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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血案制造者,临死前丑态百出,糯康为什么非要惹中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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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3 08:42: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湄公河血案制造者,临死前丑态百出,糯康为什么非要惹中国?                                                         2021-09-03 18:01                    
                          糯康,缅甸掸邦人,曾在缅甸MTA部队服役。后属缅甸大毒枭坤沙集团成员,1996年坤沙投降缅甸政府军,糯康自然也随之投诚。然而坤沙彻底完蛋,糯康却通过贿赂高层、勾结拉祜族民兵团,建立起了自己的贩毒集团“糯康集团”。活跃在缅甸、老挝、泰国边境交界之处,还收编了坤沙的旧部,成为金三角地区最大的毒枭。

那时风光无限的坤沙不会想到,他将来有一日,下场比坤沙还要惨。坤沙投诚后,虽然死得也是不清不楚,可好歹还与四个老婆住在首都仰光由军队保护的豪宅度过了11年。反观坤沙,湄公河惨案一出,一年不到便被逮捕移交中国。在审判法庭上可谓是丑态百出,那么他到底为什么要制造湄公河惨案惹中国?

湄公河惨案即10·5中国船员金三角遇害事件,是指2011年10月5日上午,“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的事件。10月5日9时,华平号、玉兴8号、华鑫6号同在湄公河流域,不料忽然出现两艘不明身份的武装快艇,劫持了走在前面的华平号与玉兴8号。
华鑫6号因为位置靠后,未被拦截,他们亲眼看到有7到8名武装匪徒登上两艘船,随后挟船离去。12时忽然收到玉兴8号的呼叫,称船在吊车码头,有人受伤了马上叫救护车报警。之后便再也没有了消息,等到下午14时玉兴8号被发现,船上只剩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以及八九十万颗毒品麻黄素。

两艘船船员被发现时,都已经没了呼吸,12名中国船员遇难、1人失踪。这12人全部被胶带封住了嘴巴、头部,身上有多处弹孔,失踪的那人恐怕也难以幸免。事件发生后,中国方面非常重视,派出工作组赴现场勘查。起初警方锁定的嫌疑人是隶属于泰国第三军区“帕莽”军营的9名士兵,可再一查发现没那么简单,背后的真凶是糯康集团。

于是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间,缅甸、老挝多次对糯康集团开展清剿行动,进一步挤压了他们的生存空间。2012年4月20日,糯康集团二号人物桑康被捕,4月25日糯康等人接连被捕。2012年5月10日上午11点,老挝将糯康等人移交中国,中国公安机关在机场对其宣读了逮捕令。
在9月20日的开庭审理中,糯康还试图狡辩、回避问题,对策划、参与劫持、杀害中国船员等罪行矢口否认。以为这样就拿他没办法,但中方不光有其他人的指认,还有确凿证据。殊不知他的当庭否认,反而会影响对他的判决,在量刑过程中是要考虑进去的。9月21日,或许是知道自己逃无可逃,糯康当场悔罪。表示自己做错了,请求中国从宽处理。

可他犯的罪行并不小,根据中国法律,糯康及其犯罪集团触犯了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等罪名。且条条情节都比较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情节严重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光是这三条,便足以判处他们死刑,事实上也是如此。2012年11月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死刑,扎波死缓,扎拖波有期徒刑8年。

判决结果下达后,六人自然是不服提起上诉,但此案的证据确凿得不能再确凿。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3年3月1日执行死刑。其实糯康有这个结局是必然的,他之所以制造湄公河惨案,主要有这个几个原因。中国商船不肯交保护费,缅甸方面曾征用中国商船攻打糯康集团,于是他因此对中国船员怀恨在心。
曾表示,要将中国船员捆绑后杀掉,另外中国历来严厉打击贩毒。毒品所带来的危害太大了,造成无数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所以中国的法律是明令禁止毒品的。而对于毒枭来说,中国是他们天然的仇人,在湄公河惨案之前他便有针对行为。从2008年以来,糯康集团对中国籍船只和公民实施抢劫犯罪活动至少28起,接受法律严惩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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