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要禁止彩礼?若习俗本身就是错的?嫁妆该取消?律师解读 2023-12-13 11:12 来源: 观察者网 发布于:上海市
原标题:最高法要禁止彩礼?若习俗本身就是错的?嫁妆该取消?律师解读 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彩礼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但是,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将彩礼作为评判爱情的标准、攀比彩礼数量的情况时有发生。
高额彩礼不仅不利于婚姻关系的建立和长期稳定,甚至容易引发两个家庭之间的对立、矛盾和冲突,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从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看,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近年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
而几乎每一次彩礼纠纷案的发生,都会引发网友们针对彩礼的争论。有网友认为应该禁止彩礼,也有网友觉得彩礼和嫁妆是一种礼仪,给了婚姻庄重感。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看法。
征求意见稿提出,禁止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是否意味着“禁止彩礼”?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璐律师在接受观察者网采访时解释说,“禁止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不等同于“禁止彩礼”,“这是两个事情,禁止的是假借彩礼名义,实为索取财物,而实践中,也会有很多实际是以缔结婚约为目的,但最终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解除婚约、或短暂结婚后离婚的情形存在,这类纠纷中也需要法院来进行依法裁判,而非绝对的禁止彩礼”。
征求意见稿中多次出现“按照习俗”“结合当地习俗”字眼。有网友提出疑问“习俗有标准吗?如果习俗是错的呢?”
刘璐解释说:“习俗与法律并不是割裂的,并非毫不相关,最初习俗是人们不约而同选择的一套行为准则、行为习惯,从而建立起的一种社会秩序,逐渐的,符合社会发展的习俗会被规范为法律,习俗也得以让法律具有人性化。而彩礼就起源于民间习俗,法院裁判此类纠纷案件,不可能完全不将当地习俗作为综合考虑的因素之一,但也不会是唯一考虑的因素。”
她表示,彩礼纠纷案件的确会有特殊之处,每个个案中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孕育子女、婚姻登记与否等事实上的差异,均会导致认定实现缔结婚姻这一目的的影响比重,从而影响到法官如何权衡双方当事人权益。因此,彩礼纠纷案件很难以制定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裁判规则,更多的是依靠各地个案中法官的判断及自由裁量,形成各个当地的裁判规则。
刘璐指出,最高院此次出具的征求意见稿,提到的是应综合考虑习俗、给付目的、价值大小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不是仅仅结合当地习俗,最终都是一个综合性考虑后的平衡各方利益的裁决。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三种情形下,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分别为婚约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婚约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消费性支出;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针对“价值不大”应该如何界定、是否有一定的标准,刘璐认为彩礼纠纷案各地由于习俗、经济水平等的差异,实践中裁判也会有差异,最终应是各地形成各地的裁判规则。由最高院制定一个明确的标准,这是不现实的。
11日,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发布,其中,男子出106万彩礼3个月“闪离”法院判还80万一案引发讨论。
基本案情显示,刘某与朱某(女)2020年7月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9月登记结婚。刘某于结婚当月向朱某银行账户转账一笔80万元并附言为“彩礼”,转账一笔26万元并附言为“五金”。双方分别在不同省份的城市工作生活。后因筹备举办婚礼等事宜发生纠纷,双方于2020年11月协议离婚,婚姻关系存续不到三个月。婚后未生育子女,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双方曾短暂同居,并因筹备婚宴、拍婚纱照、共同旅游、亲友相互往来等发生部分费用。离婚后,因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争议,刘某起诉请求朱某返还彩礼106万元。
审理法院认为,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时一方依据习俗向另一方给付的钱物。关于案涉款项的性质,除已明确注明为彩礼的80万元款项外,备注为“五金”的26万元亦符合婚礼习俗中对于彩礼的一般认知,也应当认定为彩礼。关于共同生活的认定,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从后续拍摄婚纱照、筹备婚宴的情况看,双方仍在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仪式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仅存续不到三个月,其间双方工作、生活在不同的城市,对于后续如何工作、居住、生活未形成一致的规划。双方虽有短暂同居经历,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生活状态,不能认定为已经有稳定的共同生活。鉴于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且刘某支付彩礼后双方有共同筹备婚礼仪式、共同旅游、亲友相互往来等共同开销的情况,对该部分费用予以扣减。据此,法院酌情认定返还彩礼80万元。
有网友称,共同筹备婚礼仪式、共同旅游、亲友相互往来等既然是共同开销,就不应该只从彩礼中扣除,女方也应该分担。
刘璐指出,此案例并未公布完整判决,对案件细节不得而知,但是该案对彩礼的范围认定、共同生活期间的界定以及应扣减共同开销部分,是有指导意义的。比如,对共同生活期间的界定,虽然双方已经领证,但结合习俗、结合双方婚后生活状态,法院认定未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共同开销部分,也应当影响彩礼的返还比例,“但同时,也应结合离婚原因、各方过错以及婚姻对双方影响、双方利益权衡综合酌定彩礼返还数额,相信法院是综合权衡下确定的返还数额”。
此外,有网友还关注到“骗婚”问题。该网友认为,以婚姻为诱饵骗取彩礼,即使最终被判返还部分彩礼,还能“赚差价”。
刘璐解释说,我国并没有骗婚罪这一罪名,如果构成诈骗的,可按照《刑法》中规定的诈骗罪定罪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彩礼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自2021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三年对治理高额彩礼、移风易俗提出工作要求。此外,近年来,全国多地制定了彩礼最高限额标准。
2022年7月31日,江西鹰潭,中国农历“七夕”前夕,在余江区,36对“零彩礼”新人举行了一场集体婚礼。图自视觉中国
例如,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以来,江西多地在贯彻落实《江西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的通知》( 赣民发[2023]3号)时,分别提出以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大约3倍值,来确定彩礼限额标准,超过即为高价彩礼。
四川凉山州2022年就曾发布通知明确,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彩礼标准上限,婚嫁彩礼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各类婚嫁民俗礼金合计不得超过1万元。
而相对于不断被提起的“彩礼”,有网友认为舆论忽略了对“嫁妆”的讨论,“呼吁取消彩礼,那嫁妆是不是也应该取消?”“有的地方嫁妆比彩礼高”。
对此,刘璐指出,在彩礼纠纷案件中,通常会一并考虑嫁妆的给付情况,若法院认定女方需要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而同时女方或女方父母有将嫁妆给付给男方的,则一般会扣减嫁妆数额;若是在离婚纠纷中,嫁妆是婚前女方父母给到女方个人的,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若是婚后女方父母给到女方的,若没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一个人的赠与,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量进行分割。
刘璐指出,最高法发布此次征求意见稿,是为了给彩礼纠纷案件定纷止争。
但不是所有的彩礼纠纷都会进入司法程序,所以要消除因彩礼产生的矛盾和冲突,除了司法方面的努力,我国其他部门也在积极采取措施。例如,妇联组织近年来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11日的“推进移风易俗 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妇联以暖心服务培育文明新风,聚焦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将抵制高额彩礼、倡扬移风易俗等内容融入婚恋交友和婚姻家庭服务。全国妇联积极打造中国婚恋网,探索搭建妇联系统上下联动、部门单位协同互动的婚恋交友公益平台,抓住七夕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交友联谊活动,用年轻人喜爱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教育引导。
2022年,全国妇联在全国确定了64个移风易俗工作试点,探索立足妇联职能优势、推进移风易俗的有效模式。各试点地区在推动完善村规民约等制度、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提供婚姻家庭暖心支持服务、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些特色经验和有效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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