更亏了,都亏出‘大天’了!”
他嘿嘿笑了两声说“这只不过是岗位不同、分工不同、贡献不同,所以待遇也不同嘛。当初你们企业工资高,还有奖金,调你们到机关,你们还不去呢!”我也嘿嘿笑了两声说“照这么说,还是机关贡献大。你说当初国家开办那么多企业干嘛呀。不如把企业都砍掉,就留下机关,贡献大,还好管理,……”他马上打断我的话说“你这说法只能是赌气的话。国家经济总得有分工,如果没有企业,物资财富谁来创造!……”
这时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老同学,你还记得物资财富是企业职工创造的啊?——知足吧!可别再发牢骚了,你们若觉得还亏,我们企业职工就没法活了。回家没事偷着乐吧,同时还得好好感谢‘那谁’。……”听我说到这,他有点茫然了,忙问“应该感谢谁呀?”我没有正面回答他的提问,只管接着说“我们都学过《政治经济学》吧,……现在的现实是,创造价值的群体所获得的报酬反倒低于不创造价值的群体,这不仅体现不了‘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也违背了经济规律。有一点你必须记住,这也是被历史无数次证明过的:违背了经济规律是一定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的。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听我发完这番议论之后,他又“嘿嘿”笑了两声说“你啊,这么多年还是没有变。”我也又“嘿嘿”笑了两声连忙扭转话题,聊了些有关保健养生的话,便彼此匆匆离去了。
这显然是一次不投机的谈话。但是它让我再一次认识到,“什么树开什么花,什么阶层说什么话”,过去如此,现在还是如此。这些“公仆”们,退休了仍然享受着比我们这些“主人”高出数倍的优厚待遇,却并不满足,还在牢骚满腹。真不知他们可曾想到过我们这些“主人”们的艰辛。
通过这次谈话也使我想起了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男怕站错行,女怕嫁错郎”。这就像人生“投胎”一样,我和我那位老同学不正是因为所站的“行当”不同,才造成如此大的差距吗。
我想国家是不会让这种不合理的分配制度长期存在下去的。

作于 2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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