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网
搜索
查看: 189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历代疆域图表明贝加尔湖不属于中国 博主 宁宁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6 08:39: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zxcvb 于 2015-11-16 08:40 编辑

                        历代疆域图表明贝加尔湖不属于中国



贝加尔湖到底是不是中国领土?对中国的公众来说一直是个搞不清楚的问题。只是按我们朴素的民间认知,曾经是过,就永远都该是,至于曾经在什么时间以什么形式是过,并不是特别清晰。逼急了就爱说一句话,XX地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土地。至于这个古古到什么时候算数?也没有定论。总之中国历史悠久,有强有弱过,国土也有大有小过,怎么都能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时间点。又是民族大融合的产物,实在不行,以前那些消失或半消失的少数民族政权和势力范围,都可以一股脑的算到自己头上来。

   就贝加尔湖和西伯利亚来说,自古以来就是一笔算不清的帐。在古代,生活在这里的少数民族与中华完全是敌对的政权,压根就是境外之地。只是到后来,有些被中土的皇帝击败,跑到了更远的地方,有些向中土称臣,有些更强大的时候,干脆自己做了中原的皇帝。那么,这些少数民族曾经生活或到达过的土地,或向他们称过臣的更弱小民族的土地,到底算不算是中国古代的领土,实在是一笔历史糊涂账。


   下面我们就从中国历朝的疆域图,结合史料,来讨论一下贝加尔湖在古代,到底算不算是中国领土。

   由于秦汉之前,我国的版图或者说势力范围一直在长城以内,加上历史久远,这一块的史料模糊,一般被简单的认为是鬼方、荤粥、猃狁等名字诡异,种族笼统之地云云。而自汉朝时,我国的疆域开始向西向北拓张,所以我对贝加尔湖探究,就从汉代开始。同时我们争论贝加尔湖时,有些楞头青还会常常拿苏武牧羊说事,说是苏武放过羊的地方,所以是中国土地。我们就从苏武牧羊开始讨论一下贝加尔湖是不是中国古代领土。



西汉:从地图上可以看到,西汉虽然向西开拓了西域,但长城以北的大部分土地并不属于汉朝管辖。当时称为北海的贝加尔湖实属匈奴势力范围。有些人提到苏武牧羊,但苏武牧羊是什么情况?苏武是出使西域后来被扣在北海,才被迫牧羊的。什么叫做出使?跑到国外去才叫出使,在自家地盘还叫什么出使。而苏武在北海最大的愿望是回到汉土,并对外展现了极高的汉使气节,才被人铭记。如果拿苏武牧羊说事,只能说明贝加尔湖自古就不是我们的土地。很多国人都有这么一个错误认知,认为在古代我们中国人到过的地盘就该是中国的,这实际是一种殖民主义思维。




东汉:看完西汉我们再来看东汉,这个时候匈奴跑了,原本活动在东北的鲜卑填补了匈奴的地盘,慢慢做大,这个时候贝加尔湖属于鲜卑势力范围,更确切说,是属于臣服鲜卑的更弱小的丁零的活动范围,总之不属于咱东汉地盘。



三国:再看三国,三国历史短暂,我们就不多说了,总之北方大部分地区还是属于鲜卑。贝加尔湖离咱汉家政权远着呢。




西晋:西晋的情况和三国差不多,贝加尔湖还是属于鲜卑势力范围,注意,这里的势力范围本来就不是一种国土概念,尤其北方少数民族统治方式与汉族政权的郡县不一样,如果以郡县管理作为国土标准来解释,对于游牧民族,鲜卑到底有多大,哪些土地应该属于鲜卑都很难说,贝加尔湖就更难确认了,说是无主之地还更靠谱。




东晋:到东晋时,纯种的汉族政权已偏安南方了。北方是汉化的少数民族建立的前秦政权和后来的五胡十六国割据政权,作为民族大融合的历史观,我们纵使把汉化的少数民族政权都算作中国的历史,从地图上看显然贝加尔湖属于化外之地,怎么算都和我中华民族无关。





南北朝:南北朝时贝加尔湖亦不属于中原政权,后期突厥坐大,贝加尔湖从势力范围角度可看做是突厥地盘。如果照我们一部分人习惯的逻辑,土耳其人为突厥后裔,是否可以说贝加尔湖等广阔的西伯利亚领土,土耳其都可以有权继承。但是历史是久远复杂的,现实是靠实力说话的,土耳其要这么认为也有他的道理,前提是现在干得过老毛子不?


