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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毛泽东,在梁启超主编的这份丛报上,首次写下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历史见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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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7 12:40: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7岁的毛泽东,在梁启超主编的这份丛报上,首次写下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历史见解                                                   2025-12-24 20:12                                        

发布于:江苏省
   
                                    

早年毛泽东的经历极富传奇色彩,而他在这段极富激情的峥嵘岁月里,他通过阅读报刊杂志,密切关注着中国政局的风云变幻,世界潮流的波涛汹涌。

1893年12月26日毛泽东出生湖南省湘潭县的韶山冲。韶山冲是一个比较闭塞的村落,青少年毛泽东在这里生活了17年,他在这里读了6年的旧式私塾,接受传统的儒家教育。直到他走出韶山冲求学,才接触近代先进思想。

毛泽东最早接触近代先进思想,是从维新派代表人物梁启超主编的《新民丛报》开始的。

1910年秋,给父亲留下“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字条的毛泽东,来到湘乡县城附近东台山下的东山小学堂求学。在此期间,他研读了《新民丛报》的合订本。

毛泽东1936年在陕北窑洞,对美国记者斯诺回忆说:

“我在这个学校很有进步。老师们都喜欢我,尤其是那些教经书的老师,因为我写得一手好古文。但是我对读经书不感兴趣,当时我正在读表兄送给我的两种书刊,讲的是康有为的维新运动。其中一本叫做《新民丛报》,是梁启超主编的。这些书刊我读了又读,直到可以背出来。我那时崇拜康有为和梁启超。”

这位借《新民丛报》给毛泽东的表兄,是舅父的儿子文运昌,当时他们同在东山学堂念书,一张还书便条现在还留存在韶山纪念馆。

1898年的戊戌政变,谭嗣同等六君子遇难,康有为、梁启超亡命日本。梁启超痛定思痛,认为中国贫弱落后、受列强欺凌几十年,不只是因为有“最腐败之政府”,更因为有“最散弱之国民”,而后者是更重要、更深层次上的原因。于是,他决心致力于思想启蒙工作,主编《新民丛报》,期待以提高国民的素质。

《新民丛报》这个刊名表明,梁启超当时的中心思想,是以进化论为理论基础的所谓“新民说”。他用《新民说》这个总题目,在《新民丛报》上连续发表了二十余篇文章,反复阐述这样的论点:中国国民缺乏公德、私德、国家、权利和义务思想,多“奴性”而少“独立”,可谓“民智低下”,“智慧不开”。他认为只有有了新的国民,才可能有新的国家、新的政治。“欲维新我国,当先维新我民”,“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他疾呼:“欲救今日之中国,莫急于以新学说变其思想!”

梁启超 编辑

《新民丛报》早在1907年冬季停刊。毛泽东在1910年下半年读到的,已经是几年前的旧杂志了。然而是对于一个来自闭塞山村的少年来说,其中的一系列主张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以极强的震撼力,启迪毛泽东从全新的角度来思考人生、思考中国、思考未来。如他自己说的,对这些文章,他是“读了又读,直到可以背出来”。

在如今的韶山纪念馆里,保存着当年毛泽东读过的《新民丛报》(第四号)。其中刊载的梁启超《新民说》之第六节“论国家思想”中说:

“固有国家思想者,亦爱朝廷。而爱朝廷者,未必皆有国家思想。朝廷由正式成立者,则朝廷为国家之代表,爱朝廷即所以爱国家也。朝廷不以正式而成立者,则朝廷为国家之蟊贼,正朝廷乃所以爱国家也。”

在梁启超这段文字的旁边,毛泽东挥笔写下了一段批语:

“正式而成立者,立宪之国家也。宪法为人民所制定,君主为人民所推戴。不以正式而成立者,专制之国家也,法令由君主所制定,君主非人民所心悦诚服者。前者,如现今之英日诸国。后者,如中国数千年来盗窃得国之列朝也。”

这是现在所能见到的毛泽东关于政治、历史主张的最早文字记录。

梁启超所谓“正式成立”,大概是“具有合法性”之意。17岁的毛泽东认为,只有立宪国家,宪法由人民制定的国家,才是具有合法性的。他认为数千年来中国的封建君主制度,只不过是“盗窃得国”,都不具备合法性。

尽管彼时的毛泽东的观点和主张,没有完全超越梁启超原文的范畴,但他的独立思考精神已然略见一斑。一个十六七岁的农村少年,能够如此理解和独到见识,实属难能可贵!

于此也可见,毛泽东在读《新民丛报》的时候,就在思考着中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后来他毅然投身于改造中国与世界的伟大斗争,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直到晚年,毛泽东还谈到自己当年“受到梁启超办的《新民丛报》的影响,觉得改良派也不错,想向资本主义找出路,走西方富国强兵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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