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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龙袍
马蹄袖、披肩领象征骑射征战 满族在入关后学习汉文化,对于礼仪、服制更加重视。然而,随着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长袍箭袖已失去实际的作用,于是服装改制问题又被重新提出。清代满族早在关外建立后金政权时就已开始厘定冠服制度,努尔哈赤、皇太极、顺治、康熙、雍正五朝修订,至乾隆朝更趋于完善。总体来说,清代在礼法制度上多承袭明代,并参照中原古礼制的传统,其冠服体系周详严整,尤其在纹饰品章上延续了中华传统的衣冠文化。但满族统治者又以史为鉴,屡屡强调无改衣冠以保骑射民族之淳朴生气的重要性,训示为国之根本。所以清代的冠服始终在形式上保留了本民族的某些重要特色。 清代的冠服中保留的民族特色与狩猎民族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具有深刻的意义和内涵。如帝后朝袍上的马蹄袖、披肩领和皇后两肩所饰被成为“缘”的半月形装饰,分别象征着马蹄、弓和马鞍的形象,将满族骑射征战“马上得天下”的辉煌历史充分表现了出来。尤其是满族传统服装的箭袖,入关后虽然失去实际作用,但箭袖却作为满族的行礼动作(即满语中的“放哇哈”)得以保留。箭袖又称马蹄袖,平时挽起成马蹄形,一遇到行礼之时,敏捷地将“袖头”翻下来,然后或行半礼或行全礼。这种礼节在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已不限于满族,汉族也以此为礼,以示注重守礼。因此马蹄袖以遮手可御寒,挽起放下可行礼,既具有实用功能,又有很好的装饰效果,而被人们誉为“反映清代历史的象形文字”。清代帝王服饰正是这样,把传统特色与本民族元素完美的融合,而除了在服装的方寸之间,满、汉两种文化也得以在更广阔的天地和平共处。 “龙袍”之上不仅龙唱主角 作为皇帝吉服之一的龙袍,上面布满了龙的图案吗?其实,龙袍上除了龙唱“主角”之外,还充满着形形色色的“配角”,甚至连平时人们不大喜欢的蝙蝠也在其中。 龙袍上每个图案其实都有着丰富的含义。以清乾隆明黄缎绣五彩云蝠金龙十二章吉服袍为例,该龙袍通身绣九条金龙。正龙绣得正襟危坐,一团威严,行龙绣得极富活力,似动而非动。四条正龙绣在龙袍最显要的位置——前胸、后背和两肩,四条行龙在前后衣襟下摆部位,这样前后望去都是五条龙,这寓意着九五至尊。但是我们这样粗略的算下来却只有八条金龙,这与史书上记载的有出入,于是有人猜测道皇帝是真龙天子,本身就是一条金龙,穿着龙袍后金龙就达到九条了。其实不然,这第九条金龙正绣在里面的衣襟上,要掀开外面的衣襟才能看到。 此外,龙袍在龙纹之间还绣以五彩云纹、蝙蝠纹、十二章纹等吉祥图案。五彩云纹是龙袍上不可缺少的装饰图案,既表现祥瑞之兆又起衬托作用。红色蝙蝠纹即红蝠,其发音与“洪福”相同,也是龙袍上常用的装饰图案。在龙袍下摆排列着代表深海的曲线,这里被称为水脚,水脚上装饰有波涛翻卷的海浪,挺立的岩石,这种纹样被称为“海水江崖”,寓意福山寿海。 尽管满族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想被汉化,但为了加强其专制统治,由汉民族创造的服饰等级制度还是被满清统治者所接受,体现在龙袍上,寓意最深刻的却是十二章纹样。即使它们的面积相对很小,再加上清代帝王礼服色彩鲜艳,图案丰富,使人们忽略了这拥有悠久历史、蕴含丰富的纹饰。其实十二章纹包含了至善至美的帝德,象征皇帝是大地的主宰,其权力“如天地之大,万物涵复载之中,如日月之明,八方照临之内”。除了以龙袍为代表的吉服之外,清代皇帝的礼服、常服、行服中都不乏汉民族文化的印记,我国传统服饰的一些特征其实在满清统治者的服饰中得到了一脉相传。 穿错衣可招致“杀身之祸” 早在崇德时期清皇室就定下了“上下冠服诸制”和不得“变本忘先”的训诫。到了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也提出“祖宗成宪具在,所宜永守勿愆也”,最终决定本着“不轻变祖训”的原则,在保持满族服饰特点的同时,吸收汉族帝王服饰的色彩和章法纹饰,再对服饰制度作一些增加补充,形成最终的典章制度确定下来,并极为严格。清顺治九年(1652年)四月上谕:“凡违禁衣服,如:三爪、五爪满水缎圆补子,黄色、秋香色、黑狐皮,俱不许存留在家。馀越品衣服,如御赐许穿用,若非御赐,听其变卖不许穿用……”另据康熙九年(1670年)议政王等议定服制:“民公以下,有顶带官员以上,禁止穿五爪、三爪蟒缎满翠缎圆补服,黑狐皮、黄色、秋香色衣……” 清代冠服制度具有全面性、系统性、严肃性,皇帝每年秋审,对“服制斩犯”达到近乎疯狂的残酷。据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九月《清实录》中载:“丙午,上御依清旷勾到,秋审官犯、服制及云南、贵州情实罪犯。停决官犯斩犯六人、绞犯四人、服制斩犯四十二人、云南绞犯七人、贵州斩犯一人,绞犯八人……”可见因服制被斩首的犯人在死刑犯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然而,到了清代晚期,在冠服制度上虽然更注重繁文缛节,但实际上随着政权的衰落,有些制度已经变样,不免有些随心所欲,对服制的管束也日渐宽松。乾隆自己就曾慨叹道:“每岁秋审,谋故杀人犯已不胜诛,岂能将侈肆越礼之人,复一一绳以三尺乎?此时朕非不能办,实不忍办,亦不必办也……”按理说,乾隆朝的服制政策应该相当严格,但是,随着政权的巩固和大清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这一严格的政策在乾隆朝中后期却开始松动。究其原因,除了盛世奢华和乾隆实行怀柔政策外,另外的因素就是法不责众与实出无奈。 相关链接 龙袍上的十二章纹老北京七大邪地传说 龙袍十二章纹包括: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章纹发展历经数千年,每一章纹饰都有取义,日、月、星辰代表三光照耀,象征着帝王皇恩浩荡,普照四方。山,代表着稳重性格,象征帝王能治理四方水土。龙,是一种神兽,变化多端,象征帝王们善于审时度势地处理国家大事和对人民的教诲。华虫,通常为一只雉鸡,象征王者要“文采昭著”。宗彝,是古代祭祀的一种器物,通常是一对,绣虎纹和譐纹,象征帝王忠、孝的美德。藻,则象征皇帝的品行冰清玉洁。火,象征帝王处理政务光明磊落,火炎向上也有率士群黎向归上命之意。粉米,就是白米,象征着皇帝给养着人民,安邦治国,重视农桑。黼,为斧头形状,象征皇帝做事干练果敢。黻,为两个己字相背,代表着帝王能明辨是非,知错就改的美德。 制作一件朝袍耗时两年 清代皇帝的衣料由内务府广储司拟定式样颜色及应用数目奏准,对缎匹长阔尺寸、质地、花样、色泽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档案中的“敕谕”多次记载要求官局所织缎匹“务要经纬均匀,阔长合适,花样精巧,色泽鲜明”,如质量不合格,需补赔罚俸或受鞭责。 据清宫资料,制作一件朝袍须要依礼部定式,或是皇帝命题由内务府画师绘制重彩工笔小样,交总管太监呈皇帝御览,或经内务府大臣直接审阅后连同批准件送发江宁(南京)、苏州、杭州三处织造司分织。江宁织造负责的御用彩织锦缎,苏州织造的绫、绸、锦缎、纱、罗、缂丝、刺绣及杭州织造处织造的御用袍服、丝绫、杭绸等。 据悉,三织造织成匹料后再送交裁作、绣作、衣作,刺绣由如意馆画工设计彩色小样,经审后,按成品尺寸放大着色发交内务府和江南织造衙门所属的绣作进行生产。完成后陆路进京,如后宫所用则经水运进京。期间用绣工近500人,绣金工40余人,画样过粉10余人,合计近千人。如由一人刺绣则要用2年零5个月才能完工,在此期间内,穿衣人的体态甚至已发生了变化,聪明的工匠于是在织造阶段就在面料边缘留下了足够的改动空间。 据记载,皇帝一天之中多次更换服饰,有时一天内更换二至三次。清宫内设有尚衣监,存放皇帝的袍褂和服饰,又有专门的衣服库,管理皇帝平日常用的服和冠,还有一大群随时侍候皇帝更换衣服的太监们。
(据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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