隋朝:隋朝时突厥分为了两半,但是贝加尔湖属于东突厥,并不属于隋朝,还是不在咱中国地盘。




唐朝: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了,在唐全盛时期,贝加尔湖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算我中国领土了,看着地图当时应该是化归为安北都护府,不过都护府本身是个不清不楚的行政单位,相当于老毛子搞个行政单位,就能把一大片土地划进来,但不管怎么说,咱们有历史依据了。


北宋:五代十国太短太杂,地图变化频繁,但总之没到贝加尔湖,咱就直接跳到北宋说。北宋时贝加尔湖正好在辽的边缘,从地图上看一部分属于辽一部分不属于。由于辽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也没有正统后裔的国家政权。以我们习惯的民族大融合历史观,一般把辽的历史当做中国古代历史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把贝加尔湖说成是中国的,也勉强可以吧、、、


南宋:南宋时蒙古崛起,贝加尔湖全境属蒙古势力范围。还是那句话,虽然正统的汉族政权南宋只有较小的地盘,但很多当时的外族政权现都已并入中华民族,并成为现代中国的合法领地,所以从这个角度,贝加尔湖属于中国,也勉强可以吧、、、


元朝:元朝就不用多说了,领土大的实在变态,只是我们拿元的土地说事的话,那现在半个亚洲都应该是咱中国的。可问题是蒙古还是个独立国家呢,所以你用元的历史论证贝加尔湖该属于中国,只能说先收了蒙古再讨论吧。


明朝:明朝时咱领土又缩小了,贝加尔湖属于瓦刺,其实还是蒙古部落了,只是这时候的蒙古被打回原形,又过起了游牧时代的原始生活,如果明的实际控制区代表中国,贝加尔湖应该又铁定不算了。




清朝:清朝奠定了中国现在的版图基础,有很多爱国愤青认为应该把清全盛时期的疆域图作为中国现在的地图,丢失的领土应该一一收回,但纵使在清全盛期,也可以看到,贝加尔湖不属于中国,贝加尔湖也就是从这个时候成为俄罗斯的领土。


   盘点完自汉代以来的中国疆域图,我们可以看到,贝加尔湖实际上大部分时候是不属于中国或不属于中原政权。唯一可以有理由说完全属于中国的时间,只能说是唐朝和元朝,但唐朝的领土,是否构成我们现在领土的标准?元朝同理,带上现如今蒙古都是个独立国家的问题,就更不能拿来做标准了。

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又是民族大融合的产物,其疆域发生过无数次变化,到底该拿那个时代作为现在的标准,或继承哪个朝代的疆域,实在不好说。连库页岛海参崴都拿不回来的今天,去争夺定论更模糊的贝加尔湖,实在是没有意义的事情。国家的范围,从来是过去历史和当下实力共同的结果。只有有实力了,是你的才会还是你的,不是你的也才有可能也是你的。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5-11-16 08:50:13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误读地图丢失了贝加尔湖

本帖最后由 zxcvb 于 2015-11-16 08:52 编辑

                            中国人误读地图丢失了贝加尔湖





最近读到一篇《历代地图表明贝加尔湖不属于中国》,该文列举了自汉朝以来的中国及周边部落国家的地图,试图说明只有唐朝和元朝时期中国曾包括贝加尔湖,这种对于领土概念的误解在年轻一代国人中并非罕见。

  不过,这种论述方法也导出了另个问题:“如果这种方法证明贝加尔湖不属于中国,那么这种方法如何证明它属于俄罗斯呢?”,我们不妨看看俄罗斯是如何占据贝加尔湖地区的。

俄罗斯哥萨克探路者在十七世纪就首次给这个湖起名为“大洋海”但是,在1643年带领属下来到贝加尔岸边的团长克巴特.伊万诺夫 并不是贝加尔的先锋。在俄罗斯人到来之前,不同民族的人们已经在那里生活了几百年,且他们所有人都给这个巨大的水库起了神奇的名字。比如,蒙古人称它为 ‘达吉诺尔’意思是“大湖泊”,鄂温克人称它“喇嘛”意思是海,现在沿湖岸聚居的居民谈起贝加尔湖,通常管它叫“海”难怪它的长度有640公里(比莫斯科到圣彼得堡的距离稍微短一点)中间部分的宽度达到80公里!面积31500平方公里。是世界第八大湖,面积接近比利时这个国家的领土面积,也是世界上淡水最多的湖泊。

  我们不禁要问:“既然俄罗斯在1643年才‘发现’了贝加尔湖,这种‘发现’比中国人迟了上千年,凭什么俄罗斯可以宣布这是它的领土呢?”俄罗斯此时单方面宣布贝加尔地区属于俄罗斯所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当然有人会说,在那个时代欧洲人到处“发现”“无政府管辖之地”,发现一处就占领一处,结果半个世纪都沦为它们的殖民地了,这就是当时的法律根据。按照这种逻辑,台湾曾被荷兰人占领并宣布为殖民地,郑成功便成了侵略者,而印尼和马来西亚这些殖民地也根本没有独立的权力,它们应当永远当殖民地。我们从西方人宣扬哥伦布“发现”美洲的故事就可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1492年10月12日,这是一个改变世界历史进程与地理版图的日期。西方社会一直秉承着一个非常自豪的概念——意大利航海家、殖民者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这个所谓的“新大陆”就是现在的美洲。从我们中学历史教科书中,我们所接受的教育亦然,凡是上过中学的中国人没有人不知道“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这一历史说教的。

可是,非常遗憾的是,我们没有印第安人的历史教科书。如果由印第安人来书写1492年美洲历史的话,他们的教科书是不是应该如中国人写的1840年中国的历史?最近阅读了基辛格博士的《论中国》,在这本书中基辛格对清朝大臣们用一种赞赏的口吻描绘说,是中国的文臣们为了避免中国被完全消灭而运用了传统的制衡方略,即牺牲部分利益给侵略者,并使这些侵略者们之间相互制衡,从而在战力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维系着大清中央王朝的存续。这也使得中国在所有被殖民的国家中成为唯一能够保全自己中央政权存在的国度,并为民国、乃至新中国能够仍然保持着中国传统疆域的国家体系保存了历史逻辑。沿着基辛格博士的思路,我不得不为印第安人遗憾,因为他们没有中国式的文臣,没有李鸿章,所以印第安人的历史从1492年开始,被人为地抹去了。

何谓“发现”?何谓“新大陆”?其实,这是一种基于欧洲中心说的谎言。所谓的发现新大陆,只不过是原来欧洲人不知道这个大陆的存在,现在知道了罢了。在这方面,中国人是不是不够智慧?郑和下西洋,无论是南亚,还是非洲大陆,对于大明王朝来说,都是事先不知道的大陆,可是大明王朝从来没有说“郑和发现新大陆”。美洲大陆从来就不是什么新大陆,从地理学来看,这块大陆自古就存在,怎么在欧洲人的眼中,就变成了他们“发现”的“新大陆”了呢?而且,这块大陆不是没有主人的,他们的主人叫印第安人。所谓被定义为“发现新大陆”其实是为了粉饰欧洲人侵略扩张的丑恶本质。按欧洲人的逻辑,对于领土问题,谁先发现谁便具有所有权,所以把美洲定义为欧洲人的“新发现”,自然欧洲人就充分享有所有权了。至于印第安人?灭了就是了,灭了印第安人,这大陆就失去了主人,当然就成了谁先发现谁就最先拥有了。可见,所谓的“发现新大陆”,是具有多么血腥的性质!一句“发现新大陆”就美化了欧洲人侵略扩张与屠杀的血腥的历史,成为他们引以为骄傲的“伟大成就”!其实,不过就是一种以欧洲为中心的历史谎言罢了!接着,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发现”了澳洲,于是棕色人种几乎灭绝了;“发现”了夏威夷,于是现在夏威夷上几乎全是白种人。

而且这个谎言仍然在继续,比如月球,比如火星,比如外太空,谁先登上,谁便具有所有权,月球上的土地其实已经被标注成很多西方人的名字!似乎他们又新发现了“月球”、新发现了“火星”……谎言被说一万遍,便成为了真理了,现在连美国的那些残存的印第安人的后裔们可能都认为美洲大陆是哥伦布“发现”的“新大陆”!他们是不是也在感谢哥伦布带给他们的“文明”?

真正让俄罗斯在法律上占有贝加尔地区的条约是《中俄尼布楚条约》,它的签订是中国强弱的分水岭。条约的签订使中国框定了自己的领土,束缚住了自己的手脚。实际上以此条约为标志,中国的领土在北方已不能再扩大了,只能在近代一步步缩小,我们祖先留给我们的未进入统治者核心统治地区的领土已经再难以收复。《中俄尼布楚条约》是民族进取心的鲜明体现,决定了条约签订后的几个世纪里中俄国力的强弱走势。收复领土联盟在此重申:中国在《中俄尼布楚条约》退让的绝不是一小步,而是世所罕见的一大步,是俄国人做梦都难以得到的极大的领土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以后俄兴中弱的根本分水岭!值得深思的是,《尼布楚条约》中的汉文版本所说的”外兴安岭以南直到大海归中国“含有不同解读,其中最常见的是认为”外兴安岭本身并不与海连接,而是向北一直连接到白领海峡,与美国阿拉斯加相望,这意味着中国拥有这段延绵数千里的领土和海岸地区。

对于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后世的所谓历史研究者给出了诸如“鉴于当时西北地区准噶尔部噶尔丹配合沙俄侵扰喀尔喀蒙古,割据叛乱势力十分猖獗......”等理由,但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割让领土的借口!何况康熙只见癣疥之疾未见心腹大患!未能料到此条约的严重危害性,更没有料到他后世的子孙会如此不争气,卖起国来丝毫也不逊色于其老子!无论怎么说,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对于我国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战略失误。任何东西都可以容许失误,只有战略上的失误最彻底,且无法补救,战略上的失败是最为彻底的失败!根本无法去弥补,《中俄尼布楚条约》就是鲜活的例证。

值得一提的是,俄罗斯探险队进入北美地区后曾一路南下到现在美国旧金山地区,如今旧金山还有个地方叫做“俄国岗”。美国独立之后不但赶走了所以俄国在当地的政府官员,而且后来干脆用7百万美元买走了当时俄国占领的阿拉斯加。至今许多俄罗斯人不承认这笔土地买卖的合法性,坚持索回阿拉斯加。从中可见,当时的欧洲殖民地国家把领土当成一种皇权财产,可以根据需要买卖,和现代领土主权概念有巨大区别。如果单凭地图(西方人是当时现代地图的唯一创造者)论主权,那就彻底否定了“居者有其土”的普遍原则,这个原则是现代人权概念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这也是中国使用”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概念的法理依据。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5-11-16 11:57:23 |只看该作者
“居者有其土”的普遍原则,
这个原则是现代人权概念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
这也是中国使用”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概念的法理依据。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辽宁养老服务网 ( 辽ICP备17016859号 )  

GMT+8, 2024-11-16 04:52 , Processed in 0.008597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