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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服务监管领域第一份全国性指导意见出台 有哪些亮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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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1 06:22: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江水 于 2020-12-31 06:23 编辑

我国养老服务监管领域第一份全国性指导意见出台 有哪些亮点?
2020年12月30日 09:12:00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国新办昨天(2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民政部等部门解 读《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监管领域第一份全国性指导意见,对于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要求从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突发事件应对等五个方面加强监管,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管设施,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民政部副部长 高晓兵:《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具体的监管举措,比如在养老机构的公共场所,例如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食堂、活动区域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对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的,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监管方面,《意见》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各方职责任务,构建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管格局。在监管方式上,要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行业监管、综合监管的协调配合机制。

在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方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探索实施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逐步实现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居家上门服务、社区养老设施等领域将出台一批国家标准,同时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相互兼容。

另外针对个别养老服务人员身上存在的欺老虐老行为,民政部表示,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教育和法治教育,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同时加强监督惩戒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予以打击。

除了养老问题,方便老年人出行七部门出手了。日前,交通运输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领域便利老年人出行服务的政策措施,确保“智能时代”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便利。
《通知》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除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民用运输机场和出入境口岸等特殊场所外,老年人一般不用查验“健康码”。确需查验“健康码”的,应优化亲友代办、工作人员代查等服务;具备条件的地区,在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

为了便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各地客运场站推进移动支付、电子客票、扫码乘车的同时,保留现金、纸质票据、凭证和证件的使用;加快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和便捷应用,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社会保障卡增加交通出行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老年人凭身份证、老年卡、社保卡等证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

各地客运场站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要保留人工服务窗口;在人流密集的客运场站,具备条件的要为老年人设立优先购票窗口、专用等候区域或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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