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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回收站发现青铜器,30元“捡漏”后,仰天大笑说价值超3亿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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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8 12:10: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专家回收站发现青铜器,30元“捡漏”后,仰天大笑说价值超3亿元                                    

            

        2019-10-08 07:05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同时期的其他文明都灭亡后,依旧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先民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隗宝,也留下了不少的遗产、遗物。这些遗物在现在已经成为具有历史意义的文物。历史上的这些文物有的存在于博物馆、有的被民间所收藏,有的还在古墓中等待考古家的到来,还有的会被当成“废品”卖给了回收站。
上个世纪60年代,陕西宝鸡青铜博物馆的专家佟太放在下班回家路过废品回收站时,意外地发现了回收站中有一件青铜器,这件青铜器和博物馆中收藏的“青铜尊”非常的像,出于好奇,佟太放走进回收站仔细看了一下这件青铜器。

佟太放知道这是一件文物,但并不知道文物有多珍贵,不过从该青铜器重达将近30斤的个头上看,这绝非是一般的青铜文物。这青铜文物怎么会出现在废品回收站呢?专家佟太放也非常的疑惑,在询问回收站老板后,大致了解了这青铜器的出土过程。

原来,这件青铜尊是一名为陈湖的村民带来当废品卖的。根据村民的说法,这青铜尊是1963年6月自己弟弟陈堆家因为暴雨的缘故,自家后院的土崖坍塌后露出来的。后来,这件从土崖中挖出的废铜烂铁就一直被放在家中,直到1965年陈湖再次注意到它时,已经被拿到废品回收站卖掉了。当时废品回收站的老板给了一块钱一斤的价格,也就是30元。

专家佟太放知道这废品回收站的老板必定不知道这是青铜文物,要不然也不会这么随意将文物丢在废品仓库中。如果说村民以及废品回收站的老板知道这是文物后,还进行买卖的话就构成了文物罪了。这是因为我国的文物法规定,我国境内,无论地下、水中的文物都是国有,私人拥有或者买卖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尽管村民陈湖以及回收站的老板已经交易了文物,但二者都不知道这是文物,都不知情,因此专家也没打算追究其责任。

佟太放知道这是文物,既然是文物就应该得到保护,因此向回收站老板亮明了自己的身份,并且想花30元将这件青铜器买下。可以说,专家花30元买下此文物简直就是“捡漏”。因为此文物被专家带回博物馆后被中国青铜第一人马承源先生看中,马先生认为这是中国最目前最珍贵的一件青铜尊,没有之一。因为文物上铸有122字铭文,记述的是周成王继承周武王遗志,营建成周之事。而在这122个铭文中就有“中国”二字,这是关于“中国”的最早记载。因铭文中有“何”字,该文物被马先生命名为“何尊”。

当初30元捡漏此文物的佟太放专家知道这是一件绝世国宝级文物后,仰天大笑说“万万没想到,这居然是一件国宝,这件国宝居然被我30元捡漏下来了,其价值至少也在3亿元以上吧”。如今,这件距今3000多年的西周早期青铜尊已经被文物部门列为首批64件禁止出境展览文物之一,是当之无愧的国之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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