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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国女明星抗战后被处汉奸罪,死前露大秘密免死 2017-02-06 17:2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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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2-6 23:21: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抗日战争爆发之前,上海的演艺事业就已经是非常的繁荣,有人认为完全可以跟当时的好莱坞媲美。夜上海,各种娱乐会所星罗棋布,因此涌现了一大批明星,其中,好事者还评出了当时的四大天后,她们分别为:胡蝶、阮玲玉、周璇以及李香兰。

  其中,最具传奇色彩的当属李香兰。抗战时期,李香兰借助自己的名声一直为伪满洲国以及日本做宣传,她宣传的满蒙亲善、日中提携等思想对抗日战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抗日战争结束后,民国在对汉奸的清算过程中,宣布李香兰以汉奸罪被判处死刑。
  此时,李香兰披露了一个大秘密,这是人们才恍然大悟,致使民国政府也拿他没办法。这个大秘密是什么呢?能够有如此大的影响力?
  答案很简单,那就是民国四大天后之一的李香兰不是中国人,是日本人。

  既然她是日本人,那么抗战期间帮日本做宣传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就无法判处所谓的“汉奸罪”了。最后,民国政府决定把她当做归国日侨处理,遣送回日本。
  李香兰,原名山口淑子,1920年出生在旅顺,她父亲是一个酷爱中华文化的汉学家,对中华文化和礼仪都很仰慕;

  李香兰13岁的时候,父亲山口文雄受当时著名大汉奸李际春邀请,到沈阳,李际春开设的沈阳银行任职;自此,李香兰就渐渐融入到了中国的生活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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