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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优待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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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0-19 12:41: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修订后的《沈阳市老年人优待规定》将正式施行,其中规定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享受多项优待政策。

  医疗保健方面,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将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可享受半价优惠政策。范围是:市和区、县(市)政府财政支持的未免费开放的各类公园、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场所,以及陵园、世博园(植物园)、鸟岛、国家森林公园、棋盘山旅游风景区。

  外省老年人到沈阳市也可享受乘车和参观景点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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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0-19 13:12:16 |只看该作者
真要叫大家知道这些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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