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教育的制度创新与书院的精神特质
书院的性质不同于官学,区别于国家教育体系内的各类学校,办学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经济来源主要依靠民间捐助。具体而言,书院制度在几个方面的创新性非常明显。书院有自主聘任名师宿儒担任山长和教师的选聘制度,既可以保证书院师资的学术水准,又能使书院在学术风格上体现自己的特色;书院有学生择师而从、自由流动的生徒管理制度,体现了在教学中对学生主体性、自主性的尊重,这是官学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书院有鼓励师生切磋砥砺、质疑问难的教学制度,与强调统一、重视灌输的官学教育形成鲜明对照,蕴含着催生学术创见的怀疑与批判精神;书院有邀请不同学派、不同思想观点的学者同堂讲学、互相论辩以及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会讲制度,克服了官学教育的僵化与封闭,使书院以一种兼容开放的崭新姿态崛起于当时社会,承担起创新学术、教化民众的社会责任。可以说,书院制度是儒家士人秉承儒家的教育理想,基于对当时教育弊病的反思而探索出的一条教育发展新路径。这一创新使书院具备了超越当时其他办学形式的独特魅力,在不同历史时期焕发出强大生命力,促进了中国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书院教育的理念与方法
书院最为核心的功能和主要目标是人才培养,提出了立德为先、修身为本、经世致用的教育理念,体现了与以科举功名为目标的“俗学”分野,抓住了教育的本质。在宋代前期,因为国家对人才需求的迅速扩大而官学不振,书院教育定位于从数量上补充学校教育的不足,但办学模式上仍趋同于官学,衡量书院办学成就的标准也主要是学生在科举考试中的表现。但是到南宋时期,在士人学子愈发热衷于科举功名,追求功利之风日益炽盛的情况下,不少有识之士对当时教育的弊病进行了理性而深刻的反思。朱熹曾说:“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朱熹基于儒家的教育理想,思考教育的宗旨,指出教育的目的应当是明理修身、经纶世务,而不是谋取声名利禄。而当时主教岳麓书院的大儒张栻也在《潭州重修岳麓书院记》一文针砭时弊,对学子殷殷劝勉:“侯之为是举也,岂将使子群居佚谈,但为决科利禄计乎?抑岂使子习为言语文辞之工而已乎?盖欲成就人才,以传斯道而济斯民也。”明确提出了以“成就人才,传道济民”为导向的教育宗旨与目标。这些教育理念的提出,重塑了书院教育的灵魂,提升了中国古代教育的品质,使书院教育得以回归根本,面貌焕然一新。书院教育传统的借鉴意义
书院教育高度重视人格修养、品德养成,强调“立品为重”“立德为先”,把品德修养作为人才培养的第一要务,追求“求道”“求学”统一。这一价值导向对于纠正当前人才培养过程中重知识传授而轻道德情操培养、人格养成,人才评价过程中重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而轻思想品德表现的偏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欢迎光临 辽宁养老服务网 (http://bbs.lnylf